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他发动了汽车,一路将我送到A市比较有名的夜店“黑玫瑰”。
我连钱都没找,不假思索地跳下了计程车,将那计程车的门摔得“噼啪”响。
“小姐,你还是早点回家吧。”那好心的司机师傅提醒我。
要是在平常,我会非常感激,但是此刻,我的脑袋已经疯魔了,我听不进任何对我好的话。我现在,真是想发泄,只是想折腾自己。
也许,当我发疯了,我就会忘掉洛慕琛,忘掉我可怜的爱,忘掉我卑微却一往深情的感情。忘记他留在我心中最深刻的记忆。
我要喝酒,我要喝酒。
这是我心中唯一的想法。
我看也不看那好心的司机一眼,抓着手包钻进了野玫瑰。
果然,一进去,就是一派的乌烟瘴气,群魔乱舞。
炫舞的迪斯科灯光镭射四周,将每个人的脸孔都映衬得光怪陆离,无限动感激烈的音乐声让人振聋发聩,舞池中暧昧的男女扭腰甩臀,台上,长头发的歌手将头发甩得劈啪作响,那种激烈的气氛处处激发着人们内心的狂热。
这重金属的声音,好像将我心里的阴霾分散很多,果然,我感觉自己的心情好了很多,那本来压在心上沉甸甸的感觉也舒缓了。
其实,虽然这里是个疯狂的地方,而我,现在正需要的就是疯狂。
如果是以前,我根本就不喜欢来这里,我讨厌这里的乌烟瘴气。
但是此刻,我竟然觉得现在这里真的好亲切。
哈哈,我已经变成坏女人了吗?
我跌跌撞撞的脚步将我带到吧台前,使劲地一拍吧台,我大声喊着:“给我来十杯鸡尾酒。”
那穿着黑马甲的调酒师见怪不怪地看了我一眼:“小姐,你要什么酒啊?“
我冷笑着说:“废话干嘛?什么酒劲儿大来什么,什么酒容易醉我喝什么。”
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醉。
其实,醉醺醺的感觉是挺好的,我现在最讨厌的是清醒,如果我的头脑清醒,那么我会想起我的痛苦,我痛苦的心无处遁形。
我一直以为我是强者,但是事实上我是一个弱的不能再弱的弱者,当我痛苦万分的时候,我真的很像象一头鸵鸟一般将脑袋钻进沙子里,再也不出来。
是的,我想逃避,逃避我的心,逃避洛慕琛,而酒精,是我最好的用具。
这就是我为什么来这里的原因。
“快给我上酒,快上酒,你怕我不给钱吗?”我又再次将包包抓出来,将钱包拍在吧台上,将里面的现金全都摔在吧台上。
调酒师轻轻地摇摇头,给我上了十杯好像七色彩虹一般的酒。
我端详着这十个酒杯,每只杯子上都反射出一个憔悴悲情的我。
我惨笑着,端起一杯酒来:“这是什么酒?”
“这酒名字叫忘情水。”那调酒师轻声说。
忘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