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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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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5日,这三地已全部光复,成为革命党人的囊中之物。

    王金发在光复杭州的战役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陈英士纪年11月3日这一栏上写着:

    委派蒋介石、王金发、张伯歧等率领敢死队100余人抵达杭州,参加浙江起义。

    王季高君行述上也说:

    孑黎亦由申来杭。遂决定于9月15日夜三时,笕桥、凤凰山两处军兵,肃队入城。张伯歧、蒋介石率敢死队攻抚署,孑黎率所部攻军装局,一鼓作气,马到成功。

    这里的九月十五日是阴历,也就是阳历的11月5日。关于杭州光复,当年11月9日的民立报,以“浙江敢死队之壮观”为题,作了生动的报道:

    浙江革命军之编制,皆以敢死队为先锋,然后继之以各标新军。敢死队之编制共分五队,以蒋介石为指挥官第四队由王金发为队长,攻击军装局。其实为天然之形胜,守易而难攻。自攻击点起,以至军装局头门,约有三千米之远,巷道深奥,门栅重叠,城池坚固,守备严重,防御绵密,乃为各官局之首。凡察杭垣阵地者,无不以此为最险、最难之区,乃敢死队竟自起点以至军装局头门,直前冲锋,势如霹雳。惟入头门为贼军偷刺队员周尧吉君一员,而军装局遂入吾手矣。

    从这篇报道可以看出,杭州之光复,有惊无险。对于骁勇善战的王金发来说,这样的冒险根本算不了什么。杭州光复以后,各界在咨议局开会,欢迎立宪派名流汤寿潜自沪抵杭。虽然王金发极力反对,但大多数党人都赞成汤寿潜为光复之后的第一任浙江都督。王金发曾十分愤怒地说:“予等拼性命,炸军库,而汤某坐火车来,为现成都督,奈何坐视不管?”辛亥革命的戏剧性就在这里,革命党人出生入死,好不容易得了天下,其结局都是拱手相让。继黎元洪当了都督之后,汤寿潜又成了浙江都督,而江苏巡抚程德全也摇身一变,成了光复以后的首任江苏都督。辛亥革命一开始便表现了它的不彻底性。革命党犯了一系列错误,他们只想到要把清朝政府推翻,推翻了以后怎么办这个更重要的问题,却从来没有认真想过。

    辛亥革命的真正受益者,是窃国大盗袁世凯。如果不是辛亥革命,袁世凯注定要老死在他的老家。我曾见过一张充满田园风味的老照片,被清政府打入冷宫的袁世凯,穿着一身蓑衣,蹲在一条小木船上钓鱼,仿佛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农,让我难忘的是他那双并不安分的眼睛。清朝统治者显然意识到,野心勃勃的袁世凯对于大清的江山,有比革命党人更潜在的危险。事实也是如此,已被解职遣回老家,而且打算永不叙用的袁世凯,在辛亥革命爆发的第五天,便被清政府任命为湖广总督。袁以“足疾”尚未大愈,既不坚辞,也不请求赏假,借故拖延。老奸巨猾的袁世凯,此时公然挟革命党以自重,明目张胆地要价,谁都知道重用袁世凯是饮鸩止渴,但是走投无路的清廷,到了这节骨眼上,也只好闭着眼睛喝下这杯毒酒。1911年10月27日,也就是武昌起义后的第18天,袁世凯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节制湖北水陆各军。于是,袁世凯走马上任,非常娴熟地玩弄他的两面手腕,先给革命党人一个下马威,让革命党人知道他的厉害,然后继续向清政府要挟。在他上任的一个月之后,袁世凯率兵攻占了武汉的汉阳。

    和奸雄袁世凯相比,所有的革命党人都像天真的小孩子,王金发反对汤寿潜当浙江都督,并不是他的觉悟比其他革命党人高,而是他有一种最朴素的农民思想,这就是凭什么要轻易地把自己应得的东西让给别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能那么雅致,那么从容不迫,那么文质彬彬。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革命有时候也需要一些小小的手段。袁世凯的厉害,就在于他让革命的正方和反方都奈何不了他。袁世凯攻下汉阳之后,完全可以一鼓作气,趁势拿下武汉三镇,但是他故意不打了,要和革命党人谈判。军事上完全处于上风的袁世凯,要谈判,当然占尽便宜,革命党人在汉口英租界开会,决议“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大总统”几个月以后,袁世凯果然成为了大总统。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大总统。在他之前,孙中山虽然当了一个多月的临时大总统,可是很快便被袁世凯所取代。

    革命党人还真应该向袁世凯学几招。在江浙革命联军攻克南京的当天,同盟会领袖之一的章太炎提出的口号是“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天下为公,乃克有济”光复会誓言中也有“功成身退”的警句。所有这些政治高调,抬高了革命党人的身份,也给革命党人带来了许多无形的伤害。辛亥革命的成果,真正落到革命党手中的微乎其微。很多并不革命的人摇身一变,从清朝政府的官吏变为民国的新官僚。继江苏巡抚程德全成为反正的江苏都督,广西巡抚沈秉坤,安徽巡抚朱家宝,福建的统制孙道仁,统统变戏法似的成为了省一级的大都督。好在陈其美和王金发都是明白事理的人,他们没有温文尔雅,趁乱捞到了都督的头衔,管他做得长久不长久,先当了都督再说。在辛亥革命的一系列反正运动中,再也没什么场景,比陈其美当都督,更充满了戏剧性,辛亥革命七十周年一书上有这样的记载:

    开会时,李平书先生先发言,跟着李英石、陈英士等几位依次讲话,场内很安静。但在推选都督时发生了争执。李平书和商团代表及起义军官,都推李英石当都督,说他军事学识渊博,指挥上海光复任重功高。同盟会方面的代表则推陈英士当都督。双方争执不下。黄郛脾气躁,第一个拿出手枪来威胁平书先生,说是陈英士首先进入制造局有第一功。在场的起义军官也都把手枪拔了出来,说陈英士进制造局后即被拘禁,后来是李英石指挥起义军和商团打下来的,彼此争论不休。刘福标原在会场内靠墙站着,这里突然高举一颗手榴弹,大呼:“都督非选陈英士不可,否则我手榴弹一扔,大家同归于尽!”

    2

    王金发当上绍兴都督,同样有趣。陈其美在上海选都督,那时候,王金发和蒋介石等皆在杭州。以此二人的脾气,若在上海,扮演逼宫角色的必是他们无疑。王金发完全可能拔出手榴弹来,做和刘福标同样的事。事实上,就算是在杭州,王金发也不是省油的灯。据说他也一度拔出了手枪,威胁大家预备推举的汤寿潜,由于陶成章的劝阻,才又把枪放了回去。王金发当时打出的一张反对汤寿潜出任浙江都督的王牌,就是“秋瑾被害,喧传汤寿潜曾赞一词”这里面难免有莫须有的意思,纯属是捣蛋,然而汤寿潜拿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也没办法,自己在众人的拥戴下,当了浙江光复后的第一任都督,总得分一杯羹给王金发。最初的位置是浙江都督府的实业部长,王金发坚辞不受,于是改派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

    辛亥革命最初的那几个月里,中国最大的奇观,就是一下子不知冒出来多少都督和民政长。城头变幻大王旗,改朝换代的机遇终于来了,人五人六地都跳了出来。仅以我比较熟悉的江苏而论,就有苏州府的江苏都督程德全,清江浦的都督蒋雁行,松江府的上海都督陈其美,镇江府和江宁府的都督林述庆,无锡军政府司令秦毓鎏,扬州府军政长徐宝山,太仓州军政长洪锡范,常州府军政司令何健,淮安府军政长卢根鏊,徐州府民政长朝志正,海州民政长何锋钰,以及海门厅民政长梁孝熊。光复前,江苏共辖八府三州一厅,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里,各有其主,革命的成果被迫不及待地瓜分一空。

    浙江的情况我不太熟悉。反正王金发放弃了寄人篱下的实业部长一职,宁为鸡首,不为牛后,选择了绍兴军政分府都督。出任绍兴都督,是王金发生涯中,继落草为寇当土匪、在上海滩当杀手之后的又一传奇。由于王金发当过强盗,许多人都知道他的莽撞,因为在他上任伊始,他便以强盗都督而闻名。王金发人还未到绍兴,民间已经纷纷传言,说王金发要回绍兴替秋瑾报仇。一时人心惶惶,那些和秋案有关的人士,知道革命党人饶不了自己,要么逃之夭夭,要么变戏法似的,赶紧把自己也打扮成拥护革命的模样。在王金发到达绍兴之前,绍兴的旧官僚们,见风使舵,打着“咸与维新”的招牌,由曾在浙江巡抚衙门当“折奏师爷”的章介眉,串通绍兴的末代知府程赞清,临时拼凑成立了一个“绍兴军政府”这章介眉恰恰是第一个应该对“秋案”负责之人,当年正是他主张先斩后奏,动笔草拟了浙江抚署处理秋案的奏稿“正法”了女侠秋瑾,后来又是他出坏点子,怂恿继任的浙江巡抚增韫,平毁西湖边的秋瑾墓。

    鲁迅是绍兴假光复的见证人,他在范爱农中写道:

    我们便到街上去走了一通,满眼都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什么铁路股东是行政司长,钱店掌柜是军械司长

