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积而事滞。石乃坚心始得,沙乃放手即开。浪激主波涛之惊,坡崩主田土之失。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此来俯察地理,以验人事。
适逢人品之来,实为事体之应。故荣宦显官,宜见其贵;富商匠贾,可问乎财。儿童哭泣忧子孙,吏卒叫嚣忌官讼。二男二女,重婚之义;一僧一道,独处之端。妇人笑语,则阴喜相逢;女子牵连,则阴私见累。匠氏,主门庭改换;宰夫,则骨肉分离。逢猎者,得野外之财;见渔者,有水边之利。见妊妇,则事荫于内;遇瞽者,则虑根于心。
此乃人品之应,以验人事。
至于摇手而莫为,或掉头而不肯,拭目而喷嚏者方泣;搔首而弹垢者有忧。足动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节,嘘气者主悲忧。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闪失。偶攘臂者,争夺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诸身」之应。
若逢童子授书,有词讼之端;主翁笞仆,防责罚之事。讲论经史,事体徒间于虚说;语歌词曲,谋为转见悠扬。见博赌,主争斗之财;遇题写,主文书之事。偶携物者,受人提携;适挽手者,遇事牵连。
此乃人事之应。
及夫舟楫在水,凭其接引而行;车马登途,藉之负戴而往。张弓挟矢者,必领荐;有箭无弓者,未可试。持刀执刃,须求快利之方。披甲操戈,可断刚强之柄。缫丝者,事务繁冗。围棋者,眼目众多。妆花刻果,终非结实之因。书影描形,皆为装点之类。络绎将成,可以问职。笔墨俱在,可以求文。偶倾盖者,主退权。忽临镜者,可赴诏。抱贵器者,有非常之用。负大木者,有不小之财。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见蹴球,有人发剔。开锁钥,遇事疏通。逢补器,终久难坚。值磨镜,再成始得。顽斧磨钢者,迟钝得利。快刀砍木者,利事伤财。裁衣服者,破后方成。造瓦器者,成后乃破。奕棋者,取之以计。张纲者,摸之以空。或持斧锯恐有伤,或涤壶觞恐有饮。或挥扇者,有相招之义。或污衣者,防谋害之侵。
此乃器物之应,即「远取诸物」之意。
虽云草木之无情,亦与卜筮而有应。故芝兰为物之瑞,松柏为寿之坚。遇椿桧,则岁久年深;遇苗菰,则朝生暮死。占产占病,得之即死之兆。枝叶飘零当萎谢,根核流落主牵连。奇葩端的虚花,嘉果可以结实。
此乃草木之应。
至于飞走,最有祯祥。故乌鸦报灾,喜虫报喜,鸿雁主朋友之信,蛇虺防毒害之谋。鼠啮衣,有小口之灾;雀噪檐,有远行之至。犬斗恐招盗贼,鸡斗主有喧争。牵羊者,喜庆将临,骑马者,出入皆利。猿猴攀木,身心不定;鲤鱼出水,变化不凡。绳拴马,疾病难安;架陷禽,囚人末脱。
此乃禽兽之应。
酒乃忘忧之物,药乃怯病之方。故酒樽忽破,乐极生悲;医师道逢,难中有救。藤萝之类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耕田锄地者,事势必翻。破竹剖竿者,事势必顺。春花秋月,虽无实而关景,夏绵冬葛,虽有用而背时。凉扇,多主弃捐;晴伞,渐逢闲废。泡沙电光,虚幻难信;蛛丝蚕茧,巧计方成。
此乃杂见观物之应。
若见物形,可知字体。故石逢皮则破;人傍木为休;笠漂水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形可见。三女有奸私之扰,三牛有奔走之忧。一木两火,荣耀之光。一水四鱼,鳏寡之象。人继牛倒防失脱,人言犬中忧狱囚。一斗入空门者,斗争。两丝挂白木者,乐事。一人立门,诸事有闪。二人夹木,所问必来。
此为拆字之应。
复指物名,以叶音义。如见鹿可以问禄,见蜂可以言封。梨主分别,桃主逃走。见李则问讼得理,逢冠则问名得官。鞋为百事和谐,阖则诸事可合。难以详备,在于变通。
此即物叶音之义。
及夫在我之身,实为彼事之应。故我心忧者,彼事亦忧;我心乐者,彼事亦乐。我适闲,彼当从容;我值忙,彼当窘迫。
此即自己之应,「近取诸身」之义。
欲究观人之道,须详系《易》之辞。将叛者,其辞惭;将疑者,其辞支。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此一动一静之应,「近取诸身」之义。
又推五行,须详八卦。卦吉而应吉终吉,卦凶而应凶终凶。卦应一吉一凶,事体半吉半凶。明生克之理,察动静之机,事事相关,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应动静之理。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机又在于师传。纵万象之纷纭,惟一理而融贯。务要相机而发,须要临事而详。
