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这边拍摄技术的第三天,第一批出发前往纽约的剧组的人已经返回了消息了,那边已经全部搞定了,无论是落脚地点还是拍摄现场都已经去勘测过了。
确定了那边没有问题,林木们这边才开始从温哥华动身,从温哥华飞纽约这又是一个不断的旅途。
从上飞机到站到纽约的土地上,他们一共在飞机上度过了一整天的时间,足足八个小时。
这种状态的他们自然对什么都没兴趣了,到的时候就是晚上了,匆匆到了落脚的酒店,吃了点东西就洗澡睡觉了。
不同于在温哥华那边,到了这边来,林木终于不一个人住了。
汤维作为剧组的导演,要处理的事情和交际的人比较多,再加上她算是剧组里名义上最大的,所以自己住,周公子则是和林木住一起。
至于其他剧组的人则多是双人房,为数不多的设备也都由他的使用者自己保存。
到纽约的第一天,来了就是傍晚,没人出去浪,也没去看现场的情况。
休息了一夜,等到第二天起来吃过早饭之后,这才出发去帝国大厦勘景。
毕竟开始租用就得保证尽快的完成拍摄,肯定不能浪费时间不是。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帝国大厦这边的情况。
帝国大厦按照杨大伟的说法,目前这边的情况是写字楼和旅游景点结合起来的。
他们的剧本审核是通过的帝国大厦官方,但是拍摄的时候还要征求锁拍摄地段所在的范围所属公司的许可才可以。
有点复杂,大概的意思就是帝国大厦官方同意了,但是这房子和场地他租给别人做办公楼了,如果拍戏的时候要用这些已经租用给别人的场地的话,那就要征求租客的意见。
很麻烦,麻烦到林木来一次国外简直不想第二次。
虽然京城遇上西雅图这剧组在国内看来算是彻头彻尾的大卡司,大制作,但是在美利坚来说,这就是小打小闹。
除却美利坚本土的七大巨头,想来没有人能在帝国大厦这样的地方为所欲为。
林木是第一次来纽约,汤维应该也是,倒是周公子应该是来过这边的,还有就是看杨大伟熟门熟路的,而且口语流利,想来也是经常出国的。
帝国大厦,正如其名,这里是整个纽约的地标性建筑,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建筑之一。
至于为什么在这里拍,纯粹的是原版这么拍致敬西雅图夜未眠,对于林木来说倒是没有感受到有那么多的情怀。
不过当初他在写剧本的时候就问过周公子她们,她们都是看过西雅图夜未眠的,而且评价不错,早起的国内市场匮乏,拥入大批次的港片和欧美电影,所以这片子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口碑在国内还是有一定的受众的。
拍戏,赚钱,先考虑赚钱的问题,再考虑别的,所以但凡对于票房可能有点帮助,自然是不能舍弃的。
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他们在到了帝国大厦的高层之后,就离开了建筑到了外边的走廊来,寻找合适的场地。
一个电梯,一个环形道,足够了,哦,对,还有一场雨。
确认了场地没问题之后,林木跟汤维说了一下,她去和杨大伟讲了一下,他就去联系所在楼层的公司的负责人去了,美利坚尤其是纽约这种地方,就是金钱社会,只要给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杨大伟带人去忙去了,林木吁了口气,转头看看俩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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