    据说王金发本来准备向东南方向发展,带兵去浙江的衢州,光复衢州只是王金发的一个借口,其目的是为了要向刚上任的浙江都督索兵索饷。汤寿潜被他逼得十分为难,合署不宁,甚至都有了辞浙江都督的打算。这时候,徐锡麟的三弟叔荪从绍兴来,报告了绍兴的假光复,希望王金发能去绍兴。王金发先是不肯,因为他此时正好让汤寿潜焦头烂额,走投无路。王金发采取的是胡搅蛮缠的“捣蛋法”好歹和汤寿潜耗着,看这个窝囊的浙江都督怎么办。那天晚上,王金发春风得意地去杭州的挹芳菜馆赴宴,席间经叔荪的再三劝说,加上几杯酒下肚,王金发终于动了心。他一松口,汤寿潜求之不得,立刻封他为绍兴军政分府的都督。

    史料上并没有说王金发为什么松口,想象中,一定是来自绍兴的叔荪在言谈中,搔到了王金发的痒处和痛处。绍兴是王金发的革命根据地,在老百姓心目中,王金发既是革命党人,也是著名的强盗头子。不管怎么说,王金发在绍兴大名鼎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富贵不还乡,如穿锦衣夜行,革命既然已经成功,应该是王金发露露脸摆摆威风的时候了。王金发当时的神气劲是不难想象的,当叔荪来杭州刚和他见面时,面对昔日恩师徐锡麟的三弟,王金发不等对方开口,就十分爽快地送了一支手枪给他。他这人显然是一身的山大王脾气,想怎么就怎么。凯旋班师回绍兴,无疑有让他兴奋的一面,而且去绍兴不比去衢州,绍兴有许多旧部下,王金发只带兵三百就足够了。

    王金发回绍兴真是出尽了风光,人们排着队,在西门等了一天等不来,忽然听说是第二天才会到,并且不就近从西门进来,而是绕道从东门走,理由从东门进绍兴比较吉利。这也不知是哪位风水先生占的卦,过去出兵,班师回朝,都习惯从北门入城,所以北门也称得胜门或德胜门,譬如北京的德胜门就是。到了第二天,大家又一次排了队等到天黑,好在月色很好,加上有火把、风灯和新糊的纸灯笼,还能凑合着看清。原来的绍兴知府程赞清,由两个旧差人搀扶着,战战兢兢地站着恭候,远远地看到王金发的革命军来了,非常做作地冲到河滩边上,两手高举,向前打躬,行的仍然是前清的官礼。这也不能难为他“咸与维新”究竟怎么叫新,小小的知府怎么弄得明白。

    王金发一行是乘白篷船来的。在江南水乡,人们出行,照例都是坐船。几支快橹摇着,摇几橹,便朝天胡乱放几枪,仿佛扔爆竹似的。那船终于到了城门口,大兵浩浩荡荡地上岸,穿着军服,打着裹腿,脚上是草鞋,持枪分两排站好,如临大敌。那情形好像做戏,锣鼓声响了一阵以后,英雄人物才可出场,早了,就没那个效果。于是王金发慢腾腾下船,慢腾腾上马,在前呼后拥中,在夹道欢迎的绍兴老百姓的眼皮底下,慢腾腾进城转一圈。此时的王金发,自然不会把那位前来欢迎的旧知府,放在眼里。王金发骑着马,高高在上,谁都能看见他刚刚剃的光脑袋。我不知道这剃光脑袋,是否因为留学东洋,从日本人那学来的,后来的蒋委员长也是这毛病,硬是把脑袋弄得贼亮贼亮,有庄严的一面,但是也难免有滑稽的一面。要知道,辛亥革命男人们才开始剪辫子,光光的脑袋让老百姓看了,真不知会怎么想。王金发在大街上绕了一圈,神气十足地过完了头一把都督瘾,来到府衙门,堂而皇之地进去了。那三百士兵也跟了进去,排队站在那唱歌,唱了几首才解散了。

    这以后,前来犒劳的就没断过。人们牵着手,赶着猪,抱着鸡和鸭,挑着酒,进出府衙门。王金发也没什么架子,谁来了都见。最先拜访他的,自然是那些地方上的革命党人,譬如鲁迅和范爱农。后来成为大文豪的鲁迅,此时不过是绍兴一家中学里的监学,这监学也还是临时的,因为四个月前,鲁迅愤然辞去了该校的普通生物教师一职,后来由于学生的强烈要求,因为辛亥革命爆发,学校工作无人主持,才勉强上任。革命军兴,谣言四起,绍兴地处偏僻,什么样的传说都有。反革命的谣言不断,于是以其矛还其盾,鲁迅等便用革命的谣言对付反革命的谣言。鲁迅当时提出的办法,是组织学生“武装演说队”上街进行革命宣传,散发“溥仪逃,奕被逮”等传单,煽风点火,灭敌人志气,长自己威风。

    鲁迅领导的学生,虽然拿的只是体操用的枪,但是在安定地方这一点上,起了积极作用。说起来真可笑,那体操用的枪,并没有真的子弹,就算能找到几颗,也是那种光能喷火,却不能杀敌的练习弹。当时传说有一队溃散的旗兵将从绍兴经过。民间最怕的就是溃兵,溃兵比土匪更不像话,于是店铺纷纷上了铺板,怕溃兵抢劫。为了安定民心,鲁迅率领学生“武装演说队”上街辟谣,学校里教体操的体育老师,当时还没有剪辫子,把辫子在头上打了个结,满头是汗地走在最前头。体育教师平时上课,用的是一把细而长的指挥刀,这时候也换了把可以砍死人的大刀。这一招还真管用,学生“武装演说队”所过之地,店铺胆子立刻就大了,立刻开门做生意。

    王金发要来的第一天,鲁迅亲率学生在西门外,白白地等了一天,一直等到深夜,眼见着没希望了,才散队回家睡觉。那天晚上很冷,大家不得不生火取暖,肚子饿了,学生年纪轻,扛不住,便去附近的小馆子敲门买东西吃。鲁迅有个叫孙德卿的同事为人慷慨,掏钱购了几百个煮熟的鸡蛋给学生。在王金发到绍兴当都督的第二天或是第三天,鲁迅和范爱农专程到都督府拜访他,因为大家在日本时就熟悉,范爱农和王金发还有一段同船的经历,且都是徐锡麟的学生。从目前可以查到的资料看,不知道他们当时说了些什么,唯一可以留给人们谈天的材料,是范爱农看着王金发的光头有趣,毫不客气地上前摸了摸,说:

    “金发哥哥,侬做都督哉!”

    王金发当时很窘。刚做了官的人,有时候非常想见熟人,因为唯有熟人,才能想到你是混阔了。有时候也怕见熟人,因为熟人最知道自己的老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自己混得再阔,你还是你,有些事永远改不了。

    3

    王金发当绍兴都督的功过,是他最引人争议的一笔。毁之者,一味恶毒攻击,誉之者,找出种种理由为其辩护。为了写这篇小说,我重新系统地阅读了一些书,获得的印象是,对于王金发,过去的评价,毁超过了誉,近年来的评价,却是誉超过了毁。所引用的都是差不多的材料,区别只是在于解释。鲁迅仍然是必须被借用的,毁誉双方都能在鲁迅的著作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王金发遇难已经八十多年,事实上,他早就被人遗忘了。正像我在小说一开始所说的那样,王金发能在后来偶尔被人提起,还是大家读了鲁迅著作的缘故。

    事实上,王金发只做了八个月的都督,而在这八个月中,他也不是一直留在绍兴。从1911年的11月,到次年的7月,在这所谓当绍兴都督的日子里,王金发曾数次离开绍兴。1912年1月1日,孙中山自上海抵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据说王金发应陈其美之邀,化装为“总统专列随员”身携双枪,暗中保护孙中山。沈鹏年所撰孙中山和王金发,记载了当时陈其美对邵力子解释这么做的必要性:

    我们革命党惯用暗杀手段对付清廷的显要权贵,也要防止他们用暗杀的手段来伤害孙先生。有王金发担任秘密保卫工作,就可以放心了。

    我不知这资料是否靠得住,反正从当时的旧报纸,如记载革命党人事颇多的民立报上,见不到王金发在随行人员名单中。既然是化装,自然不会在名单上了。王金发屡次去上海是无疑的,否则,发生在1912年的陶成章被刺案,就不会和他有丝毫的牵连。王金发在陶成章遇刺前两天,曾在上海的汇中旅馆饭厅和陶见过面。这次见面时,陶成章告诉王金发,自己拟入广慈医院治病。两天后,陶成章在广慈医院被刺,王金发因此也背上了黑锅。其实王金发屡去上海的真正原因,是想和陈其美等革命党人,保持密切的联系。因为此时革命虽然成功,但是革命的成果并不掌握在革命党人手里。

    王金发的绍兴军政分府,虽然只管辖府属八个县,客观上起着和在杭州的省都督府分庭抗礼的作用。从一开始,王金发就没把不是革命党人的浙江都督汤寿潜放在眼里。以王金发的资历,一个省的都督位置,还轮不到他来做,不要说是他,就连陈其美,也只是挂名上海都督。当时的上海和今天的概念大不一样,属松江府,归江苏管辖。虽然都是都督,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陈其美在上海,王金发在绍兴,都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主儿。这两个人,一个在上海,一个在绍兴,遥相呼应,大搞独立王国,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嵊县文史资料第八辑上,刊登了汤寿潜致王金发的一封信,注明日期是1912年9月29日。这日期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此时,汤寿潜已不是浙江都督,王金发也不是绍兴都督。正确的日期应该是1911年的11月16日,信尾的日期“九月廿九”是阴历:

    季高仁兄大人麾下:

