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一日,余砻听小二说镇外不远的小山上有个泉眼,不但泉水好喝,许愿也十分灵验,好玩的性子就起了,非要去看看不可。谁知出了镇半日才知地方偏僻,方圆七八里没有人家。阿古氏劝了一句,他却说既然已经来了,看不到泉眼就不回镇上,一意孤行要往前走,结果等他到目的地,太阳都快落山了,泉冻成冰柱,许什么愿都不可能实现。
“夫君,赶紧往回走吧,山野之地没有一户人家,光听到乌鸦叫唤,我这心里慌得很。”阿古氏又道。
“慌什么?我们三四十号人还怕鸟叫?干脆搭帐篷傍马车宿夜,篝火照云星,还有一轮明月,如诗如画,多有情趣。”余砻爱玩,还爱炫,“我带的牛皮帐篷至今还没派上过用场,卖给我的那个皮货商直跟我说又保暖又容易搭,今晚正好试试看,花了一百两银子的。”
阿古氏苦笑,“夫君,我们这十天倒有六天睡的是帐篷,哪里及得上暖屋大床舒服,还是回镇上好,反正在车上也能眯会儿眼。”
“那是军帐,怎能同我的牛皮帐篷相比?”余砻觉得阿古氏扫兴,瞥见繁花安静立在一旁,就问,“繁花,你说呢?”
繁花眼观鼻,鼻观心,语气淡然,“夫人说得对,还是回镇上的好。天都快黑了,搭帐篷要到什么时候去?而且大冬天的,夫君贵体,别冻了病。”
听余砻唤繁氏成了繁花,阿古氏目光中有些冷意。她不能忘记余砻刚将繁花带回府中的那段时日,两人如胶似漆,是她从未见过的恩爱,没有其他人插足的一点余地。不,她不会让这样的事再发生,哪怕繁花做得十分乖巧。她不信,一只性格倔强,爱憎分明的野猫会突然变成温驯无害的小白兔。必定是装样子,想重获宠爱。她能容忍丈夫有妾,但必须是自己能拿捏的,而不是眼前这一个。繁花聪慧犀利,读书写字,诗词歌赋都出色,吃亏在天真上头,以为余砻待她好就足够了,不懂这种好是可以受到干扰的,是需要小心提防的。然而,这样的女人一旦想通了圆滑了,自己恐怕会难以对付。
余砻拉过繁花的手,对阿古氏道,“同样都是劝,繁花说得多好,你却就知道乌鸦叫不吉利。早就告诉你要学字读书,不至于话俗,你总推三阻四。我也没让你要成为才女,好歹认得字,心里更有底气。”
繁花不动声色得抽出手,“劝法虽不同,却都是为了夫君好,夫君就莫怪夫人了。不管是走还是留,最好早作决定,要不然都耽搁掉。这泉眼砌了石台,往东面有青砖路延伸,似有人常来打理。”
余砻以为繁花怕阿古氏,因此没将她的冷淡放在心上,又听她说得有理,就道,“我们不妨沿着路走走看,也许会有村落人家。”
繁花退到一旁,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从袖子里丢出一颗不起眼的灰色小丸子。采蘩请她做的就是将小丸子沿路抛,据说它有独特的香气,可用来寻查踪迹。这一带山不少,岔路也不少,没有指引就不能确定余砻准确的位置,而她就成了内应。她当然知道如果危险来临自己也可能遭遇,但她想到余砻阿古氏首当其冲,心中不由有快感。她在尽力让自己不在意这两人,然而到真心淡然还需要一段时日。望着自己的手,毕竟不久前,她曾想用这双手结束余砻的性命,还有自己的。现在,她只是想幸灾乐祸看他倒霉。
沿着青砖路,居然找到一座小庙。庙里有两个和尚,一老一小,因为难得有香火,有客付银子借住一宿,乐得笑呵呵,又是招待热水又是准备床褥,十分热情。6
有屋子可以过夜,又奔波了一日,没人多说什么,躺下就睡。而余砻梦见齐真瀑布旁的繁花,不复当年天真无邪的笑,神色冰寒,令他也冷得哆嗦起来。睁眼一看,发现脸贴着一柄银刀,有个络腮胡的大汉目光森森。
“别喊,不然杀了你。”大汉拿刀片拍拍余砻的脸。
“你……你是谁?”余砻结结巴巴地低声问。
“打劫的。”大汉让开身。他身后烧一条火龙,几十名汉子已经将仆人婢女们绑押。阿古氏离余砻不远,惊恐一脸,颤巍巍唤夫君。繁花也跪着,双刀架脖子,却神情冷然。
余砻的眼睛到处找他那些随护。
大汉看出来了,“你要是找那些卫士,他们都在外面躺着呢。放心,还没死。看你交得出多少银子,我说不定能饶了这里所有人的命。听说公子很有钱,连马车里的坐垫都是金丝编的,那银票就更多了吧。我不喜欢名贵的东西,就喜欢金子银子,抢了就能花。这样,我也不多要,一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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