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日记。你一看就明白了。”
我小心翼翼打开牛皮纸扣绳,却被夏墨升阻住了。
“回家再看。”他说。
我疑惑不解。
他挠挠头:“在这儿看,有点尴尬……”
我了然。
如果别人光明正大在我面前看我的日记,那跟光着身子走T台有什么区别?
我将日记本又塞了回去,仔仔细细包好。
回到东方丽苑,我窝进卧室,迫不及待打开粉皮本子。我知道,我想要的答案都在里面。
中间撕掉几页的地方,夹杂着几张折叠好的白纸,四四方方的,仿若情书。
翻动间,一张照片跌落在被褥上。我捡起来,对着光线辨认。
这张照片保存良好,已经过了塑,还不至于泛黄。
照片里,四个人,或站或坐,面貌清晰,统一黑衣皮裤,拿着各自乐器摆出rock姿势。
夏墨升背着吉他,手握立式话筒,笑得桀骜;Abby扛着电子琴,甩起发丝,做了个鬼脸。
披头散发的男士,我看了好久,才发觉是华仔。
之前有过一面之缘,他现在的发型留着板寸打着耳钉,早已不是那个年代流行的摇滚发型。
还有一个,不是身为贝斯手的秦轩,而是另外一个抱着贝斯的削瘦男人。
他皮肤很白,嘴角邪气,棕色的眼睛很清澈,很好看,年纪也就十七八,放在如今,那铁定是女粉丝们争相追逐的小鲜肉。莫名觉得有丝熟悉,哪里见过他,我又怎么都想不起来。
思量半日,我打开日记一探究竟。
上次夏墨升未说完的故事,如今一并展现在我眼前……
夏墨升跟Abby住在一起后,他成了酒吧驻场卖唱的常客。
Abby当起了他的忠实歌迷,场场必到,给他递毛巾,送拥抱,送捧花,送亲吻。
夏墨升爱上了这种漂泊的生活,他为了生存拼尽全力,活得真实,活得自在。心有所属,不觉孤独。
或许有些爱,到达极致之后,只有与对方紧紧拥抱融为一体才能感觉“死了都要爱”的精髓。
自从Abby见了他的父母,与他大吵一架过后。这对年轻的男女,白日床上奋战,夜里赚钱跑场,颓废肆乱,恣意纵情,毫无疲倦。
我之前问夏墨升,Abby是不是怀了孩子,日记里,他写:是的,当一个小生命的到来,我感受到了自身背负的责任越发沉重,同时,我忘乎所以地以为,我可以跟她和孩子度过这漫长又短暂的一生,可惜,生活总比想象中的难。
两个月后,Abby孕吐严重。当时,她十八岁,即将步入大二。
虽说十年前,民风已经开放了很多,但学校永远都是个小社会,她奇怪的行为,引起同学怀疑,风言风语,传遍了她所在的学院。
人言可畏,即便Abby不在意,但总有人比她更在意。
夏墨升的爸妈再次找到了她,这回给了她大笔的钱,恳求她离开。不过她并非那些狗血剧里的白莲女主,拒绝拿钱。
她将厚厚的信封装进包内,旋即笑得花枝招展:“谢谢爸妈给的营养费,我会好好把孩子生下来的。”
利落离开,带着胜利的微笑。
她的世界很简单,只要有夏墨升在身边,她可以天不怕地不怕。
但,当夏墨升缺席时,生活瞬间成了她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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