    在杭得聆伟论,许为血性男子,恨相识之晚。司令部言,麾下愿往绍兴弹压土匪,画锦一行,便拟北伐,心焉壮之。一到绍城,即以军府闻,旋且以都督闻,初犹疑告者之过,今且接奉电告矣。下走无分寸功劳,且腼然而尸素于此,若麾下之劳苦功高,裂土而封,谁曰不宜。以怀负伟略如麾下,必不待一都督为重轻,且都督可也,因都督而越权限,窃以为过矣。浙江收入,悉抵洋款,盐茶局为收入一大宗,此款一经截留,彼族必来指诘,其时断非空言所能应,势必藉词干涉,是瓜分之端,自吾绍而开,且自下走所许之好男子而开,下走同为绍人,不敢不尽言以相告,无为此得小而失大也。犹记麾下濒行,以同为绍人之故,谆谆焉以尊重荣誉相勖勉。麾下岂不知都督之荣誉,远不如英雄之荣誉为尤大乎。里人来,盛传麾下遇卫士小有所扰于市间,辄枪毙之,执法之严,保民之切,所谓英雄者自宜如是。盐茶局票据簿册,似应发还该局,派员监督以促其进行,防其混匿则无不可,尚有存款,除扣下五千元外,还祈照解省城。敢因麾下之严于卫士,而冀英雄决不严于人而贷于已,不辞饶舌而告前途之荣誉有信于都督者。愿垂意省览,惟亮察,不尽。

    意城兄均此致意。

    弟名正肃九月廿九日

    重读这信,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此时的王金发,不过当了一个多星期的都督,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已经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原信中,凡遇“麾下”这一敬称时,无不另行顶格。这真不像一个上级给下属写的信,正如汤寿潜信中所言,他于光复无分寸功劳,然而既然尸位素餐,已经当了浙江省都督,有些话却不得不说。光复以后,到处都是些自称“草”字头的人物“草”字头是革命党的另一种说法,汤寿潜活脱是一个受气都督的形象。好在他受气的时间并不长,当王金发在绍兴闹得越来越不像话的时候,他已经调到南京担任临时政府的交通总长。

    据说孙中山从海外回国,陈其美曾电召王金发赴沪进见。见面时,孙中山想不明白,问王金发为什么宁愿去绍兴,不愿留在省城杭州任职。王金发愣头愣脑的回答让孙中山很满意。王金发说自己想在绍兴练兵,然后率兵北伐,灭此朝食,直捣黄龙。他一生的可爱,都体现在这莽男儿的“莽”字上面。孙中山称王金发为“东南一英杰”就是在这次见面时说的。不久,孙中山便任命王金发为北伐军副司令,这可是一个不算小的职务,由于南北议和,北伐并没有真正实施,王金发的副司令,也就是一个短暂的空衔。不管怎么说,在绍兴招兵买马,积极备战,这也许是王金发的初衷,但是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王金发很快就把自己说过的话,忘到脑后去了。

    辛亥革命带有很强烈的速成性质。从日期上看,10月10日,武昌首义,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11月初,上海和杭州光复,11月6日,陈其美任上海都督,11月16日,王金发任绍兴都督,12月29日,孙中山被选为中华民国的第一任临时大总统。一个多月以后,孙中山辞职,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变化实在太快,半年前,由于黄花岗起义失败,革命跌入低潮,然而从低潮转入高潮,这中间连过渡都没有。革命成功如此容易如此省事,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只要清朝政府下台,革命党人和昔日的仇敌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王金发的练兵,准备北伐,显得毫无意义,也完全没那个必要,历史并没有为王金发提供带兵打仗的契机,像他这样善于冲锋陷阵的莽男儿,是否会成为一名卓越的军事指挥官,这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被胜利冲昏头脑,是再自然也不过的事。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场。革命党的好心,给了坏人可乘之机。不要说是像王金发这样的草莽英雄,圣贤如孙中山和黄兴等杰出人物,对袁世凯的窃国野心,在当时也缺少必要的认识。孙中山就曾一度以为天下太平,亲自投身铁路考察,想以实业让中国迅速富强起来。许多革命党人自命清高,功成身退,羞于做官,干脆去欧洲留学念书。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也颁布了许多改革措施,他是山大王出身,办起事来说一不二,充满了革命的浪漫主义精神。还有一招也让老百姓皆大欢喜,这就是开仓放赈,豁免一年的钱粮,减除苛捐杂税,饬令富商粜平价米,平抑市场粮价。此外,在杀人方面毫不手软,据说王金发先后杀了五十多个鱼肉百姓、反对维新的地头恶霸,其中有不少还是王金发亲手处决的。

    王金发隆重公祭了徐锡麟和秋瑾等革命先烈,厚恤先烈家属,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王金发当年被迫逃进深山当土匪,如今衣锦还乡了,所有欠的旧账都一笔笔清算。那个对“秋案”应负责的章介眉自然不会放过,由于他已经先一步“咸与维新”伙同原知府程赞清搞了一个所谓“绍兴军政府”并自任治安科长,王金发便以“有要事商量”将章介眉诱至府衙门猝然逮捕。王金发显然喜欢戏剧性的场面,在逮捕章的同时,他派兵出其不意地封锁了章宅,然后调齐章告密的案卷,准备举行公开会审。在那段日子里,章介眉被戴上纸糊的高帽,游街示众,并让他跪在秋瑾烈士就义处的古轩亭口,在他头顶套上一只火油箱做的桶,边上放着棍子和小石块,供路人经过时敲打和投掷。

    公审章介眉本来可以成为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公祭了秋瑾和徐锡麟两位先烈以后,人心都很激动,杀了章介眉,犹如大热天里吃一块冰激凌,既降温又解渴。杀了章介眉“秋侠虽死,亦可瞑目九原,含笑泉壤矣”在大家看来,章介眉是死定了,章介眉死有余辜。事实上,王金发一开始也打定主意要杀章介眉,这样的社会蟊贼,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就对不起革命先烈。可是结果却出人意料,王金发似乎心慈手软起来,稀里糊涂地就把章介眉给放了。王金发不杀章介眉,是后人一直指责他的地方,鲁迅在许多文章中都提到了此事,很有些怪王金发徒有妇人之仁。落水狗不痛打,待一上岸,轻则洒人一身水,弄不好还会被他咬一口。事过二十多年以后,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鲁迅仍然愤愤不平地说:

    终于将那主谋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

    其实不杀章介眉,恰恰是当时最流行的大趋势。王金发在一篇告示中煞有介事宣布:“现在共和之局已定,断无再有反对之人。”这种糊涂思想,很自然地会导致轻敌的麻痹思想。因此不杀章介眉,不能仅仅看做是妇人之仁。王金发宽宏大量地说:“本都督推诚相见,无诈无虞,愿我同胞,共喻斯义。”王金发的用心是好的,革命的形势发展实在太快,昨天的敌人,转眼间都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中华民国说成立就成立,大清朝说没影就没影。许多乱七八糟的事情,纠缠在王金发脑子里拐不过弯来。杀一个章介眉,对于出身绿林大学的王金发来说,小事一桩,能有这个器量不杀他,还真不容易。有些资料把王金发刀下留人,看成是因为章介眉的能言巧辩,是他摇尾乞怜,蒙得王金发相信了他的鬼话。

    依我的想法,王金发再糊涂,还不至于如此轻易地就上章介眉的当。所谓“际此光复,毁家纾难,我亦不辞,故罄我所有,以充军饷,以谋公益,以营秋社,均无不可”这番鬼话,打动了王金发的说法实是靠不住的。章介眉已是死老虎,他的那点家产,即使是不想交出来,王金发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将其没收。王金发当土匪的年头虽然不长,可是绑票勒索这些小伎俩,再熟悉不过。章介眉无论如何狡猾,都逃不出王金发手心。王金发放过章介眉,最重要的原因,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仅是王金发,所有的革命党人,都陷于形势一片大好的迷糊之中。同盟会的第二号人物黄兴,竟然特意派人从南京赶来说情。如果我们说王金发错了,那么就是说黄兴也错了,在当时的大背景下,不是王金发不想杀章介眉,而是革命党人的大多数,不想杀人积怨。

    王金发作为一个小小的绍兴都督,不杀章介眉,有着十分合情理的历史必然。辛亥革命后的中国,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许多。杀人解决不了问题,不杀人又会出问题,这事实上是中国革命者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尴尬。杀人不眨眼的王金发不得不向形势让步,忽然有了菩萨心肠,他非常戏剧性地抓了章介眉,同样带有戏剧色彩地释放了章介眉。章介眉果然“毁家纾难”将自己财产的一半,即田产3000余亩,现洋5万元,捐献给绍兴军政分府。王金发派出16名卫兵,用轿子抬着章介眉,将他浩浩荡荡地送回家。

    4

    如果王金发所颁布的政令都能实施的话,他会成为一位了不得的父母官。他雷厉风行地禁止鸦片,说不让抽,就不让抽,谁抽就杀谁的头。他委任鲁迅为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用鲁迅的话说:“我被摆在师范学校校长的饭碗旁边,王都督给了我校款二百元。”王金发甚至还允许绍兴那么一个小地方,可以办一张越铎日报,这张报纸的创刊词就是鲁迅写的,当时署名是黄棘。这时候的鲁迅还没开始后来的白话文学创作,偶尔写几篇小说,也是文言文。他的越铎出世辞颇有些文学青年的味道,在声明办报宗旨时,抛出了一大堆口号:

    纾自由之言议,尽个人之天权,促共和之进行,尺政治之得失,发社会之蒙覆,振勇毅之精神。

    这其实是一些书呆子在自说自话,不过是钻了王金发这个粗人的空子。在一开始,王金发便被大家称做强盗都督,他虽然时不时要摆摆都督派头,可是许多旧相识,依然称呼他为“金发大哥”要知道,王金发身为革命党,从来就没有什么革命的理论,更没有什么远大的革命理想。他以骁勇善战敢于出生入死而名噪一时,一旦政权到手,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当都督。坐天下和打天下常常是两门完全不同的学问,王金发从来就不是一个当官的料子,革命的结局却造成他可以做官。鲁迅在谈起他们当时为什么要办报时,曾说过是害怕王金发走向腐败,要用舆论监督他。谢震王季高君行述在谈到王金发督绍时的表现,曾委婉地指出了他的不足:

    逸之为人,天性豪迈,而急少涵养,又无远虑,故其行亦瑕瑜互见。

    瑕是玉上的斑点,瑜是玉的光泽,中国人说话的艺术通常是滑头,所谓瑕瑜互见,包括瑕不掩瑜,其实都是指的缺点和毛病。一个做老百姓的父母官,瑜是应该的,为官不做好事,还做什么官。事实上,王金发当都督没多久,就开始变得不像话起来。像他这样的草莽英雄,躲得过战场上的真枪实弹,未必躲得过糖衣炮弹。旧的习惯势力,总是比我们想象中的强大还要强大。当旧不是新的对手时,它最绝妙的一手,就是迅速地把新也变成旧。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很快就被祖传的捧法,捧得忘乎所以,今天送衣料,明天送鱼翅,耳朵边全是肉麻的好话。难怪鲁迅他们会看不惯:

    他进来以后,也就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党所包围,大做王都督。在衙门里的人物,穿布衣来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换上皮袍子了,天气还并不冷。

    越铎日报充满了战斗性,这张报纸令人想起鲁迅先生后来的文风。开首便骂军政府,骂那里面的军人,接下来胆子更大,骂都督,骂都督的亲戚,骂都督的姨太太,骂都督的同乡,凡是一切不顺眼的,都骂。鲁迅在军界痛言一文中指出:

    今也吾绍之军,其自待为何如乎?成群闲游者有之,互相斗殴者有之,宿娼寻欢者有之,捉赌私罚者有之身膺军国民之重政,而演无聊赖之恶剧。

    敢骂王金发,还真要有些胆子才行,鲁迅是条汉子,一起办报的也都是硬骨头。革命能让所有的人都头脑发热,连皇帝都下台了,一个小小的都督,有了错,凭什么不能骂,而且这错都是秃子头上的疤,明摆着的。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一开骂就是十几天,连篇累牍,不顺眼的事实在太多,骂完了这个,又觉得那个也应该骂,于是接着再骂。有人传话到鲁迅家里,说王都督很生气,他出钱办报纸,怎么还老骂他,真是太不给面子了。消息传得有些走样,又说王都督要派人拿手枪来杀人。鲁迅的母亲自然吓得要死,害怕自己的宝贝儿子有个三长两短。王金发那强盗脾气真犯起来,十个鲁迅他也敢杀。

    身为山会师范学堂校长的鲁迅,虽然比王金发大了两岁,这时候也不过才三十刚出头,年轻气盛,不相信王金发真敢杀了自己。王金发毕竟是革命党,革命党如何会胡乱杀人?鲁迅当了校长,本来是有200元开办费的,于是索性幽默一回,再去找王金发要经费。王金发气不打一处出,板着脸说:“又来拿钱,人家都把银子送到我这来孝敬,你倒好,反而还要来拿钱。要,就给你一些,下次没有了。”鲁迅得了钱,并不高兴,因为办学就得要钱,没有钱就办不了学校,将就着又干了没几天,钱用得差不多了,便辞职。王金发那里仍然憋着火,鲁迅辞职,他也不挽留,照准,派来一个拖鼻涕的接收员。鲁迅交出账本,账本上的余款仅剩一角又两铜元。那接收大员也不问钱是如何用的,一边擤鼻子,一边打哈哈。

    鲁迅辞职以后,便离开了绍兴,到南京的教育部任部员,这部员大约也就是职员的意思。那越铎日报在鲁迅走了以后,继续办着,风格不见收敛,反而越骂越凶,越骂越尖刻。王金发先礼后兵,派人偷偷地给报馆送了500大洋去。这是变相的行贿,几位主持报社工作的就两个问题展开讨论:问题一,收不收钱;问题二,收了钱,还骂不骂。结果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即钱照收,人照骂。收钱,是因为报馆缺钱,王金发拿钱来,收了他的钱,等于把他当做了股东,让王金发当股东,这是给他面子,收钱是看得起他,此其一。股东有错,有错必纠,当然不能徇私了断,当然还应该骂,桥归桥路归路,此其二。王金发没想到会被如此对待,这下子可真惹火了,于是一班兵大爷冲进了报馆,不管三七二十一,见谁打谁,逮住了来不及跑的书呆子们一顿暴打。最糟糕的是报馆的主持人孙德卿,大腿上活生生地被刺了一刀。秀才碰到兵,从来都是有理说不清,当初王金发来,正是这孙德卿热心地买了大批熟鸡蛋,慰问前去迎接王的学生,转眼不过几个月工夫,竟然受此虐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幸好鲁迅先生已经离开了绍兴。要不然,活生生地刺一刀,吃几拳头踢几脚,怕是最起码的。那孙德卿吃了一刺刀,疼得大怒,从此以宣传军政府横暴为己任。他跑到照相馆,脱了衣服,拍照为证,可是究竟如何才能展示那刀痕,却让摄影师十分为难。若拍全身照片,刀痕小得几乎看不见,不拍全身,只取刀疤,又如何能证明受伤者的身份。结果还是拍了全身,印了几十张,到处送人。想想那个时代的人真有趣,虽然不能像今天这样动辄电视实况转播,但是似乎也已经很科学了。拍照送人在当时似乎很时髦,如陶成章被刺以后,遗容便被拍了照送人收藏。鲁迅收到孙德卿所寄的照片,委实吓了一跳,照片上赤条条一个男人,春宫不像春宫,若不看文字说明,还以为是一个疯子呢。

    王金发的督绍,很快就有了祸绍的恶名。无论现在有人如何替他洗刷,王金发迅速走向腐败,这一点不容置疑。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天下自然得由老子来坐,这种不可一世的态度,不仅体现在王金发一个人身上,更体现在他的手下一群人身上。军纪败坏成了大问题,滋扰民间的事情时有发生。王季高君行述上记载着:

    一日王微服查缉,见有兵士在店强买,立命捉之出,举枪疾击死之。又一日,查得有屡在途调笑妇女之兵士一名,暗记其营哨号数,归召其排长及该兵至,将该兵士缚大树上,先以军棍击排长十百下,数其纵兵殃民之罪,然后起身自举枪,毙此士兵

    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其管理手段,仍然是绿林好汉的一套,而且他对杀人有瘾,喜欢亲自执行。事实上,军纪并不因此改观,恰恰相反,在王金发督绍的八个月里,自上而下的腐败越演越烈。孔夫子曾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孟夫子也说过:“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由于王金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他也不可能正确对待别人。譬如在用人方面,王金发对自己的亲戚故旧,大放肥缺,他的舅舅是盐税局长,他的姨表弟是酒捐局长,禁烟局长是他的表兄,便宜都让他熟悉的人占尽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昔日对王金发有恩的人,此时如买了绩优股,大收股市飞涨的回报。那些平时从不来往的亲戚,此时只要腆着脸上门,王金发就绝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去。王都督如今已经是个阔佬,他反正有的是钱。

    王金发身上的浪漫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他是个喜欢排场的人,敢做敢当,居则警卫森严,出则前呼后拥。就连小老婆回娘家,也要带着卫队,一路吹吹打打。英雄难过美人关,王金发纳妾征婢,经常带着她们“各乘骏马,驰骤郊外,以为笑乐”他还把自己的外公,从嵊县接到绍兴来共享富贵,用四人大轿抬着,并派人出城鸣炮列队欢迎,吓得老人家差点从轿子里摔出来。敢如此折腾,自然是要钱的,而且要很多钱,于是他刚到绍兴时的种种许诺,便成了说过就算的空话。造福百姓很快变成了鱼肉乡亲,为民请命变成了要老百姓的命。王金发打着筹饷的招牌,拼命捞钱,尤其是为手下的“三黄”大开绿灯。所谓三黄,即黄伯卿黄介卿黄竞白,此三个位居要职,未及三个月便搜刮民财80万,搞得当时的绍兴人咬牙切齿。鲁迅先生就说过“三黄弄权,混蛋透顶”民间百姓干脆利用戏文中的现成句子,大唱“可恨三王太无礼”在江南方言中“黄”和“王”同音,骂三王就是骂三黄。在1958年的乡土史调查中,令人难以相信地发现,事隔已近50年,民间老百姓还能记得骂王金发一伙的顺口溜:

    吃的油,

    穿的绸,

    迟早要杀头。

    第四章

    1

    绍兴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演义吴越争霸的地方。古越多侠士,像王金发这样的人,艰难困苦压不倒他,对他有威胁的,是荣华富贵温柔乡。没有什么比醇酒和美人,更能消耗英雄侠士的斗志。王金发一共只做了八个月的都督。如果继续做下去,结果当然好不了。从王金发身上,不难看出辛亥革命的先天不足。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首先是袁世凯篡国,其次和革命党人自身的毛病分不开。革命党人有其幼稚不成熟的一面,譬如拱手把胜利的成果献给了袁世凯。革命党人还有其良莠不齐的一面,表现在一群人身上,是有好有坏,表现在一个人身上,也是有好有坏。晚节不保,是许多革命党人致命的弱点,在不久以后的袁世凯称帝的丑剧中,臭名昭著的“筹安会六君子”中,有一大半便是变质的革命党人,其在党内的地位和影响,显然都在王金发之上。革命党人的迅速腐化堕落,是历史值得引以为鉴的经验之一。

