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要人来打扫,身上更是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所以当他这么不拘小节地跟她一块坐下时,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谁跟你说有钱人就没有吃过苦?”他扬眉,看着她的眼神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跩得不得了的四海阁小傅爷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我在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喝奶。”
与暮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呵呵两声:“你吃过苦?看不出来。我从来都没见过有比你更细皮嫩肉的人。”
这点倒是不假,他手掌心上一个茧子都没有,比女人的手还嫩,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前还吃过苦。
“那你说说,你吃过什么苦?”
“我吃过什么苦,要真的算起来,那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谁让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又是谭勋?”
“嗯。”她懒懒地抬起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他有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庸俗一点就是他是王子型的人,身边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就是布满灰尘里的小平民,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的那种。灰姑娘至少还有仙女帮忙,我要自己帮自己,拼了命地想要去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可到最后我们还是隔得很远,它告诉我,人不怕看不清楚现实,怕的是明明看得那么清楚,知道注定会失败,还要去尝试那种失败的感觉。”
“嗯。”对于她的长篇大论,傅致一只是轻应了一声。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特别不屑跟别人谈起感情?”她这样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每天都忙着应酬,有那么多钱,什么美女不主动送上门?随便在里面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她会迁就你、讨好你,众星捧月,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所以你们从来都不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而心生烦恼。”
他勾勾嘴角,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与暮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聊上的,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黄昏了,与暮早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响了,偏偏身旁那家伙好像跟她作对,车子开得极慢。
快到小镇上的时候,傅致一才开口:“今晚跟我一起回去。”
与暮:“我不回去。”
眼见傅致一脸上晴转多云,她外加了句:“我好不容易才回来看我爸妈,我想多陪陪他们。”
“那待会儿你跟他们吃个道别晚饭。”
“……”
她有些心烦,讨厌在同一件事情上反复纠结。
从搬出他的别墅,辞了那份工作开始,她便决定要退出这个游戏,她年龄也不小了,没有精力去玩,也玩不起。
早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她做过一次,受了教训,也就该知道收敛了。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就算我回去了,也不可能跟你回别墅,更不可能去你的四海阁上班。”
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口气却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冲。
她其实不想说狠话的,只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
她真的不知道跟他回去还能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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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现在她或许还有些姿色,还有些许年龄可以败,可等她过了三十变成了真正的剩女,那时候没了资本,她该怎么做?
她没有那么伟大,即使喜欢他,也不可能无私到不替自己设想,以为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快乐就好。
忽然,车子猛地停在了路中间,与暮毫无防备,差点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站在路边说话的几个小混混被吓了好一大跳,骂骂咧咧地冲过来,就看见竟是一辆闪亮的兰博基尼。
聪明的人看见这辆车都会知道开车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偏偏他们血气方刚,一看就一辆车,即使来头再大也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
小镇上不少小混混,哪里见过这么绚丽的车,走上来敲敲车上一直打开的窗子,十分跩地说:“哥们,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你刚才那刹车的速度是想撞死几个人吗?”
与暮有些紧张地看了眼那些染了不同颜色头发的小混混,别看这里只是个小镇,也正因为小,所以拿刀砍人、打群架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想起上次的劫包事件,虽然傅致一打架不错,可是现在的这一群可不比上次的那两人,他们手上都藏着家伙,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她悄悄地拉了拉傅致一的衣袖示意他赶紧开车走,谁知他竟是像没有感觉。
那人在外面叫唤了几声没见反应,和身边的人相视了一眼,就听人道:“没想到这么个有钱的帅哥竟是个聋子。既然是聋子还不如把车让出来给哥们过过瘾。”
那人说完伸手就要来开车门,与暮吓坏了,偏偏坐在那头的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就当那小青年的手刚要击向门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伸出的一只手将他的手抓起,拎小鸡似的拎得高高的。
原本空荡的马路上立马就被许多黑色的车子给包围了起来。
与暮从窗外看去,抓住那人手的人竟然是叶凡。
接着每辆黑色的车里都站出来了两三个人,刚才还嚣张得不得了的小混混一下子就被这样的气势给吓坏了。
他们从小在镇上长大,见过最多的也不过是镇上一些小小的黑社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个个脸上都泛白,其中有人还吓到尿了裤子。
就在叶凡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不懂礼貌的小青年时,其中一个居然认出了坐在车里的与暮,忙上前叫道:“与暮姐姐,我是朝晨啊,你救救我吧,我不想被他们带走,我爸爸一定会打断我的腿的。”
与暮一愣,倒是没有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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