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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儿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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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刚强的狗儿爷终于承认自己老了。

    是老了,都八十五了。八十五年来,狗儿爷经历的事太多了:战乱、天灾、大家庭的四分五裂、白发人送黑发人近十多年来,高楼大厦平地而起,渐渐蚕食了一块块经自己亲手开垦的田地。还未醒过神来的狗儿爷已经成了城里人了。

    一辈子在土里刨食的狗儿爷已十多年不下地了。他的后辈们更是整日穿得整整齐齐,开着嘟嘟叫的小轿车或者摩托车去上班,再也不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滋味。可是,桌上饭菜不见少,反而更丰富了,狗儿爷有时在想:“怎么农民都没土地了,反倒吃得好?”

    八十五大寿一过完,狗儿爷经常在做一些奇怪的梦,老是梦见去了多年的老伴儿,几个很要好的老哥们儿,还有先他而去的两个儿子。他的记忆也出奇地好了起来,一堆堆半个多世纪的陈芝麻烂谷子都被翻了出来,晒在九十年代的阳光下,时不时闪耀着一片两片光芒,照得狗儿爷时而微笑,时而叹息。狗儿爷知道自己大限将至。走了这么多的沟沟坎坎,总要歇歇脚,这就是命啊。

    做完大寿之后的十多天,狗儿爷总爱叫曾孙儿、曾孙女陪着他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转悠,他很震惊地发现,他已经再也找不到他从前为生存为发展流血流汗的那块土地。这里,已经不是他的地方。后人的努力已经淹没前人的辉煌。老辈人、老伴、老哥们儿,两个儿子的坟早已被迁走,甚至找不到原先入葬的地点。是啊,他们已经大多安身在城郊听涛墓园的黄金塔上,被人工栽种的草皮与树木簇拥着,他们都已经是小匣子里的一小撮灰白的东西,他们生于土地上,长于土地上,现在却永远与土地失亲。

    狗儿爷近来老是心慌慌的。

    终于,做完大寿的第二十五天,狗儿爷作了一个决定,叫曾孙子戈陪他到还没变成城市的农村走走。

    儿们都已先他而去,现在作主的是大孙子平。平是一家公司的老总,苦劝之后见老人执意要去,就只好叫自己在公司做事的儿子戈请几天假开车送他去。

    狗儿爷的曾孙子戈是个典型的现代都市青年,他身上已经找不到半点儿泥土的味道。他热爱城市的繁华,但也对城市的紧张、喧嚣与拥挤以及假面具感到厌烦。久而久之,他也会和他那时髦性感、光胳膊露大腿、大嘴红艳艳的女朋友到郊外去轻松轻松,所以这次接受护送老太爷下乡的任务并未表现出太大的不满——虽然老总老爸没让他带上女朋友难免有些美中不足。

    戈已经烦了。

    按平的意思,找个郊区农村让爷爷看一看就可以了,可是去了几个地方,狗儿爷都说不是,执拗地要继续按他指的方向找。

    戈只好继续找,往西,往北,尽是些偏僻的土路。第四天早上,终于到了一个没办法行车的地方,狗儿爷就在这儿下车。

    青山,秀水,土坯,黑瓦,袅袅炊烟,鸣鸡吠犬——浓汁重味的农村。

    在车上一直恹恹的狗儿爷精神突然好起来,他叫曾孙子去安顿好车子,自己先在附近走走。

    等戈把车子安顿好时,却怎么也找不着狗儿爷。最后,一位乡人用夹着浓重方言的普通话告诉他,有这样一位老人朝山里去了。

    戈吓坏了。沿着乡人指的路,他越走越心惊。天黑下来时,终于到了一个村子。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眼泪都下来了。幸好热情的山民为他找来村干部。村干部是个厚道、实在的中年男人,他一听明了事情,点点头,和一起来的一位黑脸老人低声说了几句,就敲响了村头的大钟。钟声响过后,黑脸老人吹响弯弯的号角,悠长、凄婉的钟声余韵和粗朴、浑浊的号角声在山间回响。

    随着四面一点一点火光的聚拢,百余名扎着头巾、打着绑腿、背着猎枪、山一样壮实的汉子举着松明子照亮村头。村干部大声地说了几句土话,汉子们齐发一声喊,又化作点点火光,散开去。村头又只剩下戈、村干部、黑脸老人和包着头帕的女人,还有一些光屁股的小孩。

    戈在村干部的家里,在异香扑鼻的松明子的照耀中,度过不安而又新奇的一夜。

    第二天一早,一个山民来报,找到了。

    这是一座不是很高的山。山的后面是屏障一样的更高的山;山的正面是两山之间的平缓地带,满眼是青翠的平整的田地,一条河流蜿蜒,伸向远方。更远处,条条炊烟诗一般地渐高、渐薄、渐无。太阳出来了,四处里闪着温暖的光。

    狗儿爷躲在正面山腰上的一个穴里,神态安详,嘴角挂着笑意。他已经在他找到的地方安息了——这个地方叫土窝子。

    平来了。平依稀记得小时候听奶奶说过,有个地方叫土窝子,爷爷年轻时逃兵灾,在那里垦过荒。

    几天后,这里修起了一座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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