    袁世凯当了临时总统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解决政令不统一的问题。这是他收拾革命党人的第一步。除了保留省一级的都督之外,袁世凯下令解散各地的军政府,王金发领衔的绍兴军政分府自然也在解散之例。至于王金发离开绍兴时,究竟带走了多少钱,一直是个算不清的账。各种说法都有,反正他是带走了一笔民脂民膏。正是用这笔钱,王金发在上海舒舒服服地做起了寓公。他在上海花了5万元购买了一栋建筑精巧的洋房,地点在嵩山路附近,其豪华说起来让人咋舌。内有议事厅、迷楼、花房、船室、佛楼、荷花池、汽车间、马棚、屋顶花园等等。王金发拥有两辆私人汽车、四辆马车,有司机,自然还得有马夫。他到沪不久,便纳名妓花宝宝为妾。花宝宝即杨月娟,是王为其赎身后改的名。有材料说王在上海同时或先后纳花杨两妾,其实错了。一个人真要富起来,实在没有底,王金发挥金如土,生活奢靡,与革命时的莽男儿相比,早已判若两人。

    我见过有不少文章为王金发在上海的声色犬马辩护,共同点是说他佯狂,是借以掩盖自己反袁的政治活动。这说法很难靠得住。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娶姨太太,捧剧场的坤角,以至吃喝嫖赌,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是既当婊子,又竖牌坊,反而弄巧成拙。风流就是风流,没必要硬为风流遮羞,硬往潇洒脸上贴金。譬如蔡锷和小凤仙的故事,一定要把妓也描绘成侠的模样,实在不符合情理。换句话说,把蔡锷说成是佯狂还凑合,因为他尽管早在反袁称帝前,就和小凤仙有了感情,但是毕竟把袁世凯和小凤仙两个人都给蒙了。蔡锷毕竟没有当真娶小凤仙为姨太太,他们毕竟只是临时凑合。郎才女貌,男人在京城远游,在解决性的问题的同时,把感情问题也顺带解决了,把这些事说白说直,也没什么了不得。小凤仙怎么说,也只是个妓,有些人的毛病,就是不肯实事求是,不是把妓说得太好,便是太坏。

    蔡锷英年早逝以后,有人代小凤仙拟了挽联:

    不信周郎竟薄命,

    早知李靖是英雄。

    这是七言联,文人好事,七言不过瘾,又代拟更长的:

    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因缘成一梦;

    几年北地燕支,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文人的感觉往往和妓差不多,当然主要是指的那种失意感。中国的古代诗人就喜欢以美人迟暮自比。我不是想在此调侃文人,而是想借此说明一种风气,这种风气就是男人有风流韵事,在辛亥革命前后,不仅不遭受谴责,相反被人们津津乐道地赞赏。无情未必真豪杰,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这些现成的词都是送给风流男人的。老实说,和妓女在一起寻欢作乐,未必就妨碍了王金发的英雄本色,但是风流潇洒,有时候也确实可以成为掩盖男人欲望的遮羞布,当做走向堕落的敲门砖。大上海的十里洋场,是一个巨大的销金窟,王金发有多少钱,在这也派得上用场。早在绍兴当都督时,王金发做了什么过头的事,就有人向他委婉地指出,然而他不屑一顾,为自己开脱:“古今成功者,都这样!”

    充分享受荣华富贵,这便是王金发对成功的理解。很多革命者,在卧薪尝胆时期,他们生命中所有带光泽的东西都闪闪发亮。可是一旦革命成功,他们身上的卑鄙猥琐,便统统暴露无遗。想想也是,几年前,王金发亡命深山,风餐露宿,革命意志不移。现在他作为成功者,作为民国的功臣,作为上海的阔佬,和那些被革命的对象已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难怪毛主席他老人家后来要提出继续革命的理论,继续革命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仅王金发变了,王金发的母亲也完全变了。在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她老人家寄食于庙堂,与讨饭的老妇几乎没差别,现在也成了住洋房的阔老太太,享受着西式抽水马桶,享受着一拉就亮的电灯,而且还有一栋专门为她布置的佛楼,她要拜佛念经,就有雇来的尼姑陪着。

    陈其美刚当上海都督的时候,有一次去上厕所,正好有一位士兵也在里面方便。陈其美的卫兵大声呵斥,让那士兵赶快离开,陈其美因此很生气,觉得自己的卫兵不应该这么做。他十分严厉地批评了卫兵,并就此警告自己。革命成功以后,只是从上厕所这一件小事上,便能看出特权的可怕。不矜细行,必累大德。孔融临终诗中有这么一句:“河溃蚁孔端,山坏由猿穴。”特权常常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喜悦,它能够迷惑人,使人从喜悦不知不觉地过渡到自然和应该。王金发就把自己今日的腐败行为,看做是老子出生入死换来的,看做是天经地义。这也是王金发的思想境界,和陈其美不能相比的地方。境界不同,结局也就不一样。

    王金发为其在上海的寓所,题名“逸庐”这个名字起得不俗“逸”正好双关,因为他的籍名就是逸。事实上,他真正安心做寓公的时间也不长,因为辛亥革命之后,容不得革命者当寓公,你不去惹别人,别人未必就会放过你。革命党人以为天下从此太平了,却不知袁世凯正磨刀霍霍。在初到上海短短的几个月里,王金发吃喝玩乐之外,兴趣似乎转移到了书法和篆刻上面。王金发既然参加过乡试,一手馆阁体的小楷大约总是能写的,我见到的则是行书,不算好,也不算太坏。值得一提的,是他刻的图章,刀法没什么可取,内容却像青年学生,有白文也有朱文,其中有化论语中的句子“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还有“志士多苦心”最有趣的是“无可奈何”和“逸庐主人”两方章。“无可奈何”四个字组成了一个官的背景,这官还是明朝的打扮,那帽子上有两根细细长长的小棍子戳出去。逸庐主人则是把“人”安排得非常小,小得还不到“庐”的六分之一。

    从篆刻的内容来看,王金发仿佛还不甘心堕落。但这仍然不足以当做是他佯狂的证据,有文章说王金发所以走向堕落,是受了陈其美的熏染。因为在革命尚未成功之前,陈其美曾请王金发和蒋介石到上海“一品香”吃过大菜,又请他们到清和坊的堂子里打麻将。我不知道是否属实,但是革命党人在妓院秘密聚会,和革命成功之后的花天酒地,绝不可同日而语。陈其美从来没像王金发这么胡闹过,他们在人格上毕竟有区别。由于陈其美是蒋介石的恩师,蒋后来成为蒋委员长,反对他的人很多,而且蒋也确实留下了许多话柄,因此,陈其美既沾了蒋介石的光,也跟着他一起挨人唾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就见过有文章称陈其美为“杨梅都督”意思是说他嫖妓时染上杨梅大疮,这种谣言都是袁世凯雇用无耻文人捏造的,根本不足以为信。人们不太喜欢蒋介石,所以也和鲁迅一样懒得替他的老师辩诬。

    2

    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刺。这是袁世凯向革命党人正式动手的信号。在此之前,武昌起义三位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张振武,被袁世凯和黎元洪找了借口,在北京杀害。宋教仁被刺以后,流言很多,正如两年前,光复会领袖陶成章被刺时一样,有人散布谣言,说宋教仁是陈其美派人暗杀的。散布这种谣言的目的很简单,既可以掩盖袁世凯的罪行,又可以挑拨革命党人的不和。陈其美不作任何声辩,他此时和王金发一样,已被解除了上海都督一职,以社会名流的身份蛰居海上,知道只有侦破此案,才可以真正令人信服地告白天下。陈其美熟悉上海秘密会社的情形,和各阶层人物有着广泛的联系,他暗中布置自己的旧部,积极配合租界的捕房搜查凶手。

    有文章谈到侦破宋案的关键人物是王金发,这种说法有些夸大。事实上,宋案被侦破的两个突破口,其一是因为陈其美的一个手下,当了上海的电报局长,袁世凯及其爪牙与上海往来的电报,都能被其掌握。最初的线索都是在电报上发现的,哪几个人有电报,哪些人有关系,按图索骥,想跑也跑不了。其二是一位叫王阿发的古董商,在案发前,曾至宋案的嫌疑人应桂馨家去售字画。应托王找人为其刺杀一个人,王找了一位姓邓的朋友,邓答应了,去应家面谈,谈妥之后,又后悔。宋教仁被刺以后,邓看报纸,发现死者正是应桂馨让其刺杀之人,于是把这事说了出来。

    王金发在侦破宋案时扮演的角色,就是陪同租界的巡捕前去捉拿应桂馨。他在辛亥革命前,曾是上海滩搞暗杀的好手,和敌人的杀手也算是同行,对这些熟门熟路。当时有着广泛读者的申报,以“妓院之寻缉”为题,报道了捕应桂馨的经过:

    先是国民党特派员某君出外侦察,知应夔丞近常在妓女胡翠云家吸食鸦片,乃由总巡率领巡捕多名,至其处先向胡翠云盘诘。胡谓应未至此,现在迎春坊三弄李桂玉家吃酒,系蔡尔卿所请者,密访不虚。乃复由总巡率领巡捕至迎春坊,先将该四弄弄口派人把守,以防逃窜。国民党特派员入内上楼问,应君夔丞在座否,应答曰我在,某君曰,楼下有人与君会晤,应乃匆匆随某君下楼,至门口即被捕。