此言占卜之理在于变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隐微。诸葛马前,定吉凶于顷刻。皇甫坐端之妙,淳风鸟觉之占,虽所用之有殊,诚此理之无异。
此言三要灵应妙处。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会着龟之灵。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窍,莫能悟其奥。故得其说者,宜秘;非其人者,莫传。轻泄天机,重遭阴谴。造之深,可以入道。用之久,可以通神。
此言灵应之妙,不可轻传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体用生克篇之四
十应奥论
十应固出于三要,而妙乎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见吉兆而终须吉,若逢凶谶不免乎凶,理之自然也。然以此而遇吉凶,亦有未然者也。黄金白银,为世之宝,三要得之,必以为祥。十应之决,遇金有不吉者,利刃锐兵,世谓凶器,三要得之,亦以为凶;十应之说,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产见少男,三要得之为生子之喜,十应见少男则凶。占病遇棺,三要占之必死;十应以为有生意。例多若此,是占卜物者,不可无应也。
十应目论
十应并以体卦为主,诸用卦为用。每以内分外体,用卦参观为妙。内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内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若内外卦全吉,则断然吉。全凶则断然凶。其内吉外凶,内凶外吉,又须详理以断吉凶,慎不可胶柱鼓瑟也。外卦十应之目,则有天时、地理及写字等,其十一类之应,并以体卦为主,而随其所应以为用也。
复明天时之应
如天无云翳,明朗之际,为干之时。干、兑为体,则比和而吉;坎为体,则逢生而大吉。坤、艮为体,则泄气。震、巽为体,则见克而不吉矣。晴霁日中,为离之时,坤、兑为体则吉。雨雪为坎之时,震、巽为体则吉,离为体则不吉。雷风为震、巽之时,离为体则吉,坤、艮为体则不吉。此天时之应也。
复明地理之应
茂树秀竹,为震之地。离与震、巽为体则吉,坤、艮为体则凶。江湖、河池、川泽、溪涧为坎之地,震、巽与坎为体则吉,而离为体则不吉。窑灶之地为离,坤、艮并离为体则吉,而干、兑为体则不吉。岩穴之地为艮、干、兑与艮为体则吉,坎为体则不吉。此地理之应也。
复明人事之应
人事有论卦象五行者,有不论卦象五行者。论卦象,则老人属干,老妇属坤,艮为少男,兑为少女之类。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与前天时、地理之卦同断。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则以人事之纷,了见杂出,有吉有凶,此应则随其吉凶而为之兆也。又观其事则亦为某人。此人事之应也。
复明时令之应
时令不必论卦象,但详其令,月日值之五行衰旺之气。旺者,如寅卯之月日则木旺,巳午之月日火旺,申酉之月日金旺,亥子之月日水旺,辰戌丑未之月日土旺。衰者,如木旺则土衰,土旺则水衰,水旺火衰,火旺则金衰,金旺则木衰。是故生体卦气,宜值时之旺气,不宜衰气。如克体卦气,则宜乘衰。此时令之应也。
复明方卦之应
即分方之卦。如离南、坎北、震东、兑西、巽东南、干西北、艮东北、坤西南类也。论吉凶者,看来占之人在何卦位,而以用卦参详。如坎为用卦,宜在坎与震、巽之位,在离则不吉。离为用卦,宜在离与坤、艮之位,在干、兑二位则不吉矣。盖宜在本卦之方,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若夫气在之卦所在之方,又当审之。如水从坎来,为坎卦气旺。水从坤、艮来,则坎之卦气衰。火从南来,为离卦气旺,如从北来,则离之卦气衰。余皆仿此。大抵本卦之方,生为旺,受克为衰。宜以体卦参之。生体卦气,宜受旺方;克体卦气,宜受克方。此方卦之应也。又震、巽之方,不论坤、艮。坤、艮之方不论坎。坎方不论离。离方不论干。干、兑之方,不论震、巽。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
