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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这事儿,主要在于房租,只要租赁双方谈妥价格,签下租约就行了。
现成的《房屋租赁合同》李霞有,只不过没有随身携带,毕竟她带陈默看房也是临时起意,谁知道一个连350的房租都要一月一付的穷小子会突然翻身把歌唱?
当然了,此时此刻,李霞可不敢再把陈默视为“穷逼小子”,而是“财神爷”。
2002年,通讯还是比较方便的,李霞一个电话,约莫四十分钟,一个油头粉面的年轻小伙子出现了,气喘吁吁道:“老姐,这是你要的合同。”
陈默飞快地瞥了来人一眼,心想不是一家人,还真不进一家门,姐姐打扮得花枝招展,穿金戴银,怎一个俗不可耐;弟弟打扮得花里胡哨,吊儿郎当,怎一个轻浮了得。
李强一边大口喘着粗气,一边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陈默,在他看来,陈默除了模样长得还过得去外,貌似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地方。
时下社会的人们,总喜欢以貌取人、以衣取人,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马靠鞍,陈默全身上下都是地摊货,长期被日晒雨淋的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农民工,而李强这个人跟他姐一样是个势利眼,如果不是李强知道他姐为人精明,上当受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李强铁定会提出质疑。
是的,不管李强怎么看,陈默都不像具有租这套跃层能力的人,不过嘛世事无绝对,有道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像李强这种势利眼最拿手的就是见风使舵,所以李强决定先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李霞先看了看合同,确定她弟弟没有冒失拿错,这才将合同递给陈默,“陈总,你看看这份合同有疑虑没有?如果没有,我们今天就把合同签了。”
陈总?
李强听到这个非常高大上的称呼,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没想到陈默会有如此头衔,不由在心里恶意揣测陈默该不会是光杆司令吧?
还真被李强猜对了,陈默正是光杆司令一枚,可惜没奖。
陈默接过合同认真地看了起来,合同很正规,没有设下小陷阱,几分钟后,陈默把合同还给李霞,说道:“我们把合同中该填的部分都填了吧!”
李霞闻言大喜,叫道:“小强。”
“小强”两个字因周星星的《唐伯虎点秋香》大放异彩,不得不说李强的这个小名很有个性,要不是陈默的涵养好,拼命憋住笑意,指不定李强要闹一个大红脸。
虽然李强没闹大红脸,但却瘪了瘪嘴,一脸郁闷道:“老姐,我都给你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小强’。”
李强真心讨厌“小强”这个称呼,由于“小强”与“蟑螂”划上等号,害他总是被死对头戏称为“蟑螂”。
“行了行了,下次我会注意的。”李霞先是敷衍,然后催促道:“你先给我把正事办了。”
“你每次都这样说,每次都还有下次。”李强颇为不爽地嘟囔了一句,随后从身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性笔唰唰唰地填写着。
陈默在一旁看着,不得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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