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能让你过目难忘,过去三五十年依旧还依稀记得,有些人即使相处时间很长,可是存在感总是不那么强。
王鑫他太姑奶奶,显然就是让人过目不忘的存在。
不单单是外表,更是内涵。
反正王鑫总觉得,他以前从来没见过像他太姑奶奶这样的人。
只是此时阔别已久,走到山脚下难免有些近乡情怯。
“王先生!
需要我们陪你上去吗?
还是你一个人上去?”
陪在王鑫边上的一个军官,看王鑫一直站在那边没动,在边上问道。
“你们先留在这边吧,我一个人上去看看!
人去太多,万一吓着我太姑奶奶怎么办!”
王鑫随口编了个理由,这才起身往山上走去。
山不高,百余米左右,王鑫她太姑奶奶也就住在山腰。
算起来,最多也就几十米的距离,就算因为山路弯折,那王鑫也不过花了五六分钟的时间就找到了他太姑奶奶。
他太姑奶奶正直着腰,在一小丛玉米田里面掰着玉米,每掰一个就放到另一只手挎着的小竹篮子里面。
慢慢的走着,慢慢的掰着。
因为慢,所以即使是田间的劳作,却也不显得有任何辛劳,反倒多了一丝惬意。
大概,是那种悠闲感觉给人带来的错觉吧。
“太姑奶奶!”
王鑫犹豫片刻,终于鼓足勇气叫了出来。
王眷思这时头发已经斑白,但好在耳不聋,眼不花,所以自然也很清楚的听到了王鑫的叫声。
立刻转过身来,转眼就见到了不远处正站着一个身形纤长,浑身上下衣着与这边格格不入的青年男子。
虽然格格不入,但显得很是精神抖擞,身上的既不紧身,也不是特别的宽松,正显得修身。
脸庞虽然变化很大,但是依稀还能看得出王鑫小时候的模样。
毕竟,王鑫走的时候已经十一二岁了,脸庞多少已经有了些现在的轮廓,不至于一丁点相像的地方都没有。
“三金?”
一声惊疑后,王眷思依旧还是不紧不慢的挎着那小竹篮,小步小步的往往王鑫走来。
王鑫知道,他太姑奶奶裹着小脚,行走并不是特别的顺畅,所以赶紧快步往前跑去,来到他太姑奶奶边上扶住他太姑奶奶。
“太姑奶奶,你头发都白了。
手也糙了许多,这些年你受苦了!”
依稀还记得,走之前,他太姑奶奶虽然已经年近六旬,但是头发依旧是黑色的,脸庞上虽有些许皱纹,但看着最多也就四十来岁的样子。
可是如今,的的确确看着像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一想到她先前养尊处优了那么多年,结果临了临了,到了六十岁之后反倒要开始劳作起来,王鑫内心深处就不由的生出一股心疼。
也有些痛恨自己做事做的实在是太慢,跟华国高层那边交涉上的时间实在是太晚了。
如果能早点的话,他太姑奶奶也许也能少受几年苦。
“受什么苦呀,如今在这山上一个人种点东西吃吃,就当是锻炼锻炼筋骨了,这些年下来,还感觉身子骨比以前更健壮了些呢。
别跟吃鲍鱼的时候相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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