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很闹人。”
“你带着个女儿也是很辛苦,不过花生真不是你生的?”
“嗯,不是,当年她妈生了她,然后就死了,我看着可怜一直带在身边,这么多年也是习惯了。”
揉眼睛的花生打了个大大的哈气,然后道:
“原来我不是妈妈亲生的啊!”
“造作,你难道才知道?”
"嘿嘿,我之前忘记了!"
花生很可爱的笑笑,然后把手指放到嘴巴里。
李大花没什么耐性,伸手把花生的手拿出来,还用力拍了下她的手背。
“跟你说过没?不许吃手指?”
方安东觉得李大花有些严厉,看到花生撅起嘴巴,急忙道:
“孩子不都这样吗?过来花生,干爹抱你好不?”
花生还是噘着嘴巴,却摇摇头,把自己的小脸贴在了妈妈的胸上,这里软和又温暖,她喜欢妈妈的怀抱,就算妈妈有时候很凶。
李大花道:“别搭理她,她就是皮,你看她好像是个小可爱,淘气着呢。”
看到母女互动的模样,方安东觉得身体有些火热。
李大花的性感与气质是独特的,她不但美,而且风情。
年龄明明不太大,长得也如同少女般,可偏偏给人的感觉是气质成熟,偶尔透出的妖艳非常致命,是所有男人的毒药。
这女人生在乱世,偏偏又能保全了自己,来到木兰城两年来都是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与各方大佬都有联络,保持着不错却有距离的关系,这样的交际手腕就证明了她的才能。
怪不得很多男人都想要把她明媒正娶弄回家,而不是通过抢夺的手段得到,这样的女人如果放在后院,那绝对是贤内助啊!
平稳了下情绪,方安东觉得自己应该继续找一些话题和李大花互动,可一时间又不知道说什么。
“妈妈,大胡子昨天问我为什么不叫花生豆,他说花生豆这个名字好听。”
“大胡子?哪个大胡子?”
“就是那天从土里挖出来的,我告诉他是我发现他的,他说我是他的救命小恩人。”
“哦,那个人啊,你确定他是叔叔而不是爷爷?”
李大花其实根本没看清杨牧的脸,他的胡子太重,看上去年龄很大的样子,头发也太长,前方的刘海落下来都能盖住半个鼻子,实在很邋遢,而且就算洗了澡,他身上看上去还是脏兮兮的,李大花一直没往他身边去。
“他是个叔叔,大光叔说他其实很年轻。”
“行了,别靠近陌生人,我没跟你说过吗?”
花生嘿嘿笑,不说话了。
妈妈跟她说过很多话,可是她从来不记得。
“大花,那人我昨天去问了,叫秦羽,是个落难幸存者,看样子不是啥坏人,我们商量后打算把它带去木兰城外围区域,也算是救人一命,末日里如同我们这种好心人可不多。”
“那就带着吧,不过木兰城现在处于戒严状态,他没通行证,不见得能进去,或许把它放在交换市场更合适。”
“这个就到时候看,如今咱们要关注的还是怎么过死亡之路,大花啊,咱们一出来就是五个月,这条路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死亡之路的可怕之处就是随时会出问题,不过放心吧,毕竟我是向导,再怎么样也能找到熟人,这地方就是有熟人好办事。”
“嘿嘿,所以我说大花有本事,愣是能够在这里打通关节,向导可不是谁都能做的!”
李大花微笑,不去接话,因为接下来如果继续聊,话题就会变得很无聊,方安东可能会一直去夸赞她,讨好她,她很不喜欢这样的交流,那仿佛是男人在向她暗示:你这么完美,我好想睡你!
李大花非常清楚,凡是认识她的男人,每一个都想要睡她,只是往往会被她的交友圈和气场震慑住,也有一些是想要和她先谈恋爱再去睡,李大花可没那种心情,末日了还要与人谈情说爱吗?
因为这些原因,李大花这些年其实从没被人睡到过,只有那个人,他根本不问青红皂白,比土匪还土匪!
李大花没忘记过她的第一个男人,那也是她唯一的男人。
不过这不算爱,如果是爱情或许李大花不会逃走。
她觉得自己当时只是无从选择,然后才与这个男人有了交集。
如果当时有选择机会的话,李大花确认自己绝不会成为这个坏家伙的床上人。
眨眼间,已经过去好久了......五年又七个月?还是八个月来着?记不得了,反正已经好久。
李大花没忘记的其实也就只是这个人设,自己生命中曾碰到过一个土匪。
至于他长得什么模样?哎,相处几天真的印象模糊,如果把他放到眼前,李大花觉得自己未必能记得他的模样,一个过客罢了,与其他男人不同的地方是,他们睡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