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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之地,缺乏良马的劣势在这一场大战中尽显无疑,吴郡大族加上严白虎,成军的起兵还没有刘风几次掠夺下来成立的战马多,骑兵的数量还赶不上刘风。
这些年以来刘风对于驯马场的投入不少,对驯马师更是优待,但几年的时间里,就算有大量的良马充斥其中作种马,就算有多达数十人的中低级驯马师,但最终出产的良马不足三千,能够进入军中充当战马的更少。
江东的地形、环境,限制了骑兵的发展,也没有多少的驯马师,中级的都很少见。江东大族生意遍布南北,不是不知道骑兵的作用,但对他们来说,大规模训练骑兵不合算的。所以就刘风所见,他们仅仅配备了少量的骑兵,拥有一些价值万金适合武将骑乘的战马,联合起来勉强能牵制住自己的骑兵罢了。但到底能牵制多久,还未可知。
精锐军队的战力,远超普通士兵,尤其是联合起来形成军阵之后,若是再有高阶武将带领冲锋,威力更是无与伦比。
吴隐从未有像现在这么激动,初入军队时,他只是个牙门将,统领5000兵马,没捞到攻破丹徒的的战功,已经让他很不爽,但最终,还是积功成为了一名校尉。
这次大决战,也无所谓先锋中军后军了,是一场没有先例的混战,吴隐的作用,就是带人不断的冲击敌军方阵,对此他也是十分愿意的。以前只是练武未曾有过这种感觉,那种在大战中驰骋纵横的感觉让他十分兴奋。原本背负着家族复兴的使命,让他有很大的压力,但从这近一年的形势来看,跟着城主,恢复魏武卒的荣光,或许不再那么遥远。
大秦三族的事情他不陌生,他能想到,这些人跟着刘风,恐怕也有借势重新崛起的意思,因为在大汉的天下,秦之遗民比他的家族更没有生存余地,只能投靠异人。
“杀!”吴隐怒吼一声,一枪刺死一个敌将,高声吼叫道,“突击,凿穿他们。”
密密麻麻周围都是人,有敌有己,混乱异常,在这里,只有大声的吼叫在有可能被听见。
掌旗兵向来是跟着主将行动的,闻言立即挥动手中的旗帜,传达命令。他已经不是第一个掌旗兵了,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倒在吴隐的身旁;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挥动这样的旗号,之前几次都是同样的命令。
吴隐带的这些人,全都是精锐,而且远远超出了他一个校尉带兵的极限,多达15万人,三四倍于旁人,为的就是发挥精锐的优势作用。精锐兵种的执行力是很强的,大旗挥动之际,就再次做出了和之前一样的动作。
冲锋、冲锋,一直向前冲锋,吴隐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挑翻了敌将,多少次击溃了敌军的方阵,他自己都感觉到累了,更不用说手底下的士兵了,哪怕是精锐,这个时候也不会好受。上一次他抽空瞟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人,至少已经减员过半。
吴隐所带,只是其中的一支,担任的是主要任务,像他这种队伍还有好几支,足足占据了刘风一半的人马,就是为了打乱敌人的阵势,因为兵力的不足,以一敌二,就算敌人之间的配合不是那么好,大部分战力都不高,也还是有压力的。荀攸制定的计划,就是依着严白虎麾下有良莠不齐的山贼、山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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