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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盏的室友是一个高二的体育生, 名叫李昭瑶,挺天真单纯的小姑娘,很好相处,所以周肆特意安排了她跟朱盏住一个房间。
李昭瑶是沈昂的小迷妹,跟其他粉丝一样,嘴里三句话离不开我家昂神。
“十岁的时候, 爸带我去看市里的少年乒乓大赛,沈昂是大赛的冠军,打球特别猛!那股子天下第一舍我其谁的劲儿, 我现在都记忆犹新了。”
李昭瑶叽叽喳喳跟个小麻雀似的, 没完没了, 全是昂神。
“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偶像,明明只比我大一岁, 可是却比我们走得都更快, 更远, 整个南城玩乒乓的小朋友里, 没人不知道他, 他都成了教练嘴里每天必须念叨一番的典型模范, 是我们学习和追逐的榜样。”
“练球特别苦,不过只要想想昂神的成就, 想想只要多努力一点, 将来说不定也能像他一样厉害, 就什么都能熬过去了。”
朱盏坐在床边收拾东西, 默默地听着李昭瑶碎碎念。
她以前并不是特别懂,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他。此刻听李昭瑶这掏心窝子的表白,朱盏突然就有些明白了。南城是乒乓之城,那些孩子,有多热爱乒乓,就有多喜欢沈昂,因为他是他们的同龄人,是他们的骄傲和榜样,更是他们的目标!
这是一种对于力量,对于强悍,发自内心的崇拜。
在他们心目中,沈昂几乎是不败的神话。
然而,在陆礼安以压倒性优势胜过沈昂以后,他毅然决定退出省队,重回一中校队。
她不由得想到初见时的那个黄昏,训练室,沈昂单手俯卧撑,做一个,念一声陆礼安。
说什么讨厌乒乓,玩票...其实只是因为心里在乎得要死吧。
那么多人看着他,喜欢他,以他为努力的目标和前进的方向。
他是他们心中不败的昂神。
他的压力该有多大?
这几个月来,朱盏一直在跟沈昂对练,对他的实力和水平,其实心里是有底的。沈昂的确厉害,打法十分强势,是典型的进攻型选手,但是在防御上似乎欠缺了那么一点,平时练习还好,但是在比赛中,略显心浮气躁。
正如陆礼安所说,他成名太早,心性不够稳定成熟,争强好胜,这是比赛的大忌。
而陆礼安,则完完全全克服了这一点,他从小就稳。
沈昂想要胜他,还有一条无比漫长的路要走。
就在朱盏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胡思乱想的时候,电话响了起来,是陆礼安。
她连忙拿着电话去了阳台:“礼安哥,我正想着你呢,就打过来了。”
“四宝想我什么?”电话那端传来陆礼安清淡有磁性的声音。
“想沈昂什么时候能打败你呀!”
他们两个的关系总归比旁人亲密许多,朱盏说起话来也毫不避讳。
陆礼安轻笑一声:“你很想看他打败我?”
“呃。”朱盏意识到这样说似乎不大好,拍了拍自己的脑子,暗骂一声蠢。
陆礼安因为太了解她,所以并不介意,说道:“酒店名字给我,晚上过来找你,一起吃个晚饭。”
“好呀!”
挂掉电话,朱盏拿着床头柜上酒店的名片给陆礼安发送了短信,陆礼安回说,六点准时到楼下。
李昭瑶八卦地笑着:“谁呀?”
“省城的一个朋友。”
“男朋友?”
朱盏连忙解释:“当然不是!”
男朋友,想都没想过!
“这么激动,有猫腻哦。”李昭瑶只比她大一岁,但看起来好像很懂的样子。
朱盏想了想,对她说:“其实,是省队陆礼安。”
李昭瑶眨巴眨巴眼睛,愣了愣,笑了起来:“我发现你很有幽默感嘛!”
朱盏:“没开玩笑,真的是陆礼安。”
李昭瑶显然还以为朱盏在跟她开玩笑:“那你可记得帮我问陆神要签名哦!”她说完走出房间:“我要出去逛一逛啦。”
“早点回来。”
在李昭瑶离开以后,朱盏从书包里摸出练习册准备做会儿数学题。
似乎很难集中注意力,想到刚刚李昭瑶说的话,她的思绪万千,不禁开始放飞起来。
情不自禁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字:男朋友。
她偷笑了一声,随即在这三个字的下方,写下了:A陆礼安
他是她童年时期最要好的伙伴,是她唯一亲密的异性朋友,当然也是她玛丽苏幻想时的候选人。
写下这个选项的时候,她情不自禁又笑声。
好自恋呀!
一个人似乎不构成选项,她想了想,又写下了:B沈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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