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间长短上和人有很大的区别。
“徐法医,人指在狗肚子里。”
最先到赶赴现场的这位民警指了一下。
娴熟地戴上手套,将狗的胃部组织放到托盘左部,然后将托盘放到阳光最亮的地方,用镊子将狗胃内中的,一些还来不及消化的“物体”按照排序逐一放在托盘的右部,包括一些细小的皮肉组织和一小节皮组织脱离的人趾骨,看上去像是一个女人的无名指。
随后。
我又对狗的牙齿、喉管进行了刮擦,提取了一些暂时还不知道是否有利用价值的物证。
回到楼下我们对当事人进行了盘问。
他说这是他在路上捡回来的流浪狗,就是为了好玩才决定直播杀狗的,然后他望着到访的民警说,他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觉得好玩?”民警说,“你就把狗给杀了,你有啥权利?”
“这就两条流浪狗你们至于嘛?”
民警一瞪眼,“我们是愿意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你要是在这样咱们就回派出所里说。”
他不吭声了。
这种人说不好听的是狗改不了吃屎,口头教育永远都是明知道不管用还必须要做。
“这两只都是吗?”我问他。
他回答说都是他捡回来的流浪狗。
现场民警就又是一瞪眼,“你咋那么会捡?”
我压了压民警的臂弯,示意他稍安勿躁,然后追问当事人,“在哪捡的,你现在就带我们过去。”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点头交代了地点。
我立即给张汉打了个电话,让他带上小梅和工具赶到这个地方。我怀疑当事人抓狗的地方就在凶案现场附近,这两只流浪狗应该是在啃食了人肉以后被当事人抓回来了,而从胃内人指和残留皮肉组织的消化程度来看,进食应该没有多久。
放下电话我们就赶赴了事发地点。
是在两座高耸山峰中的山坳里,这里有一大片荒无人烟的土地,附近有一间木材加工厂、一间废品收购站和几间普通的民房。
当事人说,狗就是在路上抓到的。
这条路非常的窄,尘土飞扬,尤其是有车经过的时候。
我们首先走访了住在附近的居民和加工厂里的工人,他们口径一致,说以前他们这里是没有流浪狗的,不过几天之前就有好几条流浪狗在这附近出现,也就是说,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出现。
这似乎是一个不好的预兆。
“让大伙在附近搜搜吧,多注意水渠、山沟和树坑之类的隐秘区域。”
“知道了徐哥,我这就去办。”
之后赶到现场的民警开始在四周进行搜索,可惜找了很久都没有什么发现。
我点了一根烟,迎着风坐在前车盖上吸着。这时张汉和小梅赶了过来,张汉就问我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就和张汉说,这附近某个地方可能有死尸。然后又指着在荒地里面乱吠的几条野狗,这么多狗聚在这里肯定不是巧合。
“后备箱笼子里的这只又是咋回事?”
“是向导!”
我是故意把这只野狗带过来的,万一我们找不到的时候刚好可以利用上。
过了有半个小时以后我就把所有正在搜寻的民警都叫了回来,然后亲自打开笼子放走了这只死里逃生的野狗,只见它以飞快的速度朝着一个我们都没去过的方向狂奔,我当机立断做出决定。
“追上它。”
接着全体民警在旷野里狂追一条野狗,尘沙四起,连滚带爬,倒是显得有些滑稽可笑。
追了很久野狗终于不再跑了,停在我们视野前方一片空地上。
所有人都累得不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但当大家的目光前拉,看到眼前血淋淋的场面时,就都又屏住了呼吸,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