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科说夏尔马是挽用马,冷血马,优点是温顺,力量大,缺点是转向不灵活,反应有些迟钝,速度不够快等等。所以,一般这种马不被当作骑乘马使用。
“拉货用不着你,骑着又不行,以后你得多自力更生,不能天天白吃白喝。”于琦摸了摸它后腿,擦伤已经结痂,肿块已经消除,精神奕奕状态良好。
他在前面跑,大壮一用力就将他超过,然后停下来回头等着他。
“这不是很灵活吗?”于琦拍拍马头。
打了个响鼻,它继续跑,然后回头等着他。于琦全力奔跑,大壮依然轻松超越,继续回头等他……
捡飞盘的狗就这样,丢出去叼回来等着主人继续丢。如果大壮的智商有狗那么高,也相当不错了。
跑了一会儿,他玩心渐起,跳起来双手抱住它的后背,用力一撑坐在它的背上。
马鞍不但为了坐着稳当,若是没有马鞍,像是大壮这么高大的马连骑上去都难。刚刚那一下子看着简单,可换成是马洪尼就未必能够做到。
大壮没有因为背上多了个人就挣扎,于琦坐稳以后,拍拍大壮脑袋,说了声“跑”。
大壮没动,于琦又说:“回去吃‘马低头’。”
大壮尥蹄子就跑。
洗过的皮毛很光滑,确实不容易保持平衡。而且没有缰绳,人本能的就想要抓住点什么。于琦克服了这个心理,身体前倾,双手撑着马背,在加速阶段屁股略微抬起与大壮起伏的背部配合。
这一招,没有强大的臂力,没有精湛的骑术,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于琦做到了,等马加速完成后,他就稳坐如山,一路跑回到绿伞总部。
马洪尼是待不住的性子,平时不喜欢闷在房间里,看到于琦骑着大壮远远的跑来登时羡慕不已。
“老板,你怎么做到的?”
没有马鞍,马洪尼也可以骑马,但是没有缰绳他便控制不了马。
“马认识路,它自己跑回来的!”于琦从两米高的马背上跳下来。
拍拍大壮,大壮却用鼻子蹭他。于琦懂了,刚刚承诺给它加餐“马低头”,丫这是记住了!
喂完大壮,拍拍它让它离开。
李纨那半黑半金黄的中发在脑后挽着,有染色剂但没有理发师,她只能忍着古怪的发色。但是妆容和服饰却不容有失,蕾丝镂空小外套罩着露肩连体短裙,雪白的皮肤若隐若现,就住在于琦的卧室旁边,有时候光着脚在地上忙来忙去。
要知道,于琦是颜控、胸控、臀控、足控,快占全了。张卓然满足所有条件,现在的李纨也神奇的全部满足。这两天于琦晚上在这里睡觉,她还会穿着紧身小背心打扫房间。
他有个难以启齿的喜好,其实,她还是熟女控,御姐控……
“老板,累了吧,我给你泡的红茶,喝了暖胃!”李纨对进门的于琦贴心说。
“李姐,在绿伞待的习惯吗?”于琦心道权当是问券调查了。
屋里有点热,李纨香汗淋漓,她撩了下额头散落的发丝:“习惯,挺好的,比起之前在楼顶度日,绿伞就是天堂。”
不经意间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少妇风情诱惑。
于琦发现自己无话可说了。
李纨突然说道:“其实我可以做很多事的,我有会计毕业证,可以给你干一些秘书的活。”
从书架抽出一本很厚的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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