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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詹霸王逃亡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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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侍帮独自醒来,轿子已经停了。

    丹尼尔斯摊开身子睡觉的地方,只剩一堆被压扁的垫子,觉得喉咙干燥,他梦见……梦见什么?不记得了。

    轿外有群人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詹侍帮摆腿跨过帘布,跳到地上,发现丹尼尔斯总督在跟两位骑马的人交涉,那两个人都穿旧皮衫,披深棕色羊毛斗篷,他们的火枪收在腰间,胖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受到胁迫的样子。

    “我要撒尿。”

    詹侍帮宣布,他蹒跚着走下大道,解开马裤,就着一丛荆棘解决内急,尿了很长时间才尽兴。

    “至少他撒尿的本事不赖。”

    一个骑马的人说。

    詹侍帮把那话儿抖干净,一路走回来。

    “撒尿是我最不出彩的特长,见过我拉屎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他转向丹尼尔斯总督,

    “这两位可是你的熟人,总督阁下?瞧他们一身土匪装扮,我真想操起斧头来保护您咧!”

    “操斧头?”

    两个骑手中块头较大的大声重复道,他是个有蓬乱胡子和蓬松橙发的壮汉,

    “听见没,汉密尔顿?这魂罪人(以为是)敢向咱们挑战!”

    壮汉的同伴年长些,修面整洁,有一张苦行僧式的、棱角分明的脸孔,他把头发拢起来,用绳子绑在脑后。

    “越是不起眼的人越是会虚张声势,吹嘘自己的勇气,”

    他声称,

    “我怀疑他连狂暴鸭子都打不过。”

    詹侍帮耸耸肩。

    “先把鸭子拿来。”

    “你眼前不就是一只?”

    骑手瞥了眼同伴。

    壮汉霍地抽出一把长柄剑。

    “鸭子在此!你这把不知天高地厚的尿壶人。”

    上帝在上,原来如此。

    “我以为指的是动物鸭子。”

    壮汉笑声如雷。

    “听见没,汉密尔顿?他只敢对付动物鸭子!”

    “安静的动物鸭子更好,”

    那个叫汉密尔顿的人用冰冷的灰色眼眸审视了詹侍帮一番,然后转回去对丹尼尔斯说,

    “箱子呢?”

    “骡队驮着呢。”

    “骡子太慢了,我们带了驮马来,得赶紧换上去。达克,这差事交给你。”

    “为什么当差的总是鸭子?”

    壮汉回剑入鞘,

    “你都干了啥,汉密尔顿?我跟你,谁才是骑士啊?”

    说归说,他还是拍马朝骡队跑去。

    “孩子近况如何?”

    箱子被换到马上时,丹尼尔斯问,詹侍帮数到箱子一共六只,橡木制,用铁扣锁上,鸭子很轻松地就把它们举起来,扛在一边肩膀上。

    “已经长得跟格里芬一般高了,三天前他刚把鸭子打翻进马槽里。”

    “我才没被打翻!我只是表演下逗他玩而已。”

    “那我该祝贺你的演技啰,”

    汉密尔顿道,“连我都被唬过了。”

    “有只箱子里装了给孩子的礼物,是姜糖,他最喜欢吃。”

    丹尼尔斯的语调听起来怪异地伤感,

    “我本以为可以随你们去葛·朗台,在你们顺流而下之前举办一场盛大的送别宴会……”

    “大人,我们没时间举办宴会,”

    汉密尔顿打断,

    “格里芬的意思是等我们赶回去就立刻动身。从下游传来的没一条好消息,怪兽岛蛮族人在匕首湖北出现,那是老莫索可汗的先头部队,而哲科可汗就跟在后头,两个蛮族大军同时穿过了科索沃森林。”

    胖子丹尼尔斯对此嗤之以鼻。

    “哲科可汗每隔三四年就会来找科索沃人的麻烦,科索沃人会客客气气地送出一大笔金子,好让他回家,至于莫索可汗嘛,他的军队就跟他一样老迈,而且人数一年比一年少,真正有实力的——”

    “——是波兰翼骑可汗,”

    汉密尔顿替他说完,

    “如果传闻属实,莫索可汗和哲科可汗正是被波兰翼骑可汗驱赶而来,我们最后收到的报告声称波兰翼骑的部众接近了荷鲁斯江的源头,浩浩荡荡足有三万人,格里芬决不愿冒沿洛恩河南下时撞上渡河的波诺的风险。”

    汉密尔顿顿瞥瞥詹侍帮,

    “这魂罪人骑马的功夫比得上撒尿吗?”

