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牢牢地把一只雉鸡钉死在草地上。
因为前几天的野猪群下山的原因,曾程专门去了一趟渝都,花费了三千多,买下这支自带瞄准镜的十字弩,它可是被列在管制武器的行列,曾程买来本来是想对付再次下山的野猪的,现在用来对付这几只雉鸡自然不在话下。
在雉鸡群一哄而散的同时,小黑和小花从草丛中一跃而起,各自死死地盯住了一只雉鸡,紧追不舍。
不一会儿,小黑和小花就把各自的目标扑倒在地,咬着脖子一甩,雉鸡立刻就软趴趴的魂归西天。
而在小黑和小花猎取猎物的同时,曾程再次飞快的发射了两支弩箭,猎杀了两支雉鸡。
从曾程激发弩箭到小黑和小花捕猎结束,耗时不过一分钟,若不是草地上几只雉鸡的存在,几乎让人无法发现曾经发生的一切。
“耶!”宫媛举手欢呼,几乎是跳着冲出了灌木丛,来到草地上检查战利品。
“曾程,这么简单就搞定了?”宋诗雨还有点发愣地看看曾程手上的十字弩,有些不可置信。
宋诗雨的老家在渝都南面的黔州省,那里也到处是大山。就在她家的村子里,也有不少猎人。甚至她父亲就是一个猎人。可是,在宋诗雨的记忆中,像是她父亲那样的老猎人,在狩猎的时候,大多是依靠套索、陷阱、弓箭和砂木仓等工具,再配合有经验的猎狗,才能很艰难地收获猎物。
但是,现在她见了曾程的狩猎之后才发现,在具备瞄准镜的强力弓弩之下,一切都变得异常简单,只需瞄准、扣动扳机就结束了。
“是不是有些不够过瘾?”曾程看了看宋诗雨,笑着说道,“这就是技术进步的代价了!”
曾程也知道用最原始的方式狩猎会更加刺激,更加有成就感,但是他可没有那个时间去学习这些,进山只不过是为了放松心情罢了,哪里还管得上那么多呢?
宋诗雨想了想,也觉得自己有些矫情了,摇摇头踏上草坪,跟宫媛一起收拾曾程狩猎的战利品。她们不能产于到狩猎的过程中,但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
“小黑,小花,你们到附近再弄几只兔子!”曾程拍拍小黑和小花的脑袋吩咐道。
两条猎狗已经很熟悉曾程的指令了,低吼两声就钻进了附近的丛林,开始了自己的狩猎行动。
“曾程,你家这两条猎狗好通人性了!”宋诗雨看着两条狗的身影消失在丛林中,羡慕不已。
她父亲在家里也养了一条猎狗,但是那家伙和小黑、小花一比起来就是个渣,有时候连人都记不住。就像是今年过年回家,因为她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没回去了,那死狗竟然都不认识她了,差点把她给咬了。
宋诗雨不知道的是,小黑和小花从小就是吃着富含灵气的食物长大的,无论是体质还是智商都有了极大的提升,已经不是普通的猎狗所能相比的。
“人品好,一切皆有可能!”曾程的洋洋自得引来了两个女孩子的两双卫生眼。
因为已经临近中午,曾程索性就没有离开这条小溪,反正这里环境不错,正好可以作为野餐的最佳地点。
三人开始分工合作,曾程开始挖土修灶生火,外加给4只雉鸡拔毛、清理内脏,宫媛和宋诗雨这两个女孩子则是在附近的树林里捡柴火,事情进行得井井有条。
还不等曾程的水烧开,小黑和小花就各自叼着一只耷拉着脑袋的野兔跑了回来,两只野兔都长得颇为肥硕,应该是最近春草茂盛,让它们长得膘肥体壮,不过现在却是便宜曾程他们了。
曾程最近经常进行野餐,可谓是轻车熟路,再加上这一次带上了不少的器械和调料,这顿午餐弄的可是极为丰盛。
而且,让曾程意外的是,无论是宫媛,还是宋诗雨,对于厨艺的掌握都还不错,把曾程处理好的野鸡和野兔,在炭火上烧烤,做的倒是有模有样。
在三个人的互相配合,协力合作之下,不到一个小时,午餐就准备完毕了。三个人就大快朵颐起来了。
四只野鸡,再加上两只肥硕的野兔,加起来足足有二十斤肉的样子,哪怕是曾程的食量很大,他们三个人肯定也是吃不完的。不过有小黑和小花在旁边,多余的食物也不会浪费,全都进了它们的嘴里。
吃饱喝足后,三人在小溪边的大石头上躺着晒了一会太阳,休息一阵子之后,这才起身出发,继续今天的青龙山之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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