    这里的特派员某君,就是指王金发,而应夔丞就是应桂馨。隐去王金发的真名本义是什么,有各种推测,有人认为王金发和陈其美有很深的关系,在案还没有完全侦破的时候,让人预感到和陈其美关系深的人介入此案,容易引起误会和异议。不管怎么说,王金发重操旧业,牛刀小试,好歹又立了一功。应桂馨束手就擒,从他的住处抄出了许多证据,这些证据不仅有一支凶犯用过的三弹五响手枪,还有大量的足以证明袁世凯是本案主谋的真凭实据。宋案完全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刺杀,元凶除了袁世凯之外,还有当时的政府总理赵秉钧,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应桂馨不过是具体的执行人,由他直接收买刺客实施暗杀。

    宋教仁在4月20日被刺,三日后,抓获应桂馨,又过一日,抓获应所指使的刺客武士英。至此,宋案已基本查清,袁世凯一伙完全陷入被动。到了第五日,孙中山闻讯风尘仆仆地从日本赶回上海,当天晚上在同孚路的黄兴寓所,与陈其美、戴季陶、居正、柏文蔚等密商对策。孙中山认为,袁世凯破坏民国的罪恶已不可掩,应该乘着人心激愤之际,武力讨袁,以除后患。他提出了“联日”和“速战”两策,说日本与中国相邻,关系密切“助我则我胜,助袁则袁胜”并愿意亲自再往日本接洽。黄兴和陈其美等人,认为以法律解决为好,既然已经抓住了袁的把柄,是非自有公断。毕竟国民党已经成立了,天下已大同,对此复杂问题,宜持冷静态度,而等待正当之解决。从感情上来说,反袁若借助日本人,的确也为大多数革命党人所不能接受,但是不借助外援,以南方数省不足恃的武力,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

    王金发似乎还不够格参加最高层次的密谈。革命党人最后决定听由国会裁判。国会在袁世凯的控制下,所谓秉公裁判,自然成为一句空话。就在报纸上披露44件确凿证据的那天,袁世凯和五国银行团签订了2500万英镑的善后借款合同。这是中国历史上借的最大一笔外债,有了这笔钱撑腰,袁世凯再也不怕国民党和自己捣蛋。他解除了国民党拥有的几个省都督头衔,他们是江西都督李烈钧、广东都督胡汉民、安徽都督柏文蔚。革命党人和袁世凯客气,袁世凯就老实不客气。在王金发当了将近一年寓公的时候,讨袁的二次革命终于爆发了,江西、安徽、广东、福建四省差不多同时宣布独立,成立声势浩大的讨袁军。可惜讨袁军在战场上,并不是袁世凯的对手,很快就处于下风。

    二次革命中的王金发,已不像辛亥革命时那样冲锋陷阵,出生入死大放光彩。尽管他那拼命三郎的余威还在,然而终究是雷声大,雨点小。1913年的7月20日,由于浙江的都督朱瑞宣布“中立”王金发便在上海自任浙江驻沪讨袁军总司令,协助陈其美攻打制造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次王金发变得有些理智,没有冒冒失失地再次充当敢死队队长,而是申请后勤,为冲锋陷阵英勇牺牲的将士输送酒食。他的后勤工作十分差劲,据说行至半途,被人暗算,有坏人向汽车投掷炸弹,汽车受损,此事便不了了之。王金发显然没有受伤,但是,从此就再也没有在战场上见到他矫健的身影。二次革命时,陈其美领导的讨袁军,在上海打得十分顽强,翻阅当时报纸,我们可以见到许多熟悉者的名字,譬如蒋介石、钮永建、陈果夫、黄郛、居正,可就是很难找到王金发。

    说王金发贪生怕死躲起来,无疑是一种不负责的说法,不过说他不像过去那么积极,这一点大致不错。也许是事出有因,王金发的旧部都在绍兴,在上海滩,他只是一个空头驻沪总司令。陈其美虽然和他有很深的关系,但是他也不能把别人的人马借给他用,和辛亥革命时一样,革命党人的武装总是带有组合成分,譬如什么商团、浙军、苏军、光复军、奋勇军,各有其主,别人调遣不得。除非王金发放下架子,去做一位马前卒,而他毕竟是当过都督的人,这个委屈如何受得了。有文章说王金发向陈其美要饷,有了饷才能回家把旧部带出来,陈自己忙得焦头烂额,根本顾不上他,两人因此有了龃龉。

    事实上,沪上讨袁之战很快就失利,从7月18日陈其美在沪宣布就任讨袁军总司令开始,到8月13日,上海讨袁军完全失败,陈其美不得不避居租界,成了受通缉的要犯。在这段时间里,除了那次半途而废的输送酒食,王金发在干什么,找不到什么文字记载。他的“逸庐”是不是在租界里,我不清楚,能确切知道的,是尽管他表现消极,仍然被列入受通缉的名单。不管怎么说,他是浙江驻沪讨袁军的总司令。二次革命失败以后,踌躇满志的袁世凯通电全国,查缉“重要名人”70余人,并开列赏格,一律以现大洋计算:拿获黄兴者10万元,陈其美5万元,王金发竟然和柏文蔚李烈钧等并列,值2万元。

    3

    二次革命后,王金发再一次陷入了亡命生涯。有人认为这一次他没有去日本,其根据是王季高君行述上说:

    亡命复亡命,其亡而之东西洋乎,海天辽阔,以遨其游,岂不快哉!季高初意如此,其母不欲令其子远去,且以金钱有限,旅费不足资,而应酬又广,不如暂伏内地之为得。于是季高仍蛰沪上,其母则住旧宅。

    但是1913年8月18日时报,一则标题“福建路天然旅馆发现私造炸弹”的报道,却透露出这么一则消息:

    业经捕房查明,该旅馆实系为前绍兴都督王金发所开,各情已志前报。王于此事发生后,当即携其爱妾,即前在新清和为娼的花宝宝潜行东渡。

    王金发在二次革命失败后,是否真的亡命日本,本身并不重要。以上两则消息都不可以作为铁证。说王金发去不了日本,是金钱有限,旅费不足,虽然不是实情,而报纸上说王金发已逃亡日本,也很可能是烟幕弹,偌大的一个上海,十里洋场,藏一个王金发,比当年落草为寇,躲在深山里更安全。问题的实质是二次革命虽然失败了,王金发虽然遭受通缉,他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保证的。上海的租界几乎就是外国,袁世凯的密探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卖命。事实上,没有几位被通缉“重要名人”落网,明正典刑的更微乎其微,袁世凯是奸雄,善于用心计,他宁愿搞暗杀,也不愿意落下滥杀的罪名。

    当时最严重的问题,不是对于白色恐怖的恐惧,而是看不到革命党人进一步的出路。辛亥革命时,革命党人稀里糊涂地就大获全胜,二次革命,又莫名其妙地便输了。这里面不仅仅是因为对手发生了变化,关键在于革命党人自身发生了变化。早在1907年,陈其美刚去日本留学时,曾指出留学生中只有二十分之一,脑子里有“国家”二字。换句话说,这应该包括鲁迅和王金发等人的二十分之一虽少,毕竟是有革命思想的精华。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精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陈其美总结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时,曾说过:

    辛亥革命,手持寸铁,集众数日,武昌一呼,全国振荡者,革命党之精神有以致之也。癸丑一役,拥兵十万,北兵负隅,而全局失败者,革命党中锐气消沉之所致也。

    陈其美把二次革命的失败,归结为党人“无团结力,吝自为谋所致”在后来和孙中山的一次谈话中,他承认自己在当初宋教仁被刺时,反对起兵讨袁是错误的,是对袁世凯的险恶用心认识不足。正是在这次谈话时,陈其美说:“二次革命之发生,由于第一次革命敷衍妥协;而第二次革命之失败,由于我党之不统一。”

    革命党人的不统一,是直接地表现在了最高层领导人孙中山和黄兴之间,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孙中山认为失败是因为党内同志“致党魁有似傀儡”根本不服从他的命令。有鉴于此,孙中山决定重建中华革命党,他在给黄兴的信中,口气十分坚决地说:

    弟所望党人者,今后若仍承认弟为党魁者,必当完全服从党魁之命令。因第二次失败,全在不听我之号令耳。所以,今天弟欲为真党魁,不欲为假党魁,庶几事权统一,中国尚有救药也。

    重建的中华革命党,凡入党者,都得写誓约,盖手印,以表明愿意牺牲一切,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在辛亥革命首义有功的功臣中,尤其是那些做过高级将领的同志,对这种做法都持异义,如李烈钧、柏文蔚、谭人凤、陈炯明、张继等,黄兴更以“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迹近侮辱”坚决反对。持赞成态度的有陈其美、胡汉民、廖仲恺、许崇智、蒋介石等。孙中山再次被选为中华革命党的总理,他过去是同盟会的总理,然而此总理非彼总理,后来的国民党谈到先总理,那些参加中华革命党的人,关系似乎更要近一层,更有嫡系和正传之感,像蒋委员长。而在蒋介石统治的时代,修订民国史,当时没有参加中华革命党的民国元老,显然要吃亏。黄兴和孙中山意见相左,离开革命党人的根据地日本去了美国,让开了第二号的协理位置,孙中山提议陈其美担任,陈其美坚决谦辞,协理的位置空缺着,这样,陈其美在党内的地位迅速提高,为他的得意弟子蒋介石作了极好的铺垫。

    在如此复杂的党内斗争中,以王金发的莽撞,没有办法分清是是非非。在他的第二次逃亡中,王金发显然是去过日本的。当时的革命党人,从上海去日本实在太容易,在80年代初期,有人曾访问王金发的女儿王侠雄,她对父亲携其去日的情景记忆犹新,她记得自己身穿日本女孩的和服,常常有朋友来看望她父亲。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证明王金发参加了重组的中华革命党,甚至都见不到他在二次革命失败后,继续和党人保持来往的记录。许多革命党人已经丧失了继续革命的斗志,而王金发无疑是丧失斗志的人之一。

    王金发大部分时间都躲在上海,其处境有些狼狈。王季高君行述上这样记载:

    然斯时内地之亡命者麇集于此,无论从前与季高有否关系,觅一介绍人,即向其母索借旅费,至再至三无已时,甚有一次不遂,遽出恶言以相詈者。而各处暴动案,辄云受王逸委任,报纸上数数登载。其母殊懊恼,尝曰:“吾儿季高,以奔走革命故,家产荡尽,逃难时,吾如老丐妇,向亲友借贷不得,唯有质布衣,惑忍饿饮泣耳!吾前半世辛苦至矣!今年已老,犹若此,岂必不许我吃一顿安稳饭乎!”

