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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神仙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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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山在猎人处休息了一晚就上路了。猎人给了他不少肉干,王小山现在已经不像之前那么迂腐了,微笑着点点头,收下了猎人的肉干。猎人话不多,没有说什么送别的话,只是目送到再也看不到王小山而已。

    王小山背着猎人给的肉干,不时回过头来,也直到再也看不到猎人。两人虽然没说什么话,相处也就一个晚上,但(或许该说因此)却互相引为知己。男人的相遇有时候可以纯粹到像月亮上的彩虹。

    自此王小山和婉儿开始了背向之旅。她向荆州方向走去,他向建康方向走去。从江城到建康这一路上大部分是山区(王小山一度以为自己又走回去了),王小山把猎人给的肉干吃完后,就开始吃树林里的野果。吃惯了肉再吃水果,嘴里面就没啥味了。所以王小山有时也猎杀一点野味来吃。不过王小山只猎杀那些看起来比较恐怖的,比如狼和野猪啊,像鹿和兔子这些可爱的小动物,王小山只会带他们玩,不会猎杀他们。

    王小山有时也会碰到逃兵,他们穿的破破烂烂浑身血污,这时候王小山都躲在暗处。一来他比较害怕这类人;二来这段时间的经验告诉他只要遇到人,就会有奇怪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他现在不想有任何奇怪的事发生,他只想见到婉儿。

    婉儿又何尝不是和他一样迫切呢。就在王小山和猎人离开江城的那一天,婉儿和李少杰黄欢也离开了江城。王小山在山区中时,婉儿也在山区。不过婉儿专门让李少杰打兔子和鹿来吃,因为兔子和鹿很好吃。婉儿也承认兔子和鹿很可爱,但相比于视觉上的,婉儿更在乎自己的胃。

    婉儿不仅是个实际的人,而且是个谨慎的人。她认为既然某个神秘的政治力量动用了火车把王小山送到了荆州,这个火车是他们掌控的,那么坐火车去找王小山是很不安全的。于是婉儿从珠城出发到宜城,然后乘船至江城。婉儿打算从江城到荆州,虽然这两座城市之间隔着连绵大山,但走山路掩人耳目啊。

    婉儿坐在河边把两只脚放在大河里晃荡,双手撑着后面的地面,半仰着身体,闭着眼。阳光照在她身上,一边的黄欢正在用心烹烤一头小鹿,小鹿被一根粗树枝贯穿了身体,随着黄欢有节奏的上下摇动,小鹿的表皮变得愈发金黄,已经在滴油了。黄欢除了摇动小鹿的身体,还在往小鹿身上刷着酱料。为了满足婉儿的胃,黄欢在江城内就配置了很多烤肉酱料。

    小鹿越来越金黄,油也越滴越多。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脂香。李少杰用力嗅了嗅,呼哧呼哧响,然后口水顺着下巴流到脖子,一路向下,直到裤裆。

    “要是有一瓶陈年佳酿就好了。”李少杰从江城带出来不少酒,但都被他喝光了。作为一个三百多斤的胖子,李少杰似乎从来不担心暴饮暴食带来的健康问题。

    “我说,瘪三,把鹿腿撕给我。”李少杰正躺在轮椅上晒太阳,闭着眼在和黄欢说话。他的轮椅是经过改装的,可以满足他的各种休息需求,甚至是和女人一起休息的需求。李少杰是在十六岁时被人打成了半身不遂,随后因为练功走火入魔伤了经脉,导致他成了一个大胖子。

    本来李少杰就是个饕餮之徒,只是腿没断前无论怎么吃都不胖。其实腿断之后,也不好说李少杰的体重就是吃出来的,因为导致李少杰如此肥胖的主要原因还是练功走火入魔伤了经脉,暴饮暴食顶多只能算是次要原因。