复明动物之应
动物有论卦象者。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又螺蚌龟鳖为离之象,鱼类为坎之属,此动物之卦,以体详与。又不论卦象五行者,如乌鸦报灾,灵鹊报喜,渔雁主有书信,蛇虫防有毒害,鸡唱为家音,马嘶为动意。此动物之应也。
复明静物之应
器物之类,有论卦象者。如水属坎,火属离,水之气属震、巽,金之气属干、兑,土之气属坤、艮,为体卦,要参详。其不分卦象者,但观其器物之兆,如物之圆者,事成;器之缺者,事败。又详其器物是何物,如笔砚主文书之事,袍笏主官职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枷锁之具防官灾。百端不一,审其物器。此静物之应也。
复明言语之应
闻人言语,不论卦象,但详其所言之事绪而占卜之。应闻吉语则吉,闻凶语则凶,若闻闹丛言语喧集,难以决断。若定人少之处,或言语可辨其事绪,则审其所言何事,心领而意会之。如说朝廷迁选,可以求名;论江湖州郡,主出行;言争讼之事,主官司;言喜庆之事,利婚姻。事绪不一,随所闻以依之。此言语之应也。
复明声音之应
耳所闻之声音而论卦象,则雷为震,风声为巽,雨声为坎,水声为坎,鼓拍槌拆之声出于木者,皆属震、巽,钟声、铃铙之声出于金者,皆属干、兑。此声音之论卦象。若为体,参详决之,如闻声音有欢笑之声,主有喜;悲愁之声,主有忧;歌唱之声,主快乐;怒号之声,主争喧。至若物声,则鸦声报灾,鹊声传喜,鸿雁声主远信,鸡凫之声为佳音。此类推声音之应也。
复明五色之应
五色不论卦象,但以所见之色推五行。青碧绿色属木,红紫赤色属火,白属金,黑属水,黄属土。外应之五行,详于内卦。体用生克、比和,吉凶可见。此五色之应也。
复明写字之应
淡中浓墨名为淬,浓墨中间薄似云,点画误书名鬼笔,定知贼在暗中缠。涕为流泪防丧服,定主忧惊梦里眠。鬼笔误书防窃盗,定知方位与通传。此写字之应验也。
遗论
万物卦数,本由于《易》。今观此书,止用五行生克之理。十应三要之诀,例不同《易》,何也?盖未有《易》书,先有《易》理。《易》书作于四圣之后,《易》理着于四圣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则于《易》也,占卜无所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观其爻辞,以断吉凶悔吝,更为妙也,未尝不用《易》。又观寓物卦数,起例之篇,止用内卦,不用外卦,何也?盖泛泛起卦之诀,十应为传授之诀。若观梅例曰「今日观梅得革,知女折花,有伤股」,明日观梅得革,亦谓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为马践毁」,异日算牡丹亦为马所践,可乎?是必明其理。又于地风升卦,无饮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请。此要外应诀之。
体用
凡占卜成卦,即画成三重:本卦、互卦、变卦也。使于本卦分体用,此一体一用也。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最切看互卦变卦,互变亦用也。此内之体用也。又次看应卦,亦用也。此合内外之体用也。然则不止一体一用,所谓体一用百也。生克即分体用,则论生克。生体则吉,克体则凶,比和则吉,不必论矣。生体多者则愈吉,克体多者则愈凶。然此卦生体,诸卦有克此卦者,彼灭其吉。此卦克体,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穷。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凶。此体用之生克,然卦之生克,有不论体用者。如占天时,有震则有雷,有巽则有风,逢坎则有雨,逢离则晴。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如论卦中干、兑多,则震无雷,巽亦无风,又必有此诀也,皆隐然外卦之意。如观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马践,地风升有饮食兆。此又非外应之兆不能决也。
体用论
