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军兵营。
“全体白马义从,整队集合!”
“李副官,点名!”
“是!”
“吴三俊!”
“到!”
“王大壮!”
“到!”
……
“齐云!”
“到!”
齐云紧了紧头上的兜鍪。
这是他第一次穿上斥候装以外的东西,一身雪亮亮能闪瞎人眼的银甲披挂在身上,觉得很不自在——第一次看到白马义从的时候,就觉得很搞笑,自己穿上,感觉更搞笑了。
银甲,白马,是很拉风,可跑在大漠上,在阳光下明晃晃的,还纷飞起一片烟尘,敌人隔着七八里就能看到你们这一群人,人家的斥候远远见了你们就去通知游牧骑兵撤退了,你们能找到游牧骑兵战斗才怪。
这身银甲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和敌军的骑射骑兵对战的时候,能反射阳光晃瞎他们的眼睛,让他们射不准吧?
很快。
众白马义从人数清点完毕。
最前面,穿着一身极为浮夸的银甲,披着大白披风,手持亮银长枪的霍白马精神抖擞,大声道:“今日,众白马义从,作为本少帅的亲兵,全玉门军最精锐的队伍,一定要在使者团前面好好表现,展示你们最好的精神风采,把其他大军几位少帅的亲兵队伍,都给我比下去!”
“明白!”
所有人肃然一喝。
齐英撇了撇嘴。
白马义从看上去是拉风,但也就和普通骑兵比比吧……少帅你也太没见识了,人家在王都府上的护卫队伍,都乘着神鹰,狮鹫,乃至龙……还全玉门军最精锐的队伍……别说大帅的亲兵卫队“紫金狻猊铁骑”了,随便选一个大将的亲兵部队,也比白马义从强啊!
别的大军的少帅,人家那是真元帅,因为年轻才叫少帅,像楚家血神军的两位,都是二十五六岁的地武境强者,皆意气风发,手握几十万人兵权。
你手上就我们百十号人,瞎凑啥热闹……
“白马义从,出击!赶赴玉门城!驾!”
霍白马挺起长枪,摆出率军出战的架势,一马当先,向着玉门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沓沓沓!
上百白马义从紧紧跟在后面。
齐英心中嘀咕:“今天说不定会见到熟人?少帅你可别在我熟人面前丢人啊,要不我以后都不好意思跟他们说我在白马义从里混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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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寒料峭,大漠上还有一些残存的雪,白马义从一路疾驰,期间还超过了兵营宋大将前往玉门城的队伍,终于到了玉门城之前。
不过,今日的玉门城,往来之人比平常人都要多,就连驻军也换人了,一批身披金甲的守卫拦在城门之前,对进入城内的每一股人都进行筛查。
一些职位不高的将领,直接被守卫说没有进入玉门城的资格,只能垂头丧气地率领队伍回去。
霍白马到底是霍大帅的独儿子,李金眼的身份也显然不低,白马义从倒是很顺利地进入了玉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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