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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王氏大屋,炼尸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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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车赶往阿拉营,一路风光秀美,如在画中。

    虽然我嘴硬,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凤凰之所以成为旅游文化名城,确实有独到之处。和凤凰古名凤凰营一样,阿拉营也是由清朝时期镇压苗民的军营,繁衍而成。它是湘西的西大门,云贵高原的必经之地,苗汉两民族聚居地的结合部,算是湘西比较有特色的地带。

    我要找的人并不知晓大号,杂毛小道说诨号叫做地翻天,他让我叫他天叔。地翻天住在天龙峡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有些偏远。事出突然,人家未必欢迎我这一个不速之客,也没有到镇子里来接我,我按着天叔给我发的地址,一路寻摸过去,在村头,一个七八岁的小毛孩子拦住了我,问我是不是陆左。

    他穿得整齐,说话的语气像个小大人,长得像后来网络传闻的那位“五道杠”。

    我说是,又问这孩子是谁?他没理我,让我跟他走就是。我提着些烟酒礼物,跟着他朝村子的深处走去。见他不搭理我,从钱包里抽出一百块钱,递给他,说来得匆忙,没准备,这一百块就当是给他的压岁钱了。他接过来,揣在兜里,表情缓和了些,也肯说话了。他说叫王永发,王三天是他爹,他是王三天的小儿子。他们家有十五口人,他太爷爷100多岁了,耳不聋眼不花,一口牙齿又白又整齐,一步蹿出好几米。

    我跟着他走,一边套着话。

    他家并没有住在村子里,穿过村子中间的土路,又翻了几个小坡,转过一大片树林子、竹林子,就看到山坳子那里有一大场房子,三层楼房,砖木混合结构,一楼外覆洁白的瓷砖,马头墙装饰的鳌头,镂花的门窗,小巧别致,古色古香,有很浓重的民族特色,也气派——这房子修得有十几年了,看着却比村口那几家钢筋混凝土的建筑,还要好看。

    是个有钱人家呢,我心想着。

    难怪这小毛孩子接过我这一百块钱,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显然也是个见惯了富贵的孩子。

    来到房子前的小院,小毛孩冲里面喊,说嗲嗲,你要接的人我给带过来了。房门被推开,走出一个瘦小、一脸精明的汉子来。他大概四十多岁,穿着像个乡干部,留着两撮小胡须,脸色白皙,脸颊上有几颗细碎的麻子,眼睛很灵活,走出来时,那对眼珠子一骨碌,我就感觉自己被他看了个通透。

    他走上前来,看了一下我,问你就是陆左啊?

    我跟他打招呼,说天叔,我就是萧克明提过的陆左,初次拜访,不知您喜欢什么,随意买了点儿,聊表敬意。我把礼物给他,这礼物足足花了我好几千块钱,他却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表情冷淡,挥挥手,让小儿子接了,把东西提到堂屋去。

    我靠近了他,闻到一股土腥子的味道,很涩很膻,闻得嘴巴里发苦。

    楼上的窗子在动,我能够感觉到有人在窥探我,很好奇的眼神在朝我扫量着。

    地翻天(本名王三天)带着我来到一间小厅里,把窗帘拉上,开门见山地对我说,既然是小萧介绍过来的,那么也都是行内人了,有什么事情,就不要弯弯绕绕地转,也不要藏着掖着了,直接讲吧。我能够听出不耐烦来,转念一想,江湖人,都不愿意太多人知道自己的具体住处,以免得罪人,祸及家人。我就跟他说起我养了一个小鬼,在召回地魂的时候出了一些岔子,结果这小鬼人格分裂了,一个是我熟悉的灵体,一个是有诡异红色光芒的妖体……

    当我讲道朵朵有了十几斤的重量、以及一丝温度时,他突然出言打断了我,说这是不可能的。

    什么是鬼?它其实就是人身故之后,不肯去该去的地方,残留在世间的魂魄。它是一种脱离**独立存在的思维、或者意识体,是另一种生命的延续,它捉摸不定,但是有法可依,也有具体的、统一的定论。纵观正典记载的三十七种鬼里面,没有一种是我说的这种鬼。

    或者说,我养的这个已经不是鬼了。

    地翻天让我把朵朵召唤出来给他看看,我说她被我暂时封印了,出不来,也不受控制。解开封印行不行?不行,如此反复,受伤害的最终还是朵朵。地翻天摇摇头,说他知道的召回地魂一事,虽不得法门,但是也跟我描述的完全不同。这个东西,讲究的是一个水到渠成、悄无声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哪里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火焰,还燃烧?

    这可真的古怪了。

    他这一脉,祖上是赶尸的匠人出身,习的是楚巫祝由一派,擅长玩弄僵尸死人,后来火葬盛行,这个行当就开始逐渐衰退下来,糊不了口,机缘巧合之下又偷习了炼鬼的法门子,几代精研,终于有了如今的气候,算得上有些造诣,但是传承并不完整——这是他的说法,我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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