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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重女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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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被敲断了的四肢又被接上了,大夏天的,沈若梅被缠得跟粽子似的,躺在炕上一动都不能动,汗水不断地从身上渗出来,把身下的褥子都给打湿了,然而,为了好好的养骨头,湿了也得忍着,踏着,不能换也不能动弹,免得骨头再错位了。

    那骨头疼痛,浑身被汗水打湿,闷热却不能吹风的滋味,就别提有多酸爽了!

    简直刻骨铭心呢。

    不过,她忍下来了,为了自己的后半辈子,再痛再苦她也要忍,不然,她就彻底完了。

    经过了这次刻骨铭心的教育后,沈若梅再也不像从前那么自以为是了,她也深知道,自己跟那个凤命算是彻底无缘了,她终于还是输给了死兰丫,眼睁睁的看着她成了湛王妃,成了飞上枝头的凤凰。

    而她,还是窝在屯子里的麻雀,永远都没有飞上枝头当凤凰的机会了。

    她的身子被那帮乞丐捉弄过,染上了脏病,已经很脏很脏,不会再有好男人愿意娶她了;她的四肢就算接上了,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行动自如,肯定会有影响的;还有她的脸,被烧坏的地方已经形成了瘢痕,不可能再去掉了,她要是还想恢复到从前那副青春俏丽的模样,除非重生,否则,她再也回不到过去的那副样子了!

    现在的她,只希望下半辈子能尽量的过好了,能吃香的喝辣的,自己想干啥就干啥,不用干活,也不会没钱花,反正,她已经不在奢望爱情,就只希望自己能活得得劲儿点儿就是了......

    沈若兰最近却过得不大得劲儿,因为——生完孩子后,她发现自己的肚皮被撑坏了,松松垮垮的往下坠着,上面还布满了难看的妊辰纹,简直目不忍睹。

    生完孩子后,她在第一时间用生绢缠着自己的腹部,没有让淳于珟看见她的肚皮,倒不是怕他会嫌弃,只是作为女人,都希望自己深爱的男人看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不希望他看到自己难看的样子。

    所以,解决自己的身材,是眼下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这几天,她天天都用灵泉水泡澡,泡完后还抹上太医给开的药膏,以期自己的肚子能早日恢复到从前那副光洁如玉的样子。

    沈若兰如今的身份,在楚国可以说是仅次于太后娘娘了,一人之下而已,尊贵无比,太医给她制的药膏自然是用顶级的药材做成的,很细腻,也很香,是那种很好闻的淡淡的香气,令人闻之欲醉,凉凉的药膏抹在皮肤上也很舒服,涂完不久,就感觉到涂药的位置变得火辣辣的,像是药物已经渗入了肌肤,开始改善和调理撑坏的皮肤了。

    前世,她还学过一些女子修身美体的瑜伽操,就一边回想着那些动作,一边做了起来,想尽快的恢复自己的美体……

    许多女人,在生完孩子后,就放任自己的形象,变得随意邋遢,她们认为自己和丈夫有了孩子,丈夫就永远会守着这个家,不管她什么样都不会跑。

    正是因为有这种消极的心里,很多女人的丈夫在妻子生产完后,开始流连在外面,有的甚至有了外遇,当然,这么做的男人都不是什么东西,但是回过头来想想,要是做妻子的把自己打扮得神采奕奕的,有一股子积极向上的劲头儿,男人出轨的几率就会小不少,很多的家庭悲剧就可以避免。

    沈若兰然不担心淳于珟会出什么事儿,但是她必须在他的面前保持住美好的形象,因为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女人的外在形象,对他们对待女人的态度至关重要。

    淳于珟这段时间关顾着稀罕他刚出生的儿子去了,到没怎么在意自家妻子的形象,每天从大营一回来,第一件事儿就是洗了手过来抱孩子,怎么稀罕都稀罕不够似的,冷硬桀骜的战神王爷,在这个小东西面前,完完全全的蜕变成了一个慈父,在看着他的时候,眼里的柔情都要滴出水儿来了。

    之所以这么喜欢这个孩子,淳于珟认为,那是爱屋及乌的缘故,他喜欢兰儿,喜欢到把她当成是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那种,就因为这份刻骨铭心的爱,所以才会喜欢她生出来的宝宝,尽管鲁元说他这么喜欢孩子是因为这孩子是他‘老来得子’的缘故,但淳于珟是绝不会承认的。

    他觉得他之所以这么爱他的孩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爱兰儿,才会爱她生出来的孩子,要是换一个女人跟他生出的孩子,他断断不会这么喜欢的。

    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他的儿子太找人稀罕了,那小模样,像个粉妆玉砌的小瓷人儿似的,那圆圆的小脸蛋子,豆粒儿大小的小鼻子,怎么看怎么招人稀罕。

    还有他吃奶时的模样,小小的一只,依偎在兰儿的怀里,粉红的小嘴含着乳头‘滋滋滋’的吸允着,清澈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就像是世间最晶莹剔透的宝石似的,两只小爪爪捧着自己的食盒,肥短的小腿儿不时的动一下,别提有多可爱了......