    这位岳飞之母式的革命老妈妈,似乎也有些不耐烦了。以她的觉悟,当然不明白袁世凯的所作所为如何奸坏。清朝的皇帝已经下台,革命已经成功,汉人的统治已经恢复,天下都已经太平了,为什么还不让她老人家安度晚年,吃顿安稳饭。老太太越想越气,抑郁成疾,卧床不起。有一天,一位客人来探病,问起王金发的处境,王母于是大诉苦衷。客人别有用心地说:“你儿子是大本事的人,还怕无用武之地。不如你亲自出面,代他向政府自愿悔过投诚,为国效力,肯定能得到特赦。”王母顿时心动,待客人走了,便和儿子商量,王金发人虽莽撞,却不敢答应,知道这一步险棋不可以随便走的。

    然而王金发最后还是走了这步险棋。王季高君行述上,强调是王母瞒着王金发,偷偷地给陆军部写了信,并花两万元巨款为儿子疏通。结果,在1915年1月,陆军部发出“奉部批准免于通缉”的批文。于是王母大喜,强迫儿子赴京面谢。事已如此,想回头也难,王金发是大孝子,母命不可违,临了,不得不勉强赴京。我对王金发对母亲给陆军部写信,完全被蒙在鼓里一事,始终表示怀疑,总觉得有“为贤者讳”的成分。事实上,王金发在沪期间,与陆军部驻沪代表王百川和李鲁生时相过从。那封请求陆军部“免于通缉”的信,显然和这两人有关。

    王金发在去北京谢恩前,心情十分矛盾,这是无疑的。投诚事小,失节事大。他找来了老朋友谢震,希望他帮他拿主意。谢震明白王金发去意已定,所谓拿主意,也不过是求其谅解罢了。谢震快人快语,说:“丈夫贵立志,能成事,何必斤斤求谅于人哉!”王金发仍然犹豫,怕过去的战友忌恨自己。谢震只好安慰他,说只要不改革命的初衷,作为好友,他自然会为他解释。谢震提醒王金发,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去了北京,就不要白去,应该捞个职务,手中有了权,养势待时,他日再起,要方便得多。

    4

    王金发就这样在母亲的安排下,稀里糊涂地去了北京。这时候,他的智力状态已经出现问题。去北京无疑等于上贼船,上去了,就不是那么轻易可以下来。所谓捞个职务,以图他日再举,根本就是自己骗自己的笑话。凭王金发的莽撞,和袁世凯玩心眼,那是班门弄斧,关老爷面前耍大刀。袁世凯和他的陆军部,绝不像谢震想象的那样容易欺骗,王金发到了北京,银子花了不少,官没封到,却还要他拿出投诚的实际行动来。这实际行动就是要王金发限期拿获韩恢、詹大悲、蒋介石、姚勇忱等革命党人。既然当了婊子,就得卖身,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王金发十分为难,卖友求荣,这是不能接受的条件,可是人已经到了北京,这条件不能接受,也不能拒绝。王金发陷入进退两难走投无路的尴尬境地。

    王金发的请求免于投诚,走的陆军总长段祺瑞的路子,然而军政执法处闻讯王金发已入京“威拟逮捕,以伸国法”并指责“段总长信小节而不顾大局”这种传闻也许只是想吓唬吓唬王金发,而王金发的确也被吓得不轻,于是“踉跄出京”赶快逃跑,北上仅逗留了一个星期,所有的事情不了了之。投诚之事,在一开始就草率,临了,还是草率。投诚的双方都没有太多的诚意可言,王金发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免于通缉,从此可以公开活动。对于王金发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坏的结局,因为他花钱投诚的目的,很可能就在于此。过分强调王金发准备东山再起,显然不是事实。

    此时的王金发,已经不是越王勾践。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恨,卧薪尝胆,而王金发回到上海滩的十里洋场,从此车水马龙,花天酒地,所谓“入声色也消愁”“终日以醇酒妇人自遣”

    两次亡命之王季高,一变而为豪赌冶游之王季高矣!

    事实上,早在二次革命前,王金发身上的许多坏毛病,就已经露端倪。现在有了苦闷这个堂皇的借口,更是顺理成章名正言顺,索性一条路走到尽头。“投诚”之举,害得王金发里外不能做人,两头不能讨好。袁世凯方面要他限期捉人,潜伏在上海的党内同志,听说他从北京归来,疑惧万端,只怕自己成了王金发献媚袁大总统的礼物,一个个都躲他远远的,海外同志更不相谅,纷纷来信质骂,并云将派人暗杀。王金发有口难辩,也不知怎么办才好,只好听天由命。漫道温柔消壮志,醇酒妇人亦英雄,于是他以吃喝嫖赌来更加迅速地堕落自己。

    再也没有什么比王金发的死更窝囊的事情。王金发似乎忘记了自己处在双重的危险之中。在1915年的5月,也就是在他去北京投诚的五个月以后,袁世凯接受了日本政府对中国的“二十一条”准备称帝前夕,王金发忽发奇想“以调查旧部动静,并消弭乱萌为辞”向上海的镇守使郑汝成请示,要去浙江一游,并打算在西湖边上建别墅。郑汝成批准了王金发的要求,亲自打电报给浙江都督朱瑞,请其保护接洽。上海镇守使郑汝成是袁世凯在南方的心腹,陈其美领导的上海二次革命,就是惨败在他的手下。郑是革命党人的心腹大患,陈其美后来不得不派人将其暗杀。而浙江的第三任都督朱瑞,却是一位变质的老革命党人,他早在1907年,就由秋瑾介绍参加了光复会,辛亥革命率领新军攻打杭州时,曾和王金发并肩作战。

    按说王金发和朱瑞真应该有些旧交情。从王金发去杭州时要请示,要保护,说明他当时被软禁监视,也害怕革命党人行刺。王金发犯的一个最大错误,就是没想到昔日情同手足的战友会加害自己。他没想到早在自己没去杭州以前,朱瑞便密电袁世凯,说王金发“来杭意图叵测”王金发到杭州后,挥金如土,会客请酒,相续不绝。过了三天,一向躲着不见面的朱端,忽然决定在百井坊巷自己的公馆,宴请王金发。有人劝王金发,说朱瑞可能没安好心,此去弄不好便是鸿门宴,还是不去为妙。王金发也心存蹊跷,但是想到朱和自己毕竟有过交情,绝不会如此负义。席至半酣,朱瑞拿出袁世凯的电报,很痛苦地说:“上峰有令,我已无法帮忙。”就这样,王金发被关进了陆军监狱,一关就是二十多天,至6月2日下午4时,惨遭杀害。

    我曾见过王金发临刑前的照片,照片上的王金发毫无恐惧,两个眼睛瞪得大大的。他被绑着双手,捆在用树棍搭起的架子上。行文至此,我又一次找出了这张照片,不由得百感交集。这张照片曾登在报纸上示众,当年一定很轰动,鲁迅的二弟周作人没见过王金发本人,第一次看到他,也是见的这张照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王金发记忆最深的莫过于这张照片。这张照片是王金发传奇一生的终结,是他不平凡人生的一个句号,一个很不圆满的句号。王金发实在不应该是这样死的。

    王金发被杀,当年那位被他释放的章介眉,曾起了推波助澜投井下石的作用。这位为杀秋瑾女侠出谋划策的千古罪人,此时又混到北京的总统府里当秘书,掌管机要,王金发当年没有痛打落水狗,饶他不死,他却不肯感恩放过王金发,据说他曾急电政府,振振有词“有稂莠不去,嘉禾不生,恳即明断,以张纪法”促成了袁世凯下决心杀王金发。这好像又是个农夫和蛇的故事。为此,鲁迅几次写文章警世,最著名的就是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此文曾经被选入“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学课本。那时候上中学的人,都应该读过这篇文章。“费厄泼赖”是宽容的意思,对敌人宽容必吃苦头,王金发的教训就是例子。不过一个小小的章介眉,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可以提出疑问。朱瑞身为一省的都督,想杀王金发,也必须是有了袁世凯的电报才敢动手,把王金发之死赖在章介眉身上,可能也是觉得这样更有戏剧性。

