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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喔,看样子明天是不能复职上班了。
我想知道这一天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警察局突然找上门。昨天处理凌悦悦的事情时,明明还很正常。
既然早就调查到我和最近一系列的奇异案件有关联,为什么昨天不顺带处理呢?
非要分开来搞,麻烦死了。
见我不搭话,昨天负责凌悦悦案件领头的那位警察也在场,打开资料档案袋,宣读道:
“罗小豪,24岁,籍贯d市,自幼性格怪异,与身边的同龄人合不来。中学时期涉及一起恶性事件,因没有直接干预,也不是有意为之,故学籍上没有留下处罚记录。
高中时期,某种程度上很受欢迎……”
“够了。”
本来有些苦闷的心情更加烦躁,在这之前,我一直都以为过去的事,能如云烟被人遗忘。
现在,被人提起,我明白了,已经发生的事,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总会有那么些人翻出我的老底。
虽然明白,但还是不想听别人说起。尤其是警察,那是一个可以随便调查别人过去的机构。
“有什么事直说,不要竟说些没有任何关联的事。”
过去的我,太过自我,但总体上没犯过错。刚才对方说的是「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怪异事件」,不认为警察有提起我曾经的必要。
过去的事和现在发生的事,八竿子打不到一块。
警察见当事人似乎动怒了,便也省去那些不必要的信息,接着念道:“几个月前,在你入职顺水鱼馆不久后,店里曾遭到过一次夜间盗窃。
凌晨一点左右,店内的热能感应警报被窃贼触动,等楼层另一边的保安赶到时,窃贼已经逃跑。
之后我们警方赶到,根据少量的线索判定,窃贼应该是名惯犯,拥有熟练的潜入技巧,和扰乱监控的高超网络技术。而且,事先不知道店内有热能感应警报,所以在警报响起后,慌张破门而出。”
“很可惜,你们判定的这些特征都与我对不上。如你们调查我的信息所见,我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自闭男。”
虽然我没想过要否决这一系列案件与我之间有联系,但证据太低级了,我也是不会轻易就范的。
所谓的逆反心理。
警察也没想过能这样轻易的让嫌疑人承认,放下档案袋,也不再照着念。这份档案上的资料他看了不下十遍,大概的都已记下。
“的确,我们很快就排查掉你,尽管在你们店周围的监控录像里都有录下你的身影,但你的形象不符合嫌疑人的特征。
如果没有之后的地下室事件发生,我们也不会找上你。”
地下室事件……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当初和鼠魂周旋时,是有在地下室逗留一段时间,而且那里面也确实有监控摄像头。
该不会,我用铁棒捅鼠魂的画面被拍下了吧?
“和之前的事件一样,摄像头在那段期间被干扰,没拍下任何画面。”
是吗?那就好,我还以为要被当成杀人犯抓走呢。
稍微松了口气,如果接下来的话题继续这么危险,我觉得我还是老实协助调查比较好。
“但值得庆幸的是,地下室停放的车,有一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一幕画面。”
这……我记得在地下室出来时全程保持一个动作(铁棒贯穿鼠魂胸膛,稳住铁棒的动作),不论拍摄哪一幕,都会被认为是变态杀人狂吧!?
那该死的鼠魂,都不知道有行车记录仪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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