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它们。
人类驯养狼已经有很长的历史,甚至有些人把它养大才知道自己养的是狼,狼小的时候跟狗几乎没有区别,但是要驯服它的野性十分不易,凶残是留在它的基因里面的东西。
林舒把两只小狼抱了起来,肉嘟嘟、毛茸茸的很是可爱,完全不像成年之后捕猎时凶恶的样子,小狼大概很饿,不停的伸出舌头舔着他的手指。
大家回到庄园,天已经很黑,两位猎人把其他几只狼的皮都扒了下来,这次收获还不错,六张狼皮能卖不少钱。
林舒用衣服把两只小狼包了起来,不让它们看到扒皮的那一幕,小家伙估计才一两个月大,对所有的东西都很陌生,东张西望,一点都不怕陌生人。
把地上的捕兽夹和诱饵收拾好之后,大家一起拿起东西回到酒馆。
小米看到林舒带回来的两只小狼,一眼就喜欢的不得了,抱着不愿意放手。
林舒让诺拉给它们弄了些牛奶和切碎的熟肉,让小米一点点喂给它们,他决定从饮食习惯上改变它们,暂时不给它们吃生肉。
已经过了晚饭的时间,林舒让希尔收拾了几个菜,烤了些肉,陪着两位猎人大哥喝一杯。
“狗哥,你以前见过有人养狼吗?”林舒问其中一个外号叫野狗的猎人。
野狗点点头,“镇子北边有一个猎户养过,都好多年前的事了,听说狼崽子是刚生下来就抱回来开始养的,必须是从小开始养,大了就很难驯服,今天你抓的这两只没问题,最多一两个月大,很容易就能养熟。”
“那它长大了不会咬主人吧?”林舒有点担心,小狼成长起来很快,半岁就能开始猎食,万一以后咬小米或诺拉怎么办?
“一般不会,狼这种动物虽然凶残,但也是有感情的,除非把它惹急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激发它的本性。”
“什么情况下才会惹急它呢?”
“比如有人打它,或者主人遇到危险,这个时候它可能会亮出獠牙与对方搏斗。平时如果对它很好,它就跟狗没什么区别,但是吃的比狗多,而且只吃肉。”
这个对林舒来说倒不是问题,在这里每天鲜肉配牛奶都没问题。
实际上狼群平时很少吃鲜肉,毕竟不是每天都能捕获猎物,很多时候都是吃的腐肉,有些是自己存放下来的,有些是从别的捕猎者那里抢来的。
晚上回到小院,林舒用篮子和稻草给两只小狼做了个窝,放在平头哥的窝旁边,有平头哥守护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几天后,在小米的精心喂养下,两只小狼已经能走路了,看起来跟两只小狗差不多,它们跟小米最亲,几乎形影不离的跟在她后面。
林舒给它们起了名字,刚开始准备一个叫奔波儿霸,一个叫霸波儿奔,被诺拉和小米嘲笑了很久,一致不同意。
后来林舒想了想,黑色小狼长的有点像德牧,起名叫小德,白色的像阿拉斯加犬,起名叫小阿,这两个名字获得了小米和诺拉的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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