    “那当然了,”

    詹侍帮抢在奶酪贩子前头回答,

    “不过你最好给我这魂罪人准备一副特殊的鞍子和一匹好脾气的马,还有,这魂罪人自己长着嘴巴。”

    “确实长了张臭嘴,我叫汉密尔顿,是小团队里的医师,人送外号‘索命学士’,我的同伴是鸭子爵士。”

    “是罗汉果.罗利爵士!”

    壮汉叫道,

    “罗汉果骑士,任何骑士都能册封骑士,所以格里芬册封了我,你叫什么,魂罪人?”

    丹尼尔斯连忙接口:

    “他叫山口一祖。”

    山口一祖?听起来像是给社会团体起的名,更糟的是,这是个日本名字,而白痴也看得出詹侍帮并非丑陋的日本人。

    “在潘多拉,我是山口一祖,”

    詹侍帮赶紧补充,以防露馅,

    “但我妈管我叫胡戈.大红鸡。”

    “你到底是个魂罪人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呢?”

    汉密尔顿追问。

    詹侍帮知道自己在这位“索命学士”面前得小心谨慎。

    “全天下的魂罪人,在你们正常人眼里眼里都跟杂种没两样。”

    “说得好,那么胡戈·大红鸡先生,再回答我一个问题:请问平民王杨德儿是如何杀死孤塔恶龙的?他把盾牌举在面前,使得孤塔龙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直到杨德儿的长矛戳进它眼里?”

    “是射死的,不是插死的。”

    汉密尔顿不为所动。

    “这故事连鸭子哥都知道,你能告诉我在太平天国反清战争时期,哪个西方的战士企图用同样的把戏来对付湖泊之神溘潚瀘斯坦?”

    詹侍帮咧嘴一笑,

    “伟大的佣兵金枪侠,结果他被硫酸活活……不过那条龙只是溘潚瀘的一种分身,并非古贾人的真神之王。”

    “恐怕你错了,太平天国学者所著的《北国妖魔真史》中记载——”

    金枪侠亲口说过,詹侍帮也回应到,

    “——此书中确实记载为金枪侠,但那是北方清帝国国师的笔误,金枪侠的侍从亲眼目睹了主人被吞噬,此后写信描述给残余的清军听,在信中,他写明那片湖中的龙是恶灵白龙,是溘潚瀘斯坦的子龙,这比太平天国的版本要可信得多,试想,金枪侠身为硝石岛的火枪骑士,替清帝国打战,太平天国会怎么记载?”

    汉密尔顿噘起嘴:

    “别从马背上摔下来就好,否则你就自己滚回潘多拉去吧,正常人还是魂罪人,‘含羞少妇号’都不会多等。”

    “含羞的少妇是我除了放荡妞之外最喜欢的货色,告诉我,你知道ji女们都上哪儿去了吗?”

    “我像是会召ji的人吗?”

    鸭子大声嘲笑:

    “他不敢!莱摩特知道了会要他祈祷个够!哦,那孩子会跟他同去,然后格里芬会把他命根子切下来塞进他喉咙里!”

