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队在这片草原上一共设有三十六处岗哨,一共七百二十人,大金帝国的这次突袭,七百二十人只活下了不到一百人,除了我们岗哨无一人死亡之外,其他的岗哨基本上全部毁了。
大金帝国的骑兵摧毁前沿的三十六个岗哨之后,又对我们的大队部进行了一轮突袭,不过大队部早就得到了消息,所以有所防备,令大金帝国的骑兵并未占到什么便宜,于是随后他们就撤走了。
这次突袭过后,高森带人回了一次大队部,又拖回来一个月的口粮,并且还带回来一个消息。
“以后我们小队的小队长就是李潇云!”他回来之后,召集起所有的人,然后大声的宣布道。
这一次高森回到大队部,找到了中队长,把这一次厮杀的经过说了一遍,并且请求辞去小队长之职,由我来继任。
中队长田克杰听完高森的报告,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同时眼睛之中闪过一丝不相信的目光,不过他也懒的仔细盘问这种事情,一个小队长,特别是岗哨的小队长,对于他来说,根本无足轻重,大金帝国的骑兵突袭一次,基本上就要换一次,所以高森既然不想做,他也不免强,就同意了高森的请求,让我当这个小队长。
“报告小队长,请您训练我们,让我们在以后的厮杀之中生存下来。”高森宣布完之后,就回到了队列之中,然后高声对我喊道。
我眨了眨眼睛,看着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当什么小队长的意思,如果我想当官,爷爷李雄山一句话,以我现在的实力,当一个中队长是绰绰有余,再特权一点,当一个二千人的大队长也不是不可能。
高森其实是真心诚意的,昨天我一个人迎着大金帝国的九名骑兵冲了过去,光是这一份勇气,就令他肃然起敬,随后一系列的冲杀,更是让他目瞪口呆。
他知道自己就是对付一名骑兵都是困难重重,迎着九名骑兵冲击,那根本上跟自杀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我不但顶住了九名骑兵的冲锋,并且还亲手宰了四人,从而给他们和越曼春提供了击杀剩余大金帝国骑兵的机会。
其实我推崇地球上中国古代的一句话: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猛将,必然要从小兵做起,但是令我没有想到,才做了一个多月的小卒,就变成了小队长,看样子自己还推脱不了。
我看着十几个人殷切的目光,心里有点激动。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子看我,因为其他的岗哨都是损失惨重,几乎刚刚征调上来的新兵,基本上已经损失殆尽,全部阵亡。
而他们在石屋里看到了我跟大金帝国的骑兵搏杀的整个过程,所以他们知道,这一次他们能苟活下来,全凭我一个人的力量。
谁没有带兵打仗的梦想?我想只要是男孩子都有这么一个梦想,我也不例外。在地球上的时候,除了习练国术,做着大侠梦之外,就是想象着策马驰骋,征战疆场。
“大家想不想活命?”我思考了一下,大声的对他们询问道。
“想!”
“既然大家想活命,就要先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沙场事,男儿事,退一步是死,进一步也是死,为什么不死的慷慨激昂一些?”
“胆气壮,则身不僵,身不僵,则命活矣!”
“两军对垒,胆气在先,如果没了胆气,则你的身体就会发僵,动作就会变缓,生死搏杀之中,对方出刀的动作比你快一线,那就是生死之隔,明白吗?”
看电视剧的时候,战争片之中,常说这么一句话,越是害怕,你死的越快,不是没有道理,冲锋的时候,你心里害怕,畏畏缩缩,身体移动缓慢,百分之百会成为敌人的靶子。
因为别人都在急速的奔跑之中,速度越快,被打中的机率越小,你因为害怕,身体发僵,移动缓慢,就很容易被击中,从而阵亡。
战争,就是拿出人类一切的邪恶,将对方的身体撕碎、咬碎,没有胆气之人,都是先死之人。
随后的日子里,除了简单的刺杀动作,我开始让他们每天早晨跑步,然后教他们马步,并且我费尽力气活捉了几只野狼,然后又让他们砍了一些树木,围起一个大约十平米的场地,给他们练胆量。
我先把天福赶了进去,然后放进去一只饿了一天的野狼。
天福从小被我练了出来,所以野狼朝他身体一扑,他侧身躲闪的同时,手中钢刀一招海底捞月,划破了野狼的肚子,当这只野狼从他身边扑过去之后,哗啦一声,内脏掉了一地。
“把狼头给我砍下来!”我对里边的天福吼道。
噗!
&n...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