    淳于珟觉得自己怎么看这小东西都看不够了,离开他一会儿就想的抓耳挠心的,后来干脆就把自己办公的书房也搬到他们的卧室来,一边办公一边看着这个娘俩,也省得自己总惦记着他们。

    于是,这一家子算是一天十二个时辰的混在一起了,除了淳于珟偶尔去军营,剩下的世间,一家三口都是待在一起的,淳于珟没有错过孩子任何一个发展的阶段,孩子成长的每个阶段他都见证了,见证他第一次哭、第一次笑、第一次撒尿、第一次拉粑粑、第一次睡觉……

    孩子们的每一个变化,每一点进步,都能给他们带来无数的欢乐,让他觉得这日子是越过越有滋味儿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谁会不喜欢呢?

    这几个月的时间,也发生了不少事儿,但都不是大事儿,只是有几个女人生产了。

    玉奴最先生的,生了一个大胖儿子,把申由甲乐得大摆筵席三天,还特意声明光摆宴席不收礼。

    这三天的流水宴差点儿把他的小家业给吃空了,饶是如此,他也依旧是开心,就算是把家底儿都吃空了也无所谓,因为他本就不是十分在意钱财,如今有了儿子,能让大家一起分享他的喜悦心情,散点儿财又算得了什么呢?

    玉奴也是有子万事足,现在她也算是终身有靠了,母亲那边儿也不用她操什么心,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了,仿佛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什么可要求的了,如果一定要她求点儿什么的话,那就是求老天爷保佑他们一家子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永远都这么和乐幸福吧!

    沈慧也生了,是个女儿,她婆婆和丈夫虽然都是乡下人,但却都是明事理的,都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生出了女儿一点儿都没嫌弃,甚至比生出儿子都开心,特别是她的婆婆钱氏,抱着孙女儿就跟抱着个大金元宝儿似的,都舍不得撒手了,谁来了跟谁显摆,一定要让人来人把世上所有好听的话都用在她孙女身上方肯放人家回去,吓得屯里人都不敢上她家窜门子去了,就怕被钱氏给逮着了看她孙女。

    对婆婆的这种行为,沈慧很是感动。

    老实说,再怀孕之初,她也是很忐忑的,就怕她婆婆和丈夫也像她奶奶和爹娘似的那么重男轻女,也怕她小时候的悲剧在她女儿的身上重演,但是现在在看到婆婆那抱着女儿那欣喜若狂的样子,她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婆婆和丈夫都是真心实意的爱她的女儿,不存在光喜欢孙子不喜欢孙女之说。

    甚至婆婆还告诉她说,生儿子生女儿都是一样的,只要孩子争气,生女儿也一点儿都不比生儿子差,你只看沈老二家的兰丫,不是比别人家生十个二十个儿子都出息吗?咱们家的丫头要是能赶上兰丫一半儿,就不知比生儿子好多少倍呢.....

    听到婆婆这么说,沈慧算是彻底放心了,不光是她放心了,连附近左右村子里的小媳妇们也都放心了,有了钱氏这番解释,大家真都想开了,也都不在重男轻女了,想想也是啊,若是能生出个兰丫那样的闺女,还要儿子干什么呢?

    于是,这七松镇成了楚国第一个不重男轻女的地区了,也成了第一个重女轻男的地方了,这可都是沈若兰的功劳啊!

    狗胜子媳妇也生了,生的也是个闺女,这把狗胜子给乐的,都要乐颠馅儿了,因为他虽然长得丑,但是架不住他媳妇长得俊啊,而他们的闺女长得恰恰就跟他媳妇很像,闭眼睛都能想象得出这小家伙长大了得有多美!

    因为添了这么个漂亮的闺女,狗胜子的人生更加美满了,天天的干劲儿也更大了,由从前那个偷鸡摸狗,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彻底变成了一个顾家有能干的好男人,都快成为十里八村好男人的楷模了。

    他媳妇还是那副浑浑噩噩的样子,不过,狗胜子一点儿都不嫌弃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疼着她,宠着她,家里有一点儿好吃的都留给她吃,家务活更是都叫他给包圆了,她媳妇只需负责奶奶孩子,晚上根他一被窝睡觉就足够了......

    沈若梅的胳膊腿儿被那位骨科神医还真给治好了,接骨接的很成功,养了几个月后,不光腿能站起来走两步了,胳膊也能拿点儿轻巧的东西了,唯一的缺点就是腿跛了,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跟鸭子似的,很不美观。

    还有她的胳膊也使不上劲儿,根本不能干活儿了,但是自理还是可以的。

    沈大爷和沈大娘看到她终于能自理了,高兴地不得了,他们本来也没指望她能恢复如初,能恢复到这个样子,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沈若梅现在是个跛子了,脸还被毁了容,身上还带着那么脏的脏病,嫁人是不可能了,她也不打算再嫁人了,如今就指着下半辈子靠着爹娘好好的过日子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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