    5

    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最适合马革裹尸当英雄。他应该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应该是徐锡麟和秋瑾,应该死于前清时的捕役,应该死于光复时的枪林弹雨。历史让王金发选择了一个最不应该的死,不死于节,不死于义,偏偏死于投诚之后的鬼魅官场。王金发死得不明不白,死得冤枉。他糊里糊涂地送了命,不管后人如何为他辩解,他一生的名誉随“投诚”二字而毁。这真是一个最糟糕的死法。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应该死而不死,往往不是件好事。譬如汪精卫,他正好和王金发同年,如果在刺杀摄政王未遂后,当真被判了死刑,立地正法,了却他“引头成一快”的心愿,也不会在后来留下一辈子的骂名。晚节不保向来就是个严重问题,很多人都是小事清醒,大事糊涂,一失足成千古恨。

    大事万万糊涂不得,王金发死了以后,颇有大快人心的一面。人们自然会很轻易地相信报纸所说,除了极少数的亲友之外,大多数人都觉得他死有余辜。据说在绍兴,人们开会庆祝,坚信这是王金发“祸绍”的报应。前清的遗老们心头一定很痛快,弹冠相庆,因为大清的江山,就是被王金发这样的乱党推翻,杀一个王金发虽不足以解恨,但是杀总比不杀好。最让人心疼的,是昔日并肩作战的革命党人,也觉得王金发活该,这就是投诚和变节的恶果。王金发被杀的一个重要罪名,是他不肯出卖昔日的战友,换句话说,他的投诚有些莫名其妙,毫无“诚”字可言。他从北京回上海以后,政府“派员赴沪监督,意延宕数月之久,迄未捕获一匪,反与乱党随时往来”于袁世凯的角度,杀王金发也没杀错。

    袁世凯是一个很懂得利用舆论的高手,他知道如何不惜重金,收买那些无聊的文人,编造一连串的谎言,颠倒黑白,搅乱是非。既然要杀一个人,就必须彻底把他搞臭。王金发冤枉,就在于所有的人都觉得他该死。人总是容易轻信那些无中生有的东西,日本的古屋奎二所撰蒋介石秘录,就为当时报纸上的谎言所蒙骗,其中有一段,煞有介事地说蒋介石在上海,因为王金发的告密,差一点落入袁世凯的侦探手中。这样的小道消息,蒋介石自己是否相信,不得而知。

    蒋介石所以能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比王金发著名得多的人,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比王金发更有眼光。尽管他们的经历差不多,年龄相仿。蒋介石的故乡奉化,和王金发的故乡嵊县相邻,但是蒋介石的展望未来,要比王金发远得多。作为战士,辛亥革命成功,王金发的革命生涯也就走到头了;而对蒋介石来说,虽然不时也去过妓院,对前途也沮丧失望过,但是醇酒妇人并没有消亡他。他们的起点差不多,发展的轨迹也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结局完全不一样。历史证明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绝对不会成为蒋介石那样的人。我们可以为王金发辩护,说他是假“投诚”说他胸有大志,还想东山再起,然而美好的愿望,毕竟不能代替血写的事实。

    吴越争霸的故事中,越王勾践是最终的胜利者,然而从感情上来说,我不喜欢勾践。这也许和小时候看过的故事有关,我记得在林汉达先生所写的春秋故事中,写到越国失败以后,勾践为了麻痹吴王夫差,不仅俯首听命“请为臣”而且还把老婆献出去“妻为妾”更有装孙子到了丧心病狂的一步,竟然用嘴去品尝夫差拉的屎。吴王夫差生病许久,有一天勾践说,大王的病就要好了,因为我尝过大王拉的屎,味道有些酸,说明大王的消化系统已经有所改善。吴王夫差很感动,觉得勾践对自己很忠心,从此放松了警惕放虎归山。结果勾践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吴国,杀了夫差。我不明白勾践的行为有什么可称道的,士可杀不可辱,说什么也不应该吃屎,也不应该牺牲西施,搞美人计,更不应该把自己的老婆贡献出去。对于有些人来说,最终的结果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过程那么无耻,再好的结果又有什么意义?

    差不多同样的道理,王金发身上有许多比蒋委员长更可爱的地方。王金发之为人,任其天然之性,嬉笑怒骂,皆露本真。他一生中最大的失误,就是在最后关头,不自量力地强学越王勾践。勾践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以王金发的莽撞和修养,要学也只能半截子,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会演戏就别演戏,演戏演到一半,想下台,也下不了。谢震王季高君行述在结尾部分说得非常好:

    凡人当常提自觉心,与其硬学智巧,何如率其本真。

    学勾践只学一半,临了还把命给搭进去,这就是王金发的悲剧。脸皮不够厚,就别去做那种丢人现眼的事。王金发硬学智巧,以己之短,去和工于心计的袁世凯斗,结果就只能是找死。事实上,王金发已不可能卧薪尝胆,他的思想已经变质,妇人和美酒已经消磨了他的壮志。王金发已经彻底落伍了,他注定应该是被历史淘汰的对象。

    王金发死的时候,只有33岁,在他死后的一年左右,辛亥革命时期的几位重要人物相继去世。先是陈其美,被袁世凯派人刺杀。紧接着是袁世凯自己,因为称帝众叛亲离,在国人的唾骂声中死去。然后是黄兴和蔡锷的病逝,两人仅相差八天。人都有一死,这些如此了得的人物集中地离开,预示着辛亥革命作为一个时代,已经真的结束了。黄兴和蔡锷功不可没,他们死后不仅享受了国葬的待遇,而且修建了十分壮观的坟墓,供后人缅怀和瞻仰。国民党人曾力争要为陈其美举行国葬,国葬不成,于是就募款厚葬,在陈其美死后的第二年,在他的家乡湖州,建造了一座美丽的英士公园。袁世凯的死也颇让人咀嚼,虽然有豪华的葬礼,有很不错的墓穴,但是从他死的那天开始,他的骂名就没有停止过。

    我的这篇小说,其实可以加一个小小的副标题,那就是“重温辛亥革命”王金发这个人物是小说的圆心,半径便是整个辛亥革命时期。有人流芳百世,有人遗臭万年。至此,我不由得想起黄兴写给袁世凯的一封信,这是在武昌起义的一个月以后,袁世凯刚复出不久,黄兴希望袁世凯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面建拿破仑、华盛顿之功”如果他能做到这一点“南北各省人民都将拱手听命”历史不止一次赋予袁世凯极好的际遇,早在戊戌维新的时候,如果他不出卖谭嗣同,无论变法成功与否,他都是名垂千秋的人物,可是袁世凯偏偏选择了告密,在自己身上留下一个极大的污点。同样,现成的民选大总统不当,非要过一把皇帝瘾,前后做了几十天皇帝,结果连三岁的小毛孩,都知道他不是个东西。历史不能假设,他要是早死几年,说不定还真成了中国的拿破仑和华盛顿。狗肉不上台盘,竖子不足为谋,在流芳和遗臭之间,袁世凯咎由自取选择了后者。不妨把杨度悼蔡锷的挽联借来一用:

    魂魄异乡归,如今豪杰为神,万里江山空雨泣;

    东南民力尽,太息疮痍满目,当时成败已沧桑。

    这是一个失意者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叹。豪杰为神,所谓一死重如泰山,黄兴也好,蔡锷也好,包括陈其美,这些人都是死得其所。杨度因为拥护袁世凯称帝而臭名昭著,因此他的挽联在赞颂别人的时候,仍然嵌着小小的骨头。和黄兴、蔡锷以及陈其美这些共和元勋相比,王金发就要寒酸得多。王金发后来被安葬在西湖边的卧龙桥畔,地方固然是个好地方,可是只要想一想美丽的西湖边,葬的都是什么人物,便会觉得王金发有些僭越。葬在西湖边上的应该是精忠报国的岳飞,是挽救明朝于危亡之中的于谦,是慷慨就义的鉴湖女侠秋瑾,王金发如何配和这些人齐名?青山有幸埋忠骨,王金发葬在西湖边上,是他沾了西湖的光,因为他似乎还不够为西湖增色的格。

    王金发注定成不了神,他的身上只有传奇,没有神话,人都有一死,一了百了,所谓“当时成败已沧桑”辛亥革命留给我们最重要的话题,就是推翻了帝制,却没有来得及铲除封建思想的基础。王金发毫不犹豫地革了别人的命,偏偏忘了革自己的命。即使没有投诚这件尴尬事,王金发的前程也不容乐观,他的思想境界上有着严重的问题。辛亥革命本质上仍然是改朝换代。这也就是为什么对后来的五四运动会有更高的评价,尽管五四运动本身,只是学生运动,然而治疗满目疮痍,还得靠学生们开出的两剂药才管用,这两剂药便是“科学”和“民主”要想救中国,必须靠德先生和赛先生。在中国的历史教材中,现代史的开端,历来有两种主张,一是从辛亥革命始,一是从五四运动始。过去我一直倾向于前一种说法,虽然在我读书的年头里,标准答案应该是后一种,课堂上考试必须这样答题才能拿满分。写完了手头的这部小说以后,我由衷地赞成后一种说法。

    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只是结束了一个顽固的旧时代。真正的新时代,的确应该是从五四开始。我们常常以为结束旧的,自然便是新的开始,事实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简单。还是以柳亚子先生写的莽男儿来做结束语,对于王金发这样的旧人,以旧题诗结尾为最好:

    功罪何当付盖棺,纷纭谣诼总无端。

    秦人倘识苻生枉,蜀老难为葛相宽。

    败寇成王谁定论,恩牛怨李此旁观。

    荒坟鬼哭鸱鸺叫,一卷丛残带泪看。

    199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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