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直到这时,她们才发现,原来她们前段时间看得特别熟悉的热卖珠宝款式竟然出自夏晓薇的手。
一时间,薇粉对于夏晓薇的喜爱和崇敬更加深了。
她圈的不仅有男粉,更多的竟然还是女粉,真正做到了男女通吃,有时候他们都不禁怀疑,夏晓薇是不是真的拥有双性恋的特质,要不然为什么无论男女都如此喜欢她?
不过,由于她已经嫁给了陆逸琛,并得到了那个男人的公开承认,无数网民即使还有这种猜测,也不会自讨没趣,说出这种话被人围殴。
“薇薇,下来吃午饭了。”
认真做事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仿佛一眨眼,便到了中午。
夏晓薇看了看时间,不舍的放开手中的东西,站起身子,微微伸了一个懒腰,便趿着居家拖鞋走下一楼。
“妈,就我们两个人,哪里吃得了那么多饭菜。”夏晓薇拿起筷子,扫视了一遍桌面上纷繁多样的美味佳肴。
即使桌面上的美味佳肴香味扑鼻,可她依旧没有什么食欲。
大概因为她的爱好并不在吃食上吧!
如此想着,夏晓薇便积极的朝着安母的碗里夹着菜,“妈,你辛苦了,多吃点。”
“跟妈还这么客气。”
安母没有拂了夏晓薇的意,将她夹到自己碗里的菜吃了进去。
不多时,安母见夏晓薇一直不怎么吃饭,便主动夹了她平时喜欢吃的菜到她的碗里,“多吃点,这是你平时最爱吃的。”
“……”
从小到大,老师就教育我们,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她从没有否认这句话,小时候妈妈让她多吃饭,不要浪费粮食,所以每次大人们给她吃的,同学朋友给她吃的,她都会因为不想浪费而全部吃完。
由于一直不挑食,高中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因为高考的压力变瘦了,而她却截然相反,不瘦反增,活脱脱成了一个大胖妞。
直到上大学,遇到了陆逸琛之后,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是有多么的胖,多么的辣眼睛。
读书时代,她不乏好朋友,以前她那些好朋友邀请她一起出去玩,总会进去肯德基,麦当劳,由于她们的家里都很有钱,进去都会点一份超大餐。
她们对她很‘好’,从始至终,都会很亲切很温柔的让她吃。
她当时真的觉得她们对自己是真好,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自己吃,直到后来,无意间听到她们在背后嘲讽自己是一个没有头脑的愚蠢大胖子时,她才知道,为什么她们一直对她那么好。
她们嫉妒她的美貌,也鄙视她的善良。
她们开始接近她,开始慢慢的想要摸清她的性格脾气,知道自己不想浪费粮食这个‘优点’之后,她们兴奋了。
于是后来在一起成为了朋友,经常被约着出去吃东西,每一次,她们都装做很好心,让她多吃点,吃不完的也塞给她吃。
她的五官和身材都挤得上去校花的级别,可跟她们在一起后,短短三年时间,她迅速成为了一个人见人笑的大胖子,最胖的时候达到了一百三十五斤。
一百三十五斤对于一个花季少女来说,是多么丑陋的存在?
而她当时,竟然还浑然不知。
若不是因为上了大学,看到四周围全都是美女,看到曾经要好的朋友穿着漂亮的裙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在她的背后对她冷嘲热讽,她怎么可能会大彻大悟,下定决心与她们断绝一切来往,形成陌路人。
也是自那以后,她断绝了曾经所有跟她好的朋友,她既是可悲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曾经自以为很要好的朋友竟然全都是白莲花,幸运的是老天爷让她早点认清了她们的真面目,认清了自己的真面目,没有浪费美好的花季时光。
其实,她是需要感谢陆逸琛的,也许那个男人不知道,因为他,她用了短短一年时间便从一百三十多斤瘦到了九十多斤,成为了大学校园里炙手可热的女神。
大学里,她遇到了谢婷婷,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好朋友。
遇到谢婷婷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大胖妞,相对于其他的朋友,婷婷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每次她看到很喜欢吃的东西想要大快朵颐时,婷婷必然冷嘲热讽,说不通自己,她便会直接端起桌面上的东西倒进垃圾桶。
当时自己虽然立志减肥,可不能浪费粮食的信念还是极其强,为了这事,自己还和婷婷大打了一架,严重程度达到了两个人都需要住院治疗的地步。
那件事给她的印象非常深刻,婷婷自小热爱文学,书看多了,也会自然而然的产生自己的一套理论。
对于浪费粮食这一点,婷婷有她的独特见解。
她认为,这个时代是一个等价交换的时代,粮食以商品的形式转化成了货币,那么也就是说,你吃的是自己的钱,可人毕竟是人,吃多了容易撑坏肚子,那么能怎么办呢?
据婷婷所说,吃不了就得扔掉。
扔掉粮食完全不可耻,因为我们付出了金钱,促进了消费。
要是真想让农民伯伯的辛苦得到回报,我们就应该买多点,这样才是真正的帮助他们,才是真正的不浪费资源。
对于婷婷的见解,夏晓薇当初花了大半年时间才可以完全理解,至于接受,说实话,她能接受大部份,接受不了全部。
尤其是那一句吃不了就得扔掉,其实这样的做法也只能看情况而定,如果吃不了之前,就衡量好了需要吃多少,不就不需要扔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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