心易寓物之用,以体为主。然人如一体一用之常,不知一体百用之变。并体之变,全卦为内,卦内亦不知一用,而互变皆用也。三要十应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无非用也。学寓物者,得体用以为至术,十应则罕有之,后则三要以为全术。且谓体用自体用,三要自三要,遂以体用决吉凶,以三要为吉凶之兆。孰知三要、十应、体用之致?呜乎!体用不可无三要,十应不可无体用。体用、三要、十应,理无间然也。如此者,是谓心易之全术,而可以尽占卜之道也。又如干、兑多则巽无风;坤、艮多则坎无雨;坎多,则离亦不晴。盖以干、兑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离火也。此又须通变而推验之。又若占饮食,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如遇坤、艮,则坎亦无酒,离值则兑亦无食。余皆可以类推。故举此二类,为心易生克之例耳。
衰旺论
既明生克,当看衰旺。旺者,如春震、巽木,夏离火,秋干、兑金,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夏干、兑,秋震、巽,冬离,四季之月坎是也。凡占卜,体卦宜盛旺。气旺而又逢生则吉,重遇克则凶。若体衰而逢克,则其凶甚矣。体衰而有生体之卦,则衰稍解。大抵体之卦宜旺,生体之卦气亦宜旺。克体之卦气宜衰。此心易论衰旺之诀也。
内外论
凡占卜,体用为内,诸应卦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诸应卦与三要之应,与十应之应,必合内外卦而断之也。苟不知合内外卦为断,谓体用自体用,三要十应自三要十应,如此则鲜见其有验者。然十应罕有知者,如前「奥论」云:金银为世宝,三要为吉者,若震、巽为体,则金克木,反为不吉。兵刃为世凶,三要为凶者,若坎为体,则金生水,反为不凶。占产见男子,谓有生子兆,设坎为体,少男为艮土,土克水,产反不吉。占疾见棺必死,若遇离体,则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类,则内卦不可无外卦,外卦不可无内卦。占卜之精者,无非合内外之道也。
动静
凡占决,虽明动静之机,然有理之常,有事之变。阳动而阴静,一动一静者,理之常;此静而彼动,一静百动者,事之变也。天下之事物,纷纷群动。我则以一静而待之。事物之动,各有其端,我则以一静而测之。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际,察其群物之事,物动而凶者,兆吾卦之凶;物动而吉者,兆吾卦之吉。然于闹喧市缠之地,人物杂扰,群物满前,何事拓何物为吉?吾占卜之应,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盖于群动之中,或观其身临吾耳目之近者,可以先见者,或以群事分明者,或吾之一念所在者,此发占之所用。若求名,则于群动之中,或于官府,或有文书及袍笏仪卫之物,则为得官之应。若占讼事,而忽逢笞杖枷锁之具,则讼终不吉。占病而不见衰麻棺椁之物者,病当无恙。凡此,所谓事事相关,物物相应,是以验吾占卦之切要也。至若坐则应迟,行则应速,走则愈速,卧则愈迟,此则察其动之端也。吾心本静,人来占卜,起念以应之,即动也。以此动而测彼动,于此之念而求彼之验,诚而神知之。知此者,可以知动静之机矣。
向背
凡占卜求应,必须审其向背。向者,为事物之应,相向而来。背者,谓事物之应,相背而去也。如鸦报灾,鸦飞适来,其灾将至;鸦飞而去,则灾已过去也。如鹊报喜,鹊飞适来,其喜将至;鹊飞已去,则喜已过去也。至于外应之卦皆然。其克体之卦,器物方来,其祸将至,去则祸散。其生体之卦,器物方来则吉,去则吉已过矣。其它应兆皆然。此为占卦向背至当理也。
静占
凡占在静室,无所闻见,则无外卦,即不论外卦。但以全卦年月日值五行衰旺之气,以体用决之。
体用生克篇之五
观物洞玄歌
洞玄歌者,洞达玄妙之说也。此歌多为占宅气而发。昔牛思晦尝入人家,知其吉凶先兆,盖此术云。是故家之兴衰必有祯祥妖孽之谶,识者鉴之,不识者昧之。故此歌发其蕴奥,皆理之必然者,切勿以浅近目之也。世问万事无非数,理在其中,吉凶悔吝有其机,祸福可先知。其五行,金、木、水、火、土,生克先为主;青、黄、赤、黑、白五形辨,察要分明。
人家吉凶何堪见?只向玄中判。
入门辨察见闻时,于此察兴衰。
若还宅气如春意,家室生和气。
若然冷落似秋时,从此渐衰微。
自然馨香如兰室,福至无虚日。
鸡豚猫犬秽熏猩,贫病至相侵。
男妆女饰皆齐整,此去门风盛。
家人垢面与蓬头,定见有悲忧。
鬼啼妇叹情怀悄,祸害道阴小。
老人无故泣双垂,不日见愁悲。
门前墙壁缺,家道中渐歇。
溜漕水势向门流,财帛永难收。
忽然屋上生奇草,益荫人家好。
门户幽爽绝尘埃,必定出高才。
偶悬破履当门户,必有奴欺主。
常常破碎在边门,断不利家君。
遮门临井桃花艳,内有风情染。
屋前屋后有高桐,离别主人翁。
