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的鲜血。
他也没吭声,默然接受,并不申辩。也因为如此,他超乎同年人的成熟,有话藏着,有心思掖着,喜怒哀乐不露声色。
这样的男人,永远猜不出他心中想些什么。
最最最可怕。
进宫的日子终于到来了。
几大捆爆竹堆在冯府的大门前,管家邓大财点起来。“噼噼叭叭”的响声,震耳欲聋,呛鼻的白烟四处飞散,浓烟滚滚。
冯润和冯姗各自上了一座流光异彩杏黄色缎子帷幔花轿。
仪仗队,鼓乐队,衣着光鲜整齐肃静的内监宫婢,头戴凤翅盔身佩绣春刀威风凛凛的侍卫,迎亲大小官员,在唢呐鼓首,吹吹打打,喜气洋洋的乐曲中,浩浩荡荡直奔皇宫而去。
路旁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男女老少,高矮肥瘦。人人神情激动,双眼发光,不时交头接耳,指指点点,仿佛这热闹盛况,百年不遇。
落依和秋儿作为陪嫁婢女,也随着冯润进宫去。
两人一直跟在花轿旁边走。
“主子——”落依忽地低声道:“天香阁到了。”
冯润拉开花轿小窗口的布帘,往外面看去。然后,在人群堆里,一眼就看到了高飞。
高挑轻薄而飘逸出尘的身子板,凌驾于众人之上,如鹤立鸡群。身上穿了富贵荣华,米白色缎子锦袍,金边锦绣玉带,脚踏铮亮的鹿皮高筒软靴,身上的珠宝玉器挂件在阳光下发出炫目的光芒。
冯润与他四目相对。
他朝她一笑,灿烂若花,天地失色。
冯润扯扯嘴角,回他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很快,高飞修直欣长飘逸出尘的身影渐渐远离,渐渐看不到。
冯润并没有想像中的悲伤难过,只是觉得惆怅万分。
这些年来,她只把高飞当了兄弟。
与爱无关,与友情有关。
冯润认识高飞那年,八岁,冯夙不到六岁。随着冯熙刚到定州,因为长途跋涉,身体虚弱的冯夙不堪劳累,病了,患了疫痢,全身发热,腹痛剧烈,神昏,惊厥,日夜哭闹,到最后气若游丝。
大夫来了一批又一批,都摇头,束手无策。
常姨娘悲痛欲绝地抱着冯夙,哭肿了双眼。
有人向冯熙献言,城东有一位姓高名峻的大财主,家有大批良田沃土,奴仆无数,最令人称道的,他医术高明,能够起死回生。但此人脾气古怪,不轻易给人看病,哪怕献上万金,只要不高兴也会不屑一顾,如果高兴,哪怕路上身无分文的乞丐,倒贴药钱也愿意。
冯熙备了重金,带人亲自前往。
不巧得很,高峻跟人外出游山玩水去了,没有一年半载回不来。
他的独生子高飞挺身而出,嘻嘻笑:“我去给令郎看病可好?”那一年,他才十一岁。
冯熙带他回府。
后来冯夙的病还真给他治好了。
他再次到刺史府给冯夙复诊的时候,遇到冯润。当时冯润在院子里,正跟三哥冯聿打架,皆因他嘴欠说了句“冯夙病这么重居然死不了他,常姨娘那些眼泪算是白掉了”,冯润听得怒火中烧,二话不说冲上前揍他。
冯聿没比冯润大多少,不过他人长得壮,又是男孩儿,力气比冯润大。很快冯润不敌,被他推倒在地,头发乱了,衣服破了,鞋子丢了一只。
刚好冯熙身边的一位参军领着高飞路过。
那参军腰间配带一把长剑。
冯润想也没想就从地上爬起来,冲到他跟前,猛地抽出长剑。参军来不及反应过来,她已提剑追杀冯聿。
冯聿完全吓傻了。任由冯润骑到他身上,剑架在他脖子上,然后听她的口令,乖乖地自煽耳光,一边哭着自我忏悔:“我不是人,我错了,我以后不再说那些恶毒的话了!”
后来高飞对冯润说,那一刻,他血脉贲张,激情澎湃。高飞还对冯润说,从此,他不可药救爱上她。
冯夙病好后,高飞常常到刺史府来。
名义上是找冯夙玩耍,实际上是跟冯润混在一起。
冯熙生活风流,素喜女色。在繁忙的公务事之中抽出有限时间,把那些年轻美貌的女子收在房中作妾,夜夜笙歌,实施着“心猿意马驰千里,浪蝶狂蜂闹五更”,老当益壮乐此不疲。
常姨娘担心新人赶旧人,因此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爹跟前晃来荡去,跟新姨娘们争奇斗艳,争风吃醋,忙了个不亦乐乎。
他们无暇顾及冯润。
高飞带着她,溜出刺史府。
捞鱼,摸虾,逮蛤蟆,上树抓知了,地里偷瓜……冯润比男孩儿还要野,挺合高飞的口味。待年龄长些后,高飞情窦初开,最爱缠着冯润说的一句话:“润儿,嫁给我可好?”
冯润斩钉截铁回绝:“不好!”
每次高飞总是嘻嘻笑,见不得伤心难过。
他心如明镜。
冯润生长在名门贵胄之家,父亲位极人臣;而他,尽管家财万贯,到底是无权无势人家。高飞说了,虾配虾,鱼配鱼,乌鱼配王八。道理明摆着,他们俩人相配率太低,命中注定有缘无分。
结果一语成谶。
果真是有缘无分!
冯润想,这次她与高飞一别,也许,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此后,尘归尘,土归土,天涯陌路,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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