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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霸。如果说张哥是道上混的,那杜爷就代表了金城的道儿。就咱这一亩三分地儿,甭管黑的白的,只要提杜爷,那百分之百会给几分面子。”
凌欢一笑,感情这杜衡还是个黑白通吃的主儿!
马社木子道:“凌兄弟,怎么着?你是打算跟着张哥混呢还是要去杜爷门下讨口饭吃?”
凌欢:“看样子跟着杜爷吃饭好像更有前途一点。”
“的确,但杜门也不好进,你要想进杜门……”说到这里,马社木子故意卖了个关子。
凌欢懂这意思,他一笑,打个响指:“老板娘,再要两斤蒙古白。”
有酒有肉有故事,马社木子笑了,这兄弟上道儿!
他继续道:“想要进这杜门,你得立投名状。知道什么叫投名状吗?你得……”
说着,马社木子做了个砍人的动作。
凌欢:“这是小事,没卸过人胳膊大腿什么的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
“哈哈,兄弟果然是条汉子!来,继续喝酒!”马社木子被凌欢这装逼话给逗笑了。
又是几杯酒下肚,马唐扎西三人都有些飘了,凌欢这才道:“马哥,就是不知道咱这怎么又才能找到杜先生?”
马社木子大着舌头道:“这你可就问对人了,要说这金城别人不知道杜门的事儿,但咱是什么人?咱可是……”
沉吟了一下,他又道:“要进这杜门,那可就讲究多了,你得按照清朝时拜把头的方式,我给你说啊,五圈山上有个土地庙,你在土地庙下面放个信封,里面塞张名片儿,自然会有人来找你。”
凌欢点头:“好。”
他听过这种拜把头的入会方式,只不过让他觉得有些诧异的是到了21世纪,居然还有人用这种古老的江湖规矩。
马社木子又拉着凌欢絮絮叨叨的开始说一些废话。凌欢耐心的听着,时不时的灌几杯酒下去,终于把这哥三儿给放翻了。
放翻了之后,凌欢起身给打瞌睡的老板娘丢下两千块钱:“老板娘,帮忙安排我这三个兄弟睡下,麻烦了!”
说罢,他拉着同样有些瞌睡的琼斯从酒吧里走了出去。
到了外面,天色已经擦黑了。
晚风轻拂,琼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在酒吧里的时候还好,可到了外面这天儿就有些冷了。
凌欢体贴的脱下外衣替琼斯披上,琼斯道谢,末了又问道:“我们现在去哪儿?”
“五圈山。”
“你就真相信那三个……三个醉汉的话?”
凌欢:“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风俗,试一试又有何妨?”
琼斯摇头:“虽然我很想和你一起去,但是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我觉得自己需要休息。”
凌欢楞了一下,他倒是忽略了这一点。
当下凌欢道:“琼斯,那我们先去找地方休息吧,我知道一家酒店。应该会让你过得舒适一点。”
琼斯有些于心不忍,她能从凌欢的脸上看出他的疏忽不是因为粗心大意,事实上黑色世界的人都这样,做事情基本上都没有时间观念。
凌欢下意识的把她当成了自己人,而他能在听了自己的要求之后马上转变态度,他心里是真的有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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