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鲜血长流,全身酸麻难当,既无力动弹,也无力逃脱,精铁打制而成的铁骨朵,竟然从当中弯了下去,可见这一击的力道之大。
刘稷同样双手发麻,不过他知道对方的情形决计好不了,提着陌刀,他信步走到息东赞的身边,一脚将他手中的铁骨朵踢飞,然后蹬着他的身体,将他踩在地上。
重甲革靴,压得息东赞几乎喘不过气来,只能本能地用双手试图推开,可是那只脚,就像山一样重,根本无法撼动分毫,其实是因为他方才连续挡了三下,早已经脱了力。
“你就是那什么息东赞吧,也不过如此。”刘稷扯掉他的铁盔,拉开面甲,露出一张还算年青的脸。
“要杀就杀,不用废话。”息东赞看着这个比自己还要年青得多的唐人,不禁心如死灰。
“不服?”
“当然不服,没有那把刀,你未必是我的对手。”息东赞毫不退让。
“没有这把刀,你只会死得更惨,达囊乞可没你这么多话。”刘稷讥讽地一笑,他问这些话,只是为了确定此人的身份,如今问清楚了,也不需要再多说什么。
刘稷站起身,眼神在四下里扫过,方才这一战,打出了骇人的威势,无论是息东赞幸存的那些手下,还是吉隆宗嘎所带的吐蕃守军,都气为之夺,因为息东赞是有名的勇士,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怎么,你们的息东赞贵人就在这里,都不敢上前来救吗?”他的声音配合那只踏在身上的脚,让息东赞恨不能马上挖个地洞钻进去。
只听得年青的唐人又发出一声大喊,声音在每个人的耳中回荡着,就像一个惊雷炸响。
“吐蕃男人都死绝了?”
这句话,让敌阵中顿时沸腾起来,那些原本有些投鼠忌器的吐蕃人,纷纷摧动马匹逼上前去,哪怕救不出人,也不能让他这么侮辱。
刘稷成功地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自己的身上,他毫不畏惧地直面敌人的攻势,微笑着举起手中的陌刀,一只脚仍然死死地将息东赞踩在地上。
“护住戍主。”陈金和另一个手下冲上前来,三个人背靠着背,准备迎接潮水一般的冲击。
这一切,让阵后的杨预等人看在眼中,心中不知道该羡慕还是敬佩,那个吐蕃人与他交过手,对方的技艺不俗,是个硬茬子,自己的手下丢了三十多条性命,差点就全军覆灭,可是五郎的手下,连五个回合都没撑到,竟然给活擒了。
什么时候,差距变得这么大了?
不甘心归不甘心,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杀得性起,他实在是歇不下去了,当即跨上坐骑,提起手边的长槊,朝着仅有的十九个手下招呼道。
“有谁跟某去吃肉。”
“同去同去。”弟兄们一齐上马,笑嘻嘻地跟在他的后头。
这支小小的队伍,却指向了最大的目标,吉隆宗嘎那杆醒目的大旗。
如风卷残云一般地,冲过去。
( 盛唐余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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