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看出他在想什么,道:“不信你摸摸自己的肚子,是不是已经饱了?你现在只是被味道刺激到了,精神有些亢奋,忽略了身体上的感觉罢了。”
“……总之,没有再一份!”
他说得无比坚决,余笙哪怕再想吃也没有办法,只能摸摸肚子,老老实实地放下勺子。
冷静下来,他的确能感觉到,白味说的是实话,自己确实已经饱了,不仅是肚子被填饱了,精神上也觉得十分满足,好似整个人都变得更有活力了,心情不自觉的好起来,感觉整个世界都非常明媚可爱。
这大概就是具有厨意的菜能给食客带来的更高级的享受了。
余笙看看眼前的空盘子,发现竟然几乎和崭新的一样,没有多少油腻的痕迹,让人实在不得不佩服白味的厨艺。
用过饭,他才有空打量眼前的餐具。餐具也是换了全新的,细腻的白瓷,同样是饕餮纹装饰,青花的颜色,都位于盘、勺的正中,若是筷子,则是在尾部有一圈纹饰。
突然他想到什么,看了小店一圈,就对白味说道:“看来以后想在你这儿吃上饭可不容易,得早早就来排队啊。”
对此,白味也是爱莫能助,只能说先到先得吧。
想到以后白味的店彻底火爆起来,再想像现在这样随时都能吃到饭就不容易了,余笙就用一种要趁着别人都没发现,赶紧多占点便宜的紧迫感。
虽然自己已经吃饱不能再吃了,但是家里的那几个都还没吃呢,得赶紧把他们叫来才行。
余笙和白味招呼了一声,就打算回了生生,让花花也快点去吃,还要把魏迟从被窝里叫起来。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
魏迟的性情真是和花花截然不同。
花花认真又自律,每天早睡早起,作息规律。
魏迟却懒散又随性,先前还说要和他们一起早起锻炼呢,结果就没一次见他起来过。
白味开店的时候还好,魏迟到点会自动起床,赶去吃饭。这两天,白味不开店了,魏迟这下可好,彻底不起床了,恨不能就长在床上!
最令人气愤的是,就他这样,身上的肌肉竟然还半点没有退化的迹象,简直没天理,老天爷也太偏心了!
今天余笙本来只是例行来小店看一看,没想到白味竟真的开门了。
眼下魏迟正还在床上呼呼大睡呢,余笙要是不把他叫起来,等他知道了,他能闹翻天!
这么几天,余笙算是把魏迟给看透了。
别看魏迟长得一副成熟稳重的大叔样,实则他的脾气就像个混不吝的熊孩子!除了吃,再没有什么别的事能让他上心的。
余笙走出小店,抬头看了看店门上方终于不再空白的招牌——现在的招牌上是两个潇洒的行书毛笔字“百味”,他忍不住就觉得有些欣慰。
不管别的偶师是什么样,他觉得自己现在这样,能帮到别人,叫他们不留遗憾,真是太好了。
一想到白味终于苦尽甘来,能够登堂入室,不用再在门外长久徘徊而不得入其门,余笙就不由想到了李一真。
“要不和李一真打个招呼,请他再来一次吧。”
余笙心中闪过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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