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昂侧头,眼中郁结着一层薄薄的寒雪,抓起自己的羽绒服,气呼呼地离开了训练室。
待他走后,朱盏责备周肆:“你干嘛这样说他,还搬出礼安哥,明知道他不喜欢别人提陆礼安!”
周肆不忿:“他本来就不如陆礼安,还这么颐指气使,以为自己多了不起。”
就算是校乒队里,喜欢沈昂的和讨厌沈昂的,是两个极端,周肆属于黑粉这边。
朱盏皱眉:“他和礼安哥,各有各的好,礼安哥比他早两年打球,这样对比不公平,他的确很强。”
“不是吧。”周肆难以置信:“我耳朵没毛病,你居然在夸他?”
朱盏收起了自己的作业本,背上小书包,有些郁闷:“你把他气走,没人跟我练球,回家了。”
周肆连忙叫住她:“别走别走,你跟我练,咱俩好久没交手了。”
朱盏看了看手表,现在的确还早,索性放下了书包,拿出球拍跟周肆开始对垒。
黄昏,晚饭时间,训练室基本没剩几个人,朱盏和周肆还处于焦灼中,你一球我一拍,战局激烈。
周肆很难想象,这才多久,她的球技竟然精进至此,和他对垒起来完全没有压力,虽然比分她还是低,不过比之前简直好太多。
周肆自从几年前加入专业队伍之后,与朱盏的差距开始拉大,就算小时候她比他厉害许多,但渐渐的她已经不再是他的对手。
可是现在看来,两个人差距似乎并不是特别远,朱盏的水平,可能已经和校队里其他的一些弱一点的队员,不相上下了。
是因为跟了沈昂才会这样?!
可怕!
周肆被激起了好胜心,一球接着一球,誓要把她打趴下为止。
可是不管周肆怎样迅猛地击球,朱盏总是沉着应对,不慌不忙,除了技巧有了很大提高以外,她的体能也进步不小。
训练馆战况激烈。
而小河边,沈昂捡石子打水漂,发泄心中的愤懑。
温崇坐在河边,凝望他的背影,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毕竟那个人是陆礼安,别人不知道,他整天跟着沈昂混,实在太清楚沈昂到底多么介意这人。
当初是因为陆礼安才退出省队的,他无法忍受在队上处处被压一头,无法就这样平平无奇地生活在在陆礼安的光环下,沈昂是何等骄傲的家伙!
可是,他就是没有办法,打不过陆礼安,一次都没有赢过!
多么恐怖的对手,对么可怕的败绩!
他痛定思痛,决定重新回炉重锻,所有人都不理解,教练也试图挽留他,但是他依旧决定,回来。
壮士断腕,凤凰涅槃。
一切重新开始。
最后一颗石子消失在水面,圈出层层涟漪。
阵阵寒风让他的脑子清醒了很多,火气也消散了不少。
太阳落山,寒意侵袭,巨大的空虚感越过高山跨过湖泊,翻涌而来。
“我不是天才。”沈昂突然开口,声音低醇:“陆礼安才是真正的天才。”
“我比他努力,每天早上比他起得早,睡得晚,他训练十三个小时,我训练十六个小时。”
“可是我依旧...打不过他!”
“在他面前,我永远是手下败将,我不管多努力,都永远不可能胜过他!”
他背影萧索寂寥,温崇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沈昂,承认自己的失败,承认自己的技不如人。
他从不认输啊!
温崇从草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裤腿,走到他身边,淡淡道:“昂神,如果真的有永远的那一天,你再来说这句话吧。”
沈昂微微一惊,看向身边的温崇。
温崇目光清远,凝望着夕阳日落,笑了一声:“虽然有点不大好意思说,校乒队的队员们,其实私底下都有讨论,陆礼安在采访里说过,他的目标是世界冠军。”
“不过啊,我们觉得,真正能拿下大满贯的人,一定是你,沈昂!”
耳边,乒乒乓乓。
朱盏正和周肆杀得酣畅淋漓,陆礼安站在树下看了她很久很久,终于红着脸走上前来,对她说:“你们玩这个,可以教我么?”
朱盏眨巴眨巴着水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陆礼安看了很久。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他的皮肤比牛奶还白,眼睛比夜空还要深邃,嘴唇红润,眉清目秀,穿着一件小衬衣,腰背挺拔笔直。
相比之下,对面的周肆穿着一件破洞背心,脸黑黢黢的,鼻子上还挂着两串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牛鼻涕。
豆蔻年华的朱盏,在遇到陆礼安的那一瞬间,点亮了辨别世间美丑的鉴赏技能。
那天下午,她和周肆俩人,教陆礼安打乒乓,传授他最基本的技能和比赛规则,带他入坑。
后来才得知,陆礼安并非南城人,他只是跟随父母来这小城水乡旅游度假,母亲是画家,过来写生,小住几月。
他来自鹿州省城,是真正的城里人。他和她身边的小男孩都不一样,他爱干净,衣服总是穿得规规整整。性格温和,格外懂礼貌,而且从来不说脏话。
朱盏几乎是在见他第一眼就对他有了好感,再接触,越来越喜欢他,喜欢他说话聊天的风趣,喜欢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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