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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陈群的九品中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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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群(?-7年月7日),字长文。颍川许昌(今河南许昌东)人。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东汉太丘长陈寔之孙、大鸿胪陈纪之子。

    陈群出身汉末至魏晋时期的望族“颍川陈氏”。其祖父陈寔,父亲陈纪,叔父陈谌,于当世皆负盛名。当陈群尚是幼儿时,祖父陈寔常认为此子奇异,向乡宗父老说:“这孩子必定兴旺吾宗。”鲁国人孔融向来有高才而性格倨傲,他的年纪约在陈纪、陈群两父子之间,因此先与陈纪为友,后又与陈群结交,由是显名。

    陈群曾经与孔融谈论汝、颍之间人物的优劣,陈群就说道:“荀文若、荀公达、荀休若、荀友若、荀仲豫,当今无双。”可见二人常论骘人物,甚相交心。

    陈群常非议郭嘉为人不治行检,故曾数次于廷上投诉郭嘉,但郭嘉其意自若,毫不在意。曹操认为陈群能秉持公正,为之欢悦。陈群的性格正直通雅,多结友人,与同郡辛毗、杜袭、赵俨并皆知名,号为“辛、陈、杜、赵。”又与“直道推诚于人”的李义为友。陈群亦与华歆交深,常叹华歆为“可谓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曹丕在东宫,对陈群深表敬器,待以交友之礼,常叹道:“自从我有了颜回,学生们和我的关系便更加亲密了。”

    在曹丕受禅时,朝臣三公以下皆受封爵位;独华歆因为以神色不合触忤曹丕,所以只是官徙司徒,而并无进爵。曹丕久不能释怀,便问陈群道:“我应天受禅,诸侯群后,无不人人喜悦,其形尽现于声色,惟独相国(指华歆)和你脸有不豫,这是为了甚么呢?”陈群便离席长跪道:“臣与相国曾为汉朝之臣,内心虽为陛下感到喜悦,但在义理上,臣等的神色实应畏惧、甚至憎恨陛下才对。”曹丕听后大悦,方知其意。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九品中正制从内容上说主要有三条。

    设置中正

    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也就是中正官。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长官推举产生,晋以后,改由朝廷三公中的司徒选授。其中郡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举,但仍需经司徒任命。在一般情况下,州郡的大小中正官是由司徒举荐的现任中央官员兼任,有时,司徒或吏部尚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这是为了保证中央对选举的直接控制,避免他人对中正事务的干扰。大小中正官还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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