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用午饭。她终于打起帘子,远远瞭望一眼,眉头轻轻蹙开,吩咐一句,“你去吃罢,给我买些干粮回来就好。”
说着已从随身的包袱里取出一支白瓷碗,又拿出调羹、筷子来,全是银制的小物件,看上去精贵得很。
赶车的砸了砸牙花子,真是碰上了讲究人儿。没奈何只得听她吩咐,心里却暗暗觉着不妥——这样娇气的公子哥,一个人上路不说,还一点不能就和。如今道儿上不太平,这么个走法日后难保被人盯上。
俗语有云,为人不漏财,漏财把命丧。赶车的也是实在人,一面答应着,一面呵腰赔笑,“呦,您快收好了,别叫有心人瞧见。咱们出门在外,还是该谨慎些,没得再招惹上麻烦就不好了。对了,您要吃点什么,我给您买回来就是。”
她想了想,荒郊野岭的,估计也不趁新鲜菜蔬,“要一个馒头,白面的,粗粮我不吃。要是有新鲜的鸡鸭肉,就给我来点儿,猪牛羊肉我不吃这里的。”
吩咐完了,又把那白瓷碗递过去。赶车的伸手去接,她却倏地收了回去,皱着眉说,“你拿碗底,别碰碗边,手指头不许伸进去。”
赶车的愣了愣,讷讷道是。这位爷看来是个娘儿们脾气,养得实在忒娇贵。
正想着呢,就见她拿出一包物事,打开裹着的绢布,露出整封白银!赶车的惊得一跳,赶忙上前堵住车门,压低了声音规劝,“沈爷,您可仔细着些罢,这官道上走的是什么人都有,可不兴这么露富的。”
“你怕什么?”对方眼都不抬,想来此刻抬起来也该是一记白眼,“我都不怕,少蝎蝎螫螫的。谁敢来抢?我正愁没架好打呢!”
就你?赶车的上下打量一番,简直没法再不以为然。身上统共没有四两肉,娇娇嫩嫩,那小胳膊细得像是柳条,还不得一掰就折?
自觉从来没遇上过这么不靠谱的主儿,赶车的吐了吐舌头,小心翼翼接过瓷碗和一锭银子,踱着步子往道边走。心下不由盘算起来,等下吃饱了,还得把车赶得快些。早点把人送到,结了车钱才算踏实。万一生出什么事儿来,再赔上他的车马,那可真是忒不上算。
一顿饭吃得也快,挑剔的小爷嫌鸡肉煮得太老,咬了两口就不再吃了。上好的白面馒头也不过是掰着吃一半,余下的连同鸡肉一并,丢给了道边等食儿的野猫。
紧赶慢赶,晚晌终于到了高碑店。赶车的道儿还算熟,拉着她去到本地还算大的客栈投宿。车才停下,她挑开帘子露出道缝隙,看了一刻,有些不满的问着,“这就是最好的店面?”
“那倒不是,最好的得往城里去。咱们明儿一早还要上路,就近在这里住下更方便,您瞧……”
“我头疼,住不了这种地方。明天也不一定能起得来赶路,你拉我去城里就是。”
赶车的咽着吐沫,只得应下。到了大客栈方才向她支钱,她随手就是一锭银子,掂量一下足有五两重。慌得赶车人跟在后头直着急,“您有散碎银钱没有?这……这不成话,我也没那么多钱找给您啊。”
“回头从车费里扣罢,我也没零钱。”甩下一句话,拎起随身小包袱,却是头也不回,大踏步的投店去了。
这叫什么事儿,赶路还摆阔,擎等着被人找上罢!赶车的望着沈小爷的背影,不禁大摇其头。
沈寰不带斗笠,一身月白锦缎直裰,进了客栈打量一番,见装潢算令人满意,便直奔柜上,丢下银子说要一间上房。
掌柜的连忙说有,叫伙计带人上楼,二人随即噔噔噔的踏着楼梯去了。
沈寰是目不斜视,由始至终,正眼也没瞧堂上吃喝的一众人等。
可旁人却都看见了她,且打她一进门,往槛内一站,所有望见她的人,几乎都在一瞬间屏住了呼吸。
细高身量,白皮嫩肉,一身风华俊美无双!这是小地方忽然来了个尤物。
堂上旁的人尚可,有两个穿蓝色短打的彪躯汉子已面面相觑了一道。交换完眼神,各自脸上都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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