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啊?是啊……今天不是要正式录了么?”乐乐抱着琴盒,葱嫩的指头拨弄着衣袖,小声说道。
她今天穿了身素雅的淡绿色汉服,宽大的衣袖和衣裙愈发显得她娇小玲珑。乌黑的长发拢到了脑后,简单编了个小辫,装饰了几朵漂亮的珠花,看上去如同是画中走下来的古代小仕女。
为了录今天的那首歌,曹浩源专门联系租了几套汉服,那家店离乐乐家比较近,就由她代劳去取了过来。
“你这身很好看呀!”曹浩源赞叹说道:“只是会不会不方便弹琴?”
“不会的,我在家试过。”乐乐摇了摇头,她指了指沙发旁的袋子,说道:“你们的我也带来了。”
“是么?我看看。”曹浩源上前打开袋子,将里面的衣服都拿了出来。
这家店的口碑不错,衣服质量也很好,针脚细密,洗得干干净净,熨烫得相当平整,像是新的一般。
他订的是一套交领右衽的白色汉服深衣,蜀锦的外衣上着日月星辰等十二纹章,华美之余又不失潇洒风流,而棉麻的中衣摸上去则绵软无比,既美观又舒适。外衣之下更连足衣、首服、配饰都一应俱全,虽然租金贵了些,但确实专业。
蛋炒饭从餐厅晃了出来,围着沙发转悠,瞧见乐乐白嫩的脚踝,它便凑过去嗅了嗅。
“呀!有只猫咪。”乐乐察觉到脚踝被一个冰凉的东西碰了碰,低头一看,却是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
曹浩源是前天从方绿筱那里把蛋炒饭接过来的,昨天又去了黎小黎家,没有排练,这是乐乐第一次看到蛋炒饭。
“好可爱呀!它叫什么名字?”乐乐伸手将蛋炒饭捧了起来,搂在怀里轻轻抚摸着问道。
“它叫蛋炒饭。”曹浩源回头瞧了眼穿着绿衣服的乐乐,开玩笑说道:“你这算是撒了点葱花么?”
乐乐顾不上理他,这会儿她的心思全在蛋炒饭身上。
衣服摊开在沙发上铺了一片,张佳慧拿起外衣在曹浩源身上比了比,笑道:“挺漂亮的,快换上我看看。”
抱起衣服,回到卧室里,忙活了半天总算穿齐整了,曹浩源照了照镜子,自己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饱读诗书的翩翩佳公子。
提袖出来,曹浩源步入客厅,木底麻屐和地板敲击发出磕哒声响。
听见动静,张佳慧回头看去,不禁眼前一亮。
汉服向来褒衣博带,尤为凸显男子的洒脱气质,而曹浩源挑的这套是宽广大袖,更是飘逸灵动,上身效果非常棒。
配饰里有一块模型玉雕配印,一顶幞头,还有个固定束发的巾子。
幞头是一种包裹头部的沙罗软巾,一般颜色是青黑色,因此也叫乌纱帽,是隋唐男子常见的一种服饰。
这顶幞头是他专门让店家给他拿的平式的软巾,因为他今天要录的这首歌和唐代有关。
他没有留长发,但还是可以用巾子扎起幞头来。
大二那年文艺晚会,系里组织排演话剧,他学了学戴幞头,这么多年过去,都快忘了,试了好几次才戴好。
幞头会包住头发,因此需要把额头露出来,一般对自己颜值不够自信的人是万万不敢戴的。
曹浩源倒对于长相并不在乎,直接将本就不多的刘海全部捋了上去,包进了幞头里。
但未曾想,戴好之后还挺好看。
曹浩源的眼眶有一点深,不太适合留刘海,那样会显得有些阴暗,但这个世界中的他显然还不懂。加上穿越过来的他压根没一点收拾收拾的想法,过来一个多月了,连次头发都没剪过,就更不会在意发型的区别了。
但戴上幞头,将头发包起来后,稍显深邃的眼眶就一下被凸显了出来,衬得本就不平的鼻梁愈发高挺,五官一下就立体了起来。
他本就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五官要更接近现代人的审美,只是以前压根不注意打理,现在稍微一收拾,马上变判若两人了。
看到曹浩源崭新的样子,张佳慧不由得双手一拍,高兴说道:“哎呀!太好看了!我儿子真帅!”
“基因好,基因好……”曹浩源笑呵呵的说道,这是他头一次穿汉服,感觉还挺新奇。
门铃忽又响起,曹浩源转身去开门,门外是巴图和陆文松两人。
“嚯!”瞧见他这打扮,陆文松一挑眉,笑问道:“你这都已经穿上了?”
“刚换上,你的也到了。”曹浩源笑道。
陆文松怀里抱着个纸箱,里面放着些团扇、风铎、角梳、把件等小玩意儿,都是他从家里带来的。还有一把宝剑从纸箱缝隙中伸了出来,颤颤巍巍的快要掉出来了。
伸手接过箱子,曹浩源便往里走去,巴图跟着进来,在后面说道:“今天你家小区外面有记者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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