井边倘种高梨树,长有离乡土。
祠堂神主忽焚香,火厄恐相招。
檐前瓦片当门堕,诸事愁崩破。
若施破碗厕坑中,从此见贫穷。
白昼不宜灯在地,死者还相继。
公然鼠向日中来,不日耗资财。
牝难司晨鸣咿啼,人眷有灾厄。
清晨鹊噪连声继,远行人将至。
蟒蛇偶尔入人家,人病见妖邪。
雀群争遂当门盛,口舌纷纷定。
偶然鹏鸟叫当门,人口有灾逢。
入门若见有群羊,家主病瘟黄。
舟船若安在平地,虽稳成淹滞。
他家树阴过墙来,多得横来财。
阶前石砌多残折,成事多衰灭。
入门茶果应声来,中馈主冢财。
三餐时候炊烟早,家道渐基好。
连宵宿火不成时,人散与财离。
千门万户难详备,理在吾心地。
斯文引路发先天,深奥入玄玄。
此《洞玄歌》与《灵应》,同出而小异。彼篇多为占卜而诀,盖占卜之际,随所出所见,以为克应之兆。此歌则不特为占卜之事,一时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盖多寓观察之宋也。然有数端,人家可得警戒而趋避之,或可转祸为福。偶不知所因而宥于数中,俾吾见之,则善恶不逃乎明鉴矣。
起卦加数例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时,有数家起造,俱在邻市之间。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时求占于先生,若同一卦,则吉凶莫辨矣。先生以各姓而加数,遂断之而皆验。盖三家求占,有田姓者,王姓者,韩姓者。若寅年三数、十二与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画,得二十数,去八一十六,得四,震为上卦;又加午时,七数,总二十七数,去三八二十四,得三,离为下卦。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余三为初爻,得丰变震,互见兑、巽。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画,得水风井,变升,互见离、兑;其韩姓加入二十一画之数,得益变中孚,互见艮、坤。乃以各家之姓起数,随各家之卦断之也。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时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加一姓可矣。若婚姻,则男女大事,必加二姓可也。极北之人无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则数声音。又无名,则随所寓也。
屋宅之占诀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时起屋者,其家田姓,其占水风井,变地风升,互见离、兑,巽木为体,用卦坎水生也,虽兑金克木,得有离火,火虽无气,终是制金。然有兑金,酉年月日,亦当有损失之忧。亥子水年月日,当有进益,或得水边之财,坎生体巽也。寅卯年当大快意,比和之气也。但家必多口舌之聒,亦为兑也。木体近春。喜逢坎水,此居必能发旺。二十九年后,此屋当毁。盖二十九年者,全卦之成数也。若非有兑在中,虽再见二十九年,屋当无恙也。
同时王姓家起造,得雷火丰,变震,互见兑、巽。震木为体,离为用卦。兑为体之互,克体亦切。虽得离火制兑金,亦不纯美。用火泄体之气,破耗资财。每遇火年月日,主见此事,或因妇人而有损失。家中亦多女子是非。亥子寅卯之年月,却主进益田财。盖震木为体,虽不见坎,终是利水年。生体之气,不见震巽,亦逢寅、卯,为体卦得局之时也。凡有震有巽,寅卯与木之气运年月,此居必大得意。亦主得长子之力,变重震也。二十二年复为火所焚。
韩姓之居,得益变中孚。巽体,互见艮、坤,变兑克本。此居必有官讼,见于酉年月日。申酉年连见病患,所喜用卦其震与巽体比和,当见寅卯年月后。申酉年后凶。三十一年之后,遇申酉年,此居当毁。若非有兑,或有一坎,再三十一年,此居亦无恙也。
器物占
大抵占器物,并不喜见兑卦,盖兑为毁折也。若坎为体,则见兑无伤。干卦为体亦无害。其余卦体,逢兑不久即破。木之器物,或震巽为体,见兑为用,必不禁耐用矣。破器之日,必申酉与占卜之年月日也。又畜养之物,又不宜干、兑克体。种植之物,干、兑克体,必不成,即成,亦有斧戕之厄。种植之物,宜见坎也。
又凡见器物,欲知其成毁,亦看卦体,无克者则久长。体逢克则不久,视其器物之气数,可久者,以全卦之年数断之;不可久者,以月数断之;至速者,以日数断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