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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此情可待成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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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然是一代名侠,每一剑划出都震古烁今,但在他记忆深处,如果删去了她那部份,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可记可忆。

    这湖水静得就像盛在杯子里。

    ──然而他的心却惊涛骇浪,汹涌澎湃。

    他在湖边等一个人。

    等一个人来决战。

    ──要跟他决战的是他的好友、至友。

    湖边的芦苇也白了头。

    ──它们在等什么?

    远处峰顶也成霜色。

    ──高山就是一种孤寂的等待。

    但他心中不止是“等”

    更剧烈的是“想”

    不只是“待”

    还有“念”

    ──世上有什么比活着而无所等待更绝望?

    他这样无望的活着,已经十个月又三天了。

    在三百零三天以前,谁也不敢、不会、不可能想象:遇强愈强、见恶除恶、白昼放歌、深宵弹剑、千山独行、意气相倾、受挫不折、怀念不伤、笑傲江湖、独步天下的“风流剑客”方柔激,竟然会变成这样一个模样:就像一座生满了青苔、悲哀的石像!

    ──对他而言“人生到此,不如一死”死是他时常涌现的欲求。

    湖水那么静,大概湖里有活动,也是已蛰伏了一二千年的水怪吧?

    他恨湖水宁静。

    他内心的千堆雪,卷起了爱恨涟漪。

    ──眠花、眠花,究竟你在湖底恬睡,还是在湖上飘泊:你活着时是那么轻柔,我怕你就化作幽魂,也无力唤起我的情急!

    他看到湖水,想起宋眠花,一如湖水的清和静,但每一粼每一波都是俏皮的;他看到白雪的时候,想起宋眠花,那就像她柔软的身躯,然而却又是多变莫测的;他遇上了骤骤雨,想到宋眠花,她爱用冰冷的手心兜盛着惊喜的雨珠,那就是似上天跟她的招呼;他尝到美肴,就想到宋眠花,她会卷起小袖拎着筷子焦心且馋出了名的不知该向那一碟下箸是好;他拔剑的时候,嗡的一声,他想起宋眠花,因为他的金虹再也没有映着她那张在剑光里艳绝了不似在人间的容颜!

    也许只有在他的梦里,才没有宋眠花。

    因为他清醒的时候都是梦。

    都是宋眠花!

    他张开眼睛第一句,脱口而出是:眠花!每天但求自己过倦入眠的第一句,还是喃喃地:眠花。

    像他那么一个视死如归、睥睨王侯的人物,他的剑永远在风雨如磐、月黑天高中乍然闪亮,烛照古今,光耀八荒,他的身影永远在风尘中、霜雪里、千仞上、古道旁飞掠;可是不管天涯海角、马鸣水急、干戈战鼓、西风斜照,这样多年以来,他都不曾这般灰心丧志,心如槁灰过!

    他向以为自己何等不羁、如斯潇洒,天下美女、黄金、名位、权力,都激不起他内心漾起的任何一圈涟漪!

    因为他是方柔激!

    ──长相厮守的,只有他的剑和寂寞。

    他一向好色,到处留情不留人,以后从此潇洒流转人间而不人烟,爱沾红尘而不风尘,能微步入人世而不入俗世──不料却遇上了个宋眠花!

    啊!那个她!

    波平如镜的湖水,并没有映照出即将爆发当世两大高手决战的杀气,反而在方柔激眼里,看到的尽是深情款款,巧笑倩兮的宋眠花!

    可是那不是真的!那只是幻影!

    ──幻像仍存比彻底灭绝更令方柔激无法抵受!

    (眠花,你已离开了我,但我对你的追忆,却始终追击着我!)

    他拾起一粒石子。

    嗖,石投湖中。

    涟漪漾起。

    本是一个宋眠花,变作无数个宋眠花。

    涟漪也在方柔激心头扩大眼下那么多个宋眠花,那一个才是初遇时的她?

