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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兄台也很强势啊,我看不穿你的修为。”
齐云虽然看上去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但好像并不反感吴三俊与其搭话。
吴三俊嘿嘿一笑:“那是!等进了军营,我就是千夫长级别的小统领!兄弟有兴趣的话,可以到我麾下一起啊!”
齐云似乎起了一丝好奇,问道:“军营里,还能自己挑选职位不成?”
这时候,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齐云胸前的衣服里钻了出来。
吴三俊眼中精光一闪:“职位是不能挑选,但我们可以往同一个地方报名啊!都是初来乍到,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兄弟,这是你的灵兽?怎么是只田鼠!”
那个毛茸茸的东西爬到了齐云的肩膀上,瞪着一对眼睛看着吴三俊,一身褐色发灰的皮毛,和荒漠的颜色十分接近。
“这是妖兽‘钻地鼠’,寻找地下生长的灵药,侦查周围的敌人,很有一套。”齐云说道,“我从前打猎为生,这是我最好的同伴了!”
吴三俊怔了下:“原来你是寒门子弟!”随即吴三俊又捶了一下齐云的胸膛:“那你这个朋友,我就想多交交了……反正路途无聊,我们多聊一会儿呗!”
两人聊了差不多一路,吴三俊大致了解到,齐云是王国南部一个少数民族山村出身,是当地有名的猎人,此次经历了半年的旅程来到玉门关,是想参军立功,拿下封赏,之后荣归故里,去娶他们那边一个退役老将家的女儿。
吴三俊也介绍了自己的身份,他来自青陵郡,是当地名门望族吴家的一名旁支子弟,是前来玉门军中历练,等过了五年军龄,立下足够功勋以后,就回家去担任当地驻军的长官职务。
“你我,还有周围这些人,都想着在玉门关出人头地啊!”吴三俊颇有一番感慨,“不论是寒门子弟,还是豪门子弟,在战场上杀出赫赫功名,都是加官进爵,封侯拜相的最佳途径啊!哎,有时候我还挺羡慕那些酸诗人的,前不久王都出了一个才子,作出一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诗词来,直接就被君王封为文苑学士了!啧!我要是能当文苑学士,天天和君王一起谈笑风生,还来个屁的玉门关!”
周围人,听了吴三俊言论,都神色各异,观点不一。有人表示羡慕,一诗成名简直太幸运了,少奋斗半辈子;有人一笑置之,说都是风雅人物的事情,和自己这些大老粗们有什么关系;有人则颇为不屑,说文人无用,一点实质权力也没有,想要成名,必须有足够的实力,像是那名公子后来觉醒出废武魂,从此就在王都消失了。
“云兄弟,你怎么看啊?”吴三俊发现齐云的神色,在刚才有了一丝隐晦的波动,顿时有些好奇。
“我?”齐云笑了笑,立刻回应道,“我也觉得,词写得再好,没什么用!但,我们既然来了玉门军,就不用管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了,努力提升自己,建功立业,以后回家娶媳妇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