    他跟着婉儿是因为汪周说王小山是个百年一遇的练武奇才,他想见识见识。李少杰也是个练武奇才,他本是燕国人,却在齐国长大。他现在是齐国第一剑客,十六岁被打成半身不遂,之后又练功走火入魔,但这都不妨碍他对武学的探索。天赋加努力让他成了一代剑豪。

    李少杰即使到现在依然心高气傲。当年他就是因为太狂了,所以被仇家打成了半身不遂。但他并未因此而改变自己丝毫的性格,不愧为李思远的后人。

    汪周徒手擒住中央军指挥官于千军万马中,这事被传的越来越神乎,终于传到了李少杰耳中。当然汪周能做到的事,李少杰也能做到,而且可以做的比他更潇洒。但是齐国这个国家一点武林氛围都没有,李少杰已经待够了,听说燕国现在大乱,乱世才出英雄。所以,李少杰决定去燕国,找汪周只是个说辞。

    所以找到汪周后,很轻易的就把他打败了。汪周还不服输,王小山确实是个练武奇才,但被汪周夸大了,他之所以要夸大就是因为心里过意不去,他不爽,也要让李少杰不爽。于是王小山这个傻不拉几的老实人,就成了汪周嘴中的少年豪侠。

    李少杰特别看不起黄欢。因为黄欢爱婉儿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李少杰身边从来不缺女人,即使他现在发福到这个境界。李少杰和他的先祖李思远一样,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令女人难以抗拒的潇洒,如果说婉儿这一辈子有背叛过王小山,就是因为李少杰。

    当然,婉儿没有做出什么实际性的举动,只是李少杰的眼神在她脑海里迟迟挥之不去,有时晚上做梦都会梦到,而且梦见李少杰那个眼神时身体在完全没有思想的参与下都会兴奋,作为一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李少杰就是靠那勾魂摄魄的眼神让各种美女对他欲罢不能。

    在李少杰看来,女人还不如美酒,美酒可以放松身心,美女接触多了还有害身体建康(当然酒喝多了也伤害身体,完全是个人喜好而已),他之所以需要女人,只是因为他是男人。

    黄欢和他恰恰相反。黄欢的爱情是如此热烈,如果婉儿和他相爱了,那么婉儿就不止有情人,还有爸爸妈妈保姆等等,总之黄欢对婉儿的照顾无微不至。作为一个到凡间挂职的神仙,黄欢有一部分在仙界的记忆没有被完全消除,它不时就来找黄欢,以种非常混乱的方式。

    神仙如果要以一种我们可以理解的方式来解释,就是平衡,每个岗位上的神仙就是负责凡间某个部分的平衡。黄欢当年在仙界的职位还是很高的,因为他负责的是善与恶的平衡。这个平衡下面还有很多分支,都归黄欢管,而在善与恶的平衡之上就没有其他更高一级的平衡了。

    所以要是放在公司来看,黄欢大概相当于负责业务的第一副总。神仙也是有人格的嘛;准确来说我们都是神仙按照自己的方式所创造的游戏,我们的人格实际上是神仙的神格。而黄欢的神格按照我们凡间的话来说,就是闲云野鹤。

    一个公司的第一副总如果是个闲云野鹤的人,那么他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成为利益纷争的牺牲品。因为很明显一个闲云野鹤的人不可能做到那么高的位置,说明背后有人,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大树底下也容易遭雷劈。

    于是在仙界的某一天,黄欢就突然被雷劈了。但仙界实行严格的生育管控,没有储备干部这一说,所以黄欢下凡也只是形式上的挂职,当然这并不说明利益格局没有因此而改变。

    因为黄欢在仙界的记忆没有被完全清除干净,所以作为凡人的他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同于常人。你想啊,一个老鹰要是有天变成了豹子,但他以前的记忆还在,同样的大地对他来说是不是很奇怪啊。

    黄欢觉着人类社会是个很畸形的存在,分明是互相欺骗抢劫杀戮,但还要讲什么礼义廉耻。等他成为一个少年的时候,他终于确定,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耻的动物,但也因此,他们是最值得同情的。

    黄欢出生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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