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跛子,他在这里摆摊有好几年了,和红楼一直相安无事。红楼的站街女晚了回到这里来吃饭,他有时候还会接一些外卖的生意,送到红楼里。
他的长相不是很好看,但也不是面目可憎的那种,秃顶,缺了一颗门牙,见人就笑,看着挺平易近人的。我也没少在他那里吃过饭,他人不错,会做生意,每次都额外的送我一根烤香肠,收饭钱的时候还会抹去各种零头。
他的腿据说是外出打工的时候,被掉下来的钢管砸断了,虽然保住了命,保住了腿,却再也不能干重活了。那次事故后,他的老婆离开了他,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带着个孩子,在D市摆烧烤摊谋生。孩子已经上小学了,很乖很懂事,放假的时候也会帮父亲照看生意。
我很可怜他,有空的时候就过来,他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也没有看不起我过,像对待别的客人一样热情。
哗啦一声,我猛然回神,看见又一张桌子被掀翻,啤酒烤肉撒了个满地,客人们吓得四散而逃。
我赶紧走了过去,正想上前问问怎么回事,却抬头看见了一张癞蛤蟆的胖脸。
是陈翔!
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带着那么多人砸一个毫无还手能力的跛子的摊子!
我的怒火忽的上涌,牙齿咬的咯咯响,然而,我不敢上前。
我知道,我不是陈翔的对手,更何况,他还有那么多的手下,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上来,都可以直接把我凑成肉泥。
第三张桌子被掀翻的时候,那个跛脚的瘦弱男人普通一声跪倒在地,一把抱住了陈翔的大腿,眼泪连连的哀求:
“大哥,不要砸了,不要砸了,我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了!”
陈翔那个家伙在医院里休养了一段时间后,更加的圆润了,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穿着花衬衫的肉球。
大腿突然一下子被抱住,陈翔有些生气,抡起手中的酒瓶子想也没想就一下子打在了那个人的头上,跛子的头顿时血流如注。
我一下子捂住了嘴巴。
我慢慢的靠近,尽量不弄出任何声响。
旁边有个卖帽子的小摊,我拿了一顶帽子扣在头上。
那个卖帽子的摊主正在织毛衣,冷不丁一只盘子飞来,她尖叫着把钢的毛衣针一扔,就跑的不见人影了。
“大哥,大哥,我求求你,我求求你,不要砸了,我搬走,我搬走,还不行吗?”
被一把甩开,虽然满头鲜血,那个男人还是磕头如捣蒜。
血,很快流了一脸,看起来非常的恐怖。
不知道什么时候,毛衣针已经悉数攥在了我的手里,在怒火的支配下,我觉得自己渐渐变成了一个超人。
“你就是阿平的相好吧?”陈翔冷睨了他一眼。
那个跛子闻言吓得大气不敢出,磕头的动作也停了下来,呆愣愣的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做婊子的逢场作戏也就罢了,没想到你们还做成了鸳鸯!”
陈翔上前,一脚踢在了他的脸上,跛子的身体顿时向旁边一歪。
我看到他的嘴角流出了一丝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