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菲尔普斯朋友的方法,他必须先到达提俄尼亚的首都,斯亚罗巴。一处坐落于东非高原,地处海拔两千米以上的古老城市。
菲尔普斯自称他“问了一个兵团的佣兵”,很明显,他这位佣兵朋友在雇佣兵团组织内部地位不高,而且并不了解斯亚贝巴城。
莱尔抵达斯亚贝巴后,可以在某处雇佣兵团的人员招募地点和他的熟人碰面,他们自有渠道送莱尔回到北美地区
当然,莱尔想要顺便在提俄尼亚逛逛,他们就不会陪同了。
他把手机地图打开,定位他所处的无名小镇和首都斯亚贝巴。
“一百三十三英里......”
乍看上去距离很远,其实也不大远。莱尔在心里盘算着,换算为惯用的公里,也不过两百公里多一点路。
乘坐火车或者汽车,就算斯亚贝巴的基础设施差了一点,他花上一天半也能到了吧?
相较而言,他应该感谢雇佣兵团,没把门钥匙的传送点放在沙漠中央或者裂谷底部。至少他还在有人烟的地方。
想通后,莱尔反倒觉得来到提俄尼亚不是坏事。
他还要珍惜这个来到异国的机会,莱尔不喜欢外出,在假期里,他少有的几次外出都是前往百货大厦购物,或者和克里斯汀玩桌上鬼空爆。
按照莱尔的性格,他能在四分酒吧待到地老天荒,直到他和格蕾塔的孩子出生。
离开简陋的篮球场,少年在小镇中探索起来。
几十分钟后,莱尔发觉自己想错了。
此镇规模不大,莱尔沿着街道行走,不出十分钟就抵达小镇的尽头,与其说是镇,还不如说村落更加合适。
理所应当的,这里也没有火车站和汽车站等交通设施。
索性,天无绝人之路,莱尔在村落中的商铺等了片刻,没过多久等来一辆晃晃悠悠的皮卡车。
驾车者是一位黑人大叔,见到莱尔,他明显一愣,不知道这个白人小子为什么出现在村落中。
他从皮卡抱下货箱,为商铺补货,进行交易。莱尔等了一会儿,等到大叔将货物补完,他才拍了拍衣袍上的灰尘,从容的走上前去。
他此时已经换上储物箱中的普通衣物,在普通人看来也不显得奇怪。
“嘿,先生。”他和黑人大叔搭话。“我不小心误入此处,可以劳驾您顺路载我一程,带我到达某个有汽车站或火车站的地方,好吗?”
“这不是无偿的。”莱尔解释道。他说完,从衣兜中取出他的美元,钞票大概能在世界范围通用。“您愿意顺路带我一程,我可以给您报酬。”
黑人大叔愣了愣,看他的模样,他根本听不懂莱尔的话。
“见鬼……”莱尔喃喃自语。
他是不是把英文当成世界通用语言了?看黑人大叔的模样,他大概没受过英文学习,没听懂莱尔的话。
对了!
少年急中生智,他的手里还有其他东西,手机!
莱尔打开手机的翻译软件,快速将他说的话翻译为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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