    他初见宋眠花,是因为“色妖”金被单。

    ──金被单虽已有妻室,却作了无数采花案子,专找黄花闺女下手,奸而后杀,官府一向办不了他,原因有二:一是金被单武功高强,官府抓不了他;二是金被单是魏忠贤心腹走狗崔星秀的义子,官府根本不敢治他。

    其实,金被单在光天化日下,一样敢明目张胆,调戏民女,只不过他好做更下流事,穿窬踰垣,窃玉偷香,淫掳妇女,自名为侠,官衙一样莫敢奈何!

    方柔激也好色。

    ──他一向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无视于世间名位权威,但却认为人生在世,只有在剑与剑的交击中,才能证实自己的道,才能照见自己生命的价值,也只有男人与女人灵欲合一的激扬里,身体与身体的直接接触中,才能破除一切虚伪与修饰,尽情享受官能的愉悦。

    不过,他主张的是“你情我愿”的色欲,对良家妇女从不施暴,是以,他看见别人都收拾不了这混帐,他便出来好好“教训教训”金被单。

    没料,当他闻风而至之时,金被单却给人杀了。

    他死在一个他欲侵犯女子之手。

    那女子杀了人,美丽得惊人。

    当时她还提着刀,刀尖上还滴着血。

    她还杏靥含春的问他:“你是来帮他的还是来杀他的?”

    意即:如果你是来帮他的,我连你一并杀了!

    杀人杀得那么美艳,然而人清的人间而不人烟、红尘而不风尘,方柔激是第一次看见。

    他几乎要从心底发出一个呻吟。

    她就是宋眠花。

    见了她之后,后来足有一年没见过她。

    ──至少要付出整整一年的想念才能再见她。

    像方柔激这样子的“色狼”只要是给他见过一眼的女子,他立即能知道对方美丽与否,美在那儿;只要是他认为漂亮的女人,他便能过目不忘,十年后音容尚在心中胸上。

    可是他对那女子虽是念兹在兹,无时或忘,但却忘了她的容颜。

    只剩下心底留存的一缕气质。

    这使他更刻骨铭心。

    ──这女子最使我忘不了的是她的气质,而不是美貌。

    世间美丽的女子,方柔激实在是见得太多了。而且也抱过许多了,但是美丽而有气质的女子,决不多见。

    (虽然,她还是我见过中最美的女子。)

    ──最特别的是她还有一种淡然的清香

    (唔,我总不能因为香味而爱上女子吧!)

    ──还有她那水仙花样般的笑容!

    这样,仿佛一切理由都充分了,方柔激也安心乐静的去思念宋眠花。

    宋眠花送给他的亘常是不眠。

    她是夜晚盛开在他思念里的花。

    第二次见到宋眠花的时候,她正在洗澡。

    方柔激原本就是个好色的男子。

    他终于耐不住寂寞。

    他上“不二楼”去探宋眠花。

    因为怕给宋眠花以“不相识”之理由赶将出来,所以他按照“常规”夜探“不二楼”

    ──“不二楼”是阉党手下杀手“不字辈”的大本营。

    不过,宋眠花一向力反“不字辈”助纣为虐的作风。

    ──“不字辈”的人都骂她“吃里扒外”但也有些长辈特别照顾她,还有一些“不字辈”的男子特别维护她,因此,她杀金被单一事才不至有人寻仇。

    “不字辈”一向不好惹。

    方柔激为了她,夜闯“不二楼”

    刚好闯入澡房。

    她在洗澡。

    她在洗澡。

    她在洗澡。

    外面正在大肆搜捕闯入者,方柔激本来就不是个君子,于是索性赖着不走了。

    将在帷幕之后,宋眠花在氤氲的水雾中,芙蓉出水,引人遐思的反而不是性欲,而是肖秀动人的爱怜。

    ──见过无数的美女裎裸的方柔激,心中竟生起不敢亵渎的念头。

    他竟默默瞑上双目,而去深刻的感受那香气。

    这时刻,一向纵情声色的方柔激,反而犹如置身于灵台净地之中。

    忽听宋眠花稚气的问:

    “你偷看我洗澡,却又不看,好大胆!”

    语音有薄怨之意。

    原于她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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