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牙刷吗?”
叶知荫似是疑问地嗯了一声,掀掀眼皮,后如实说:“只有我的,没你的。”
“哦。”耿舟扔了两副牙刷进购物车里,一副粉的,一副蓝的,像极了情侣款。
叶知荫更是疑惑。
耿舟指着车里的牙刷,解释说:“粉的给你,蓝的给我。”
“不。”叶知荫的态度很坚决,“我要蓝的。”粉红色也太娘唧唧了,就适合耿舟,一点也不适合他。
耿舟叹了一口气,仿佛很无可奈何地成全了室友的小脾气。
叶知荫略得意。
他完全忘了要纠结情侣款这一点。
之后耿舟再也没问过叶知荫意见,只要看到自己喜欢的,就会连带着给叶知荫买一份。半个小时后,购物车里就全是成双成对的物件,两份花色相同的毛巾,两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两个形状相似的马克杯。
叶知荫本着耿舟帮他写过歌的情谊,几乎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直到耿舟把邪恶的手伸向了宠物货架,买了一袋又一袋的狗粮和狗饼干,又捧着狗玩具爱不释手。
“……”叶知荫艰难地问,“你这是做什么?买狗粮给自己吃?”
耿舟摇了摇头:“不是,我买给小布的。”
“小布是谁?”
“一条狗。”
“你养的?”
“……即将要养的吧。”
今晚不知是叶知荫第几次产生无语这一情绪,他不由分说地把爱狗物品一件件地取出来,无情地把它们放回货架:“我们没约法三章,但既然我是你室友,你就该听我的话。”
耿舟认认真真地听他说话。
叶知荫说:“狗不许养。”
“为什么?”
“我讨厌狗。”
耿舟不相信地问:“你讨厌狗?”要是真讨厌狗,上辈子叶知荫怎么会看主动买了一条拉布拉多送给他,当生日礼物。
那年秋天,梧桐簌簌地落。YG组合因公事,去伦敦巡演。两人都穿着黑色高领毛衣,外头套着格子灰的呢大衣,戴着英伦风十足的画家帽,远远看,像极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他们手牵着手并排走在伦敦的街道上。
他们经过了一扇玻璃橱窗。耿舟趴在那儿,盯着躺在毛毯里睡觉的一只拉布拉多目不转睛。这只拉布拉多被养得很好,毛色油亮,体型健硕,是个成年的公狗,还特别反差萌地在脑袋上扎了一个粉嫩嫩的蝴蝶结。
耿舟向来爱狗。小时候在乡下养过土狗,后来长大了考去了城里的学校,便只能和家里的狗分离,聚少离多,那只从小陪他长得的小狗长成了大狗,也变得和他不再熟悉,甚至不怎么认识他。每次耿舟一回老家,它都叫得厉害,咬着耿舟的裤脚不放他进门。
后来土狗老死了,耿舟也没再养过狗。
他成为了有名的艺人,每天忙得脚都沾不着地,再也没起过养狗的念头。可当耿舟在异国他乡,看到这条拉布拉多之后,他的眼睛就没从人家的橱窗上离开过。
叶知荫为了耿舟进去问了店主人,店主人却说这条狗被别人订了,转手不了。
耿舟虽然有点失望,但这毕竟只是件小事,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过去就过去了。组合巡演结束,回国的一个月后,正是耿舟的生日。
叶知荫送给了他一个生日礼物。
正是那条说什么也买不来的拉布拉多。
耿舟惊喜得不行,不停地询问叶知荫是怎么办到的,叶知荫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他这段日子联系了狗主人的事情。半年后,他通过助理之口,才隐隐有点了解,叶知荫是怎么死缠烂打才把人说服,又千里迢迢把狗空运过来的。
他当时只觉得感动,没想到重活一世,耿舟更了解了许多当年并不知道的实情。
比如。
叶知荫并不喜欢狗。他是为了耿舟才忍下来了。
耿舟先询问了叶知荫不喜欢狗的原因,叶知荫敷衍地描述了一番小时候被狗咬过的糗事,齿缝间的羞恼并不作假。
叶知荫帮耿舟推着购物车,耿舟站在后头一愣一愣的。
前头那位少爷不耐烦地往后,催促耿舟上前。耿舟跑上去,微微喘着气:“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叶知荫:“说。”
耿舟有点不大好意思:“你会和好兄弟一起手牵手逛马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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