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回到了初生婴儿学步的阶段,一步一步地走,我忽然就想起了轩儿,等我学会走路了,轩儿也也该会走路了吧?没想到妈妈和儿子竟然一起学走路了,要是轩儿在身边,这一起学走路倒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晚上没睡好,一点精神都没有,练习了一会,我就大汗淋漓了,阿芳见我太累,就扶我先休息一会。
这时凌隽起床了,他倒是挺好,睡得饱饱的起来,精神非常的好,瞄了我一眼,坏坏地笑了笑。
我瞪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先生,你昨晚回来得很晚啊?我都没听到动静。”阿芳说。
“是啊,我是天快亮了才回来的,你白天太累了,睡得太沉,所以没听到动静吧。”凌隽说。
干妈在旁边没说话,只是笑了笑,她肯定是知道怎么回事的,不过她确实对凌隽很了解,他说凌隽肯定没走,一定会回来,凌隽还真就回来了。
幸亏她年纪大了,要是她年轻一些,她长得那么漂亮,和凌隽关系又那么近,我得吃醋了。
“我昨天去城里买了一些东西回来,秋荻最近瘦了许多,我买了一些人参和其他补品,得给她补一补身子才行,可惜县城里卖的太少,买不到很好的,只有将就了。”凌隽说。
“我就知道先生对太太还是非常关心的,还以为你负气走了呢,原来是给太太买补品去了。”阿芳说。
我听了心里也暖暖的,不过嘴上可不认:“他那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呢。”
“妇人之见,懒得理你。”凌隽不屑地说,自己洗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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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的天气渐渐凉了起来,转眼已到深秋。
在阿芳和凌隽的帮助之下,我的腿伤基本已经痊愈,虽然还没有恢复到以前最佳的状态,但总算是摆脱了对拐杖的依赖,能自由行走,还能在平滑的路面上小跑。
环境总是会改变人的,在山里的这段时间,我和凌隽都改变了许多,我们都慢慢地变得平和起来,暂时忘记了都市中的恩怨情仇,和村里乡亲们打成一片,看着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过着与自然相谐的生活,他们的世界里没有股票,没有利率,没有金融危机,也没有经济指数,他们只遵循着自然的规律,在布谷鸟催种的时候撒下种子,在金秋时节欣喜收获,他们不用尔虞我诈,一样生活得安逸自在。
村民的生活可以诠释一条让世人一直不相信的真理,那就是大多数的时候,幸福与物质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关系,锦衣玉食未必能让人愉悦,粗茶淡饭也同样可以给人快乐。
在永乐村养病的这一段时间,可以说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内心平静,不像在都市时那样患得患失,这样的生活其实是一种更好的境界,讽刺的是,我是被迫接受这种境界的,要不是我被人所害,我肯定不会在这样偏僻的乡村里生活这么长时间,也没有精力和时间陪凌隽一起看夕阳落山,看新月升起。
但我们毕竟属于都市,我和凌隽在都市都有未了结的恩怨,虽然这里的生活恬淡而美好,但我们毕竟不属于这里,我是齐氏的少主,我承担着家族的责任,凌隽是万华市金融界的传奇,他当然也不可能永远埋没于这偏远乡村,我们的出身和经历,已经在我们身上刻下特有的印记,注定我们不属于这里
我们终究是要离开的,我们注定只能在这里暂时停留。
干妈也知道我们要离开,但她显得很淡然,因为她也清楚我和凌隽都不可能属于山村。
我和凌隽开车到县城里买了许多菜,请村里几个做菜不错的‘厨师’坐了流水席,宴请村里的乡亲,算是告别宴,也是答谢宴。我们在村里的日子,确实受到乡亲们的关照,我们不是村里人,在这里也没什么亲人,和乡亲混熟后,哪个乡亲家要杀只鸡,要宰只羊,都会请我们去吃一餐,虽然他们所谓的美食并不见得有多美味,但却饱含浓浓的情意。
在这里可以将心打开,而不用层层包裹,这是我们都能平和而恬淡的原因。
答谢宴结束,剩下的事,就是要和干妈告别。
干妈虽然表现很淡然,但谁都看得出她的不舍。
“干妈,要不你和我们一起回城里吧?我和凌隽都会孝顺您,我妈妈没了,我会将你当成亲妈看待。”我对干妈说。
我说的不是虛情假意的话,我真是这样想的,干妈已经慢慢老去,一个人生活在这偏远的村落里,终究是有些凄凉。
干妈笑了笑,“谢谢秋荻的美意,我在这里已经住习惯了,不想离开,我厌烦了城里的生活,在这里我生活得很愉快,不想回去了。”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在城里确实很累,那种累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累,那种累根本不是休息一下就可以恢复的,而是一种长期的慢长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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