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女儿应该会理解自己。
“阿娘拿去用就是,这生意也不是只做一次”,芸珠将钱扣入俞氏手中,又有些忧心,“夷人那里除了金银不缺旁的都缺,他们不能出入集市,可日后知道的人多了难免和咱们一样直接去交易,咱们不趁着这段时间赚钱以后怕来不及,就是阿爹那里……”夷人和西北人常年为争夺地盘打仗,买卖生意官府不允许,阿爹也铁定不同意。
还没说完俞氏便拍了桌子,也没早上的忐忑,那威武的姿态看上去绝对是女中英豪,“怕他个纸老虎做什么!他若不让老娘干,我便用这些银子砸到他脑瓜子上,你瞧他让我干不干!”
“你阿奶之前腌的萝卜不多,如今也没多少了。还好萝卜不是什么稀罕物,既然那些夷人喜欢,明天我便让你阿爹去买上一车,回来好好的腌它几大缸!”
俞氏到底怎么说的芸珠不清楚,她一直知道家里真正当家做主的并不是阿爹……可这么斐然的结果是芸珠没想到的。
第二天天都没亮,芸珠陡然被一双黑眼仁子吓醒,紧接着那人笑了,露出一口的牙花子,正想喊救命的芸珠却突然听到了自己阿爹的声音,“懒闺女,阿爹带你去集市买萝卜去不去?”
——
腌萝卜需要的时间并不需要很长,短期间又效果斐然,起码再去第二次时,给老太太治病的银子凑够了,结余的钱还能把之前的粮食高价再买回来。
在这当口芸珠跟她爹一块将老太太之前腌好的送到了夷人那里。其实抛开那些根深蒂固的偏见,夷人和汉人却也没什么差别,虽说大周和夷人开战,他们这样买卖顶出来要被戳脊梁骨——但大周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帝从未想过百姓,达官门又只顾眼前享乐,他们为何要顾忌?
这次回家的时候阿塔莎送了她一条夷人部落的裙子并一根熏肉肠,希望她能帮她做一条漂亮的汉人长裙,她身上那条实在太丑了。
“我做的并不好看”,芸珠针脚手艺确实不好,有些为难的看着阿塔莎。
“做的和你身上这条一样就行了,我很喜欢它。”
芸珠看了看自己的裙子,这条是她自己缝的,针脚不齐,所以也就是做粗活的时候穿一穿。既然她不挑,那她自然不会拒绝,熏肉换裙子,十分划算了。
“下次可能会很晚再来了”,芸珠说了家里阿奶生病要去看病的事,又告诉阿塔莎如果等不及可以给她写信。之前她送了阿塔莎一对儿布花儿,阿塔莎送了她一笼乳鸽,据说能传信。
这次回家的时候俞氏把前几次钱放在一块整了整,凑够了十二两拿布包了起来。
乱世不合情理的地方太多,大夫的诊金更是高的出奇。旁的不说,就咸城大夫那里去问个诊还没出个结果就得二两银子的诊金,而且老太太这病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好的,他们总得在咸城住下,这种天气他们可以随便找个地儿窝着,老太太还在病里总不行,随便找个店住个不得一两银子。
普通人小病便熬着,要是得了大病没钱诊治,那便只能等死了。
次日清晨,一家人都换上了簇新的衣裳,连带着阿满也被换上了红彤彤的衣服。虽说芸珠阿奶现在还在病里,但大家脸上的表情都松快不少,所谓贫贱百事哀,有了钱起码他们能做到的都可以做到了。
“阿娘,不住客栈了”,芸珠极力的劝俞氏,“客栈一天那么多钱,倒不如花个一两多银租个小院子,再说咸城哪哪儿都方便,阿奶养身体也容易。”只要俞氏租了一个月的房子,她就要想办法将这一个月拖到底。
芸珠不是个娇娇女,但性子是天注定的。她确实喜欢过好生活,喜欢把自己打扮漂亮。大郑村虽然有她无数怀念的地方,但完全无法满足她对生活的要求,更为主要的是这里什么兵力的都没有,一旦开战就像一个天然的屠宰场。
俞氏还有些舍不得钱,毕竟一天几十文的出和一下就是一半两心里的概况不一样。
“左右都是一样”,芸珠阿爹倒是一眼瞧见了闺女不想住客栈的想法。一来他本来就宠闺女,不然上辈子芸珠也不会那么娇惯,二来男人总比女人花钱大手大脚一点,”阿娘的病一时儿办会儿好不了,客栈总归不好修养,饭菜也贵。”
最后一句话说到俞氏心坎上了。也没继续说反对的话,转头收拾起了包裹,又问,“你给妹妹那儿送信了没?”芸珠姑姑是咸城人,有她带路总比几个乡下泥腿子找大夫要靠谱点。
“前几天都找人说今儿个去她那儿了给老太太看病,到现在也没回信”,他叹了口气儿,“罢了,到了地儿再说。一个咸城罢了,没了她也不能一头抓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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