    “没关系嘛,”

    詹侍帮道,

    “反正学士不需要命根子。”

    “但汉密尔顿只是‘索命学士’。”

    “你似乎很欣赏这个魂罪人,达克,”

    汉密尔顿说,

    “既然如此,你带他走吧。”

    说完他拍马扬长而去。

    鸭子哥又花了点工夫才把丹尼尔斯的箱子绑定在三匹驮马上,汉密尔顿已不见踪影,但鸭子哥似乎并不担心。

    詹侍帮翻身下马,一把抓住鸭子哥的领子,站到其身前。

    “抱紧鞍桥就万事大吉,我这坐骑步子很稳,而巨龙大道就跟自己屁股一样光滑。”

    罗汉果爵士用右手控制缰绳,左手抓紧马皮带,踢马快速前进。

    “一路顺风,”

    丹尼尔斯在他们身后叫唤,

    “告诉那孩子,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但我会在太平天国与你们会合的,以我最亲爱的西拉里的手的名义,我发誓。”

    红武伯詹侍帮回头看了丹尼尔斯.戴刘易斯最后一眼,总督大人一身锦袍站在轿边,耷拉着肥厚的肩膀,尘土飞扬,奶酪贩子的身影竟显得逐渐渺小起来。

    骑过四分之一里后,鸭子哥追上了索命学士汉密尔顿,随后他们并排前行。

    詹侍帮紧抓住高高的鞍桥,两条长腿被极不舒服地分开,他心知肚明等待自己的将是无穷尽的水疱、瘀伤和抽筋的折磨。

    “你觉得匕首湖的水盗会怎么料理魂罪人?”哈尔顿边骑边说。

    “炖魂罪人汤?”

    鸭子哥提出。

    “不洗澡的最麻烦,”

    汉密尔顿披露,

    “光那身味道就臭死人。”

    提利昂听了耸耸肩。

    “幸好我没啥肉。”

    汉密尔顿朝他浅笑道:

    “要是撞上巫婆的袜子号,船长窟拉女爵,你身上的其他部位也会不保哦,她外号残酷的窟拉,带着一船美貌绝伦的年轻处女,会把抓住的男人统统阉掉。”

    “真可怕,我想尿裤子了。”

    “哈哈哈!”

    鸭子哥沉着脸长笑,詹侍帮也笑到。

    “悉听你的狂笑,我就先憋着,等碰到这位窟拉大姐,我打算找件裙子穿上,告诉她我乃天京城内的头牌胡子美女——贾蓝凤是也。”

    这话把鸭子哥逗乐了,汉密尔顿说:

    “好个下流士兵,大公鸡,我听说黑尸布大王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或许这位灰棺王陛下会把你收去装点他的石宫哦。”

    鸭子哥不安地看着同伴。

    “这玩笑开不得,我们就快到近河了,他会听见的。”

    “为了鸭子的忠告,”

    汉密尔顿道,

    “我向你道歉,大红鸡,你不至于吓得面无人色吧,我只是说说而已,悲伤的王侯的黑吻是不会轻易送出的。”

    黑吻,单单这个词就足以让人浑身寒毛直竖,对红武伯詹侍帮而言,死并不可怕,但太平界的黑死病是另一码事,黑尸布大王不过是又一个故事,他告诉自己,不比战斗中在北方出没的机灵的恶鬼们更真实,即便如此,他仍旧闭上了嘴巴。

    鸭子哥并没留意詹侍帮突来的沉默,而是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爹是苦桥的武器师傅,他是伴着钢铁敲打声长大的,也打小练剑习武。

    他的块头和技巧很快吸引了一个叫兰凯卡斯男爵的注意,男爵提拔他加入守卫队,但他有更远大的志向。

    他眼看着卡斯软弱的儿子成为侍酒、侍从,最后当上骑士。

    “不过是个弱不禁风、脸细身子瘦的小杂毛,就因为他老爹生了四个女儿却只有他这么个儿子,便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容不得半点顶撞中,说实话,其他侍从在场子里连一根汗毛都不敢碰他。”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

    故事的结局詹侍帮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生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

    鸭子哥道,

    “兰凯卡斯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兰凯卡斯之子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法兰西岛,渡过大海,加入了圣枪军团。

    起初我作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狂暴之枪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某位大人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狂暴之枪便派了我去。”

    “某位大人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索命学士汉密尔顿浅笑道:

    “你何不跟你的魂罪人朋友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

    壮汉坚称,

    “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詹侍帮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鸭子哥与汉密尔顿则去喂马喝水。

    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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