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用的硬纸,裁成圆角矩形的样式,在四周用毛笔胡乱画一些简单的花纹,中间用楷书写上名字,反面则用铅活字印上红色的公司名和联系电话。
名片做的其实很简陋,既没有华丽的烫印,也没有精美的装饰,但90年代国内的创意产业还没有起步,几乎所有人的名片都是千篇一律的白纸黑字仿宋体,忽然出现了这么一个黄纸红字艺术体的玩意,就显得万绿丛中一点红,很是惹眼,广告效果不错,有几个老板都对杜秋的公司产品产生了兴趣,其中一个更是邀请他春节过后带着样品去面谈。
7点钟一到,晚会正式开场,杜秋不再谈生意,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看演出,当报幕员介绍过节目名称之后,在经典动画音乐《哆啦a梦之歌》的伴奏下,一群小朋友戴着各式各样的卡通人物头套从幕布后跑了出来,在铺着地毯的舞台上翻滚,跳跃,打闹,欢笑,虽然有些杂乱,却充满了童趣。
杜秋听着熟悉的音乐,看着儿时的自己在舞台上跑来跑去,心思却飘到了别的地方。
他的笔记本电脑里存储的音乐不多,只有一百多首,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写代码时用来提神的纯音乐,但手机里却存了上千首流行歌曲,中文的、日文的、英文的都有,甚至还有一些小语种的歌曲,刨去那些1995年之前就已经发行的经典歌曲,还剩下大约六七百首是这个时空里尚未发行的音乐,堪称一个巨大的宝库。
然而这个宝库却不那么容易挖,杜秋从没学过音乐,不懂作曲和编曲,也不懂器乐和声乐,如果想要拿出来,至少得先学会乐理,会写简谱,最好还要会一点乐器,这样才不至于穿帮,也方便装逼——对一个没有什么艺术追求的穿越党来说,音乐似乎除了泡妞和装逼之外,再无别的用处了。
至于赚钱,完全不指望,90年代国内音乐市场还不成熟,版权制度又非常混乱,写歌带来的收入很少,发到国外的话耗时长久,等收到版权费的时候,杜秋说不定都是亿万富翁了,根本不在乎那点小钱钱。
除了音乐之外,笔记本电脑里还存储了十几部经典电影,杜秋对拍电影很感兴趣,但剽窃电影比剽窃音乐难度要高几百倍都不止,最近一两年里都没条件和时间去折腾,先略过不提,不过另外一种娱乐资源,等过了春节就可以动用了,那就是小说。
杜秋穿越前是个非常懒散的宅男,而宅男的爱好不外乎三样东西:小说、电影和游戏。电影和游戏装在笔记本电脑里,小说则装在手机里,足足有上千本,科普书籍、推理小说、古典文学、现代网文等等,各式各样的都有,剽窃起来完全没有难度,用usb数据线传输笔记本电脑上,再用网线传输到台式机上,然后打印出来,邮寄到出版社,成本低的令人发指,足以让那些灵魂穿越的前辈们为之抓狂。
然而轻而易举实现的东西,是无法带来成就感的,音乐可以用来泡妞和装逼,电影可以用来满足兴趣和好奇心,剽窃的过程会很艰辛,也很好玩,直接以复印的形式剽窃小说能带来什么呢?
赚钱么?苏文海说国内出版社效率很低,新手写的书从投稿到付印,至少要半年的时间,而稿费是根据印数支付的,拖欠个几年再给是家常便饭……
装逼么?哪有间隔时间长达半年的装逼……
泡妞么?现在好像没有值得下手的目标……
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因,杜秋在穿越之后从没动用过笔记本电脑和手机里的娱乐资源,甚至连一丝口风都没漏过,但现在他有了新的想法,决定玩一把大的——当个互联网巨头。
硬件是为软件服务的,软件是为内容服务的,互联网时代内容为王,在网速慢如蜗牛的的时代,互联网上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文字,因此不如把手机里的小说都整理出来,弄个网络站出来,自己当老板,像当年金庸写武侠小说为自己的报纸做推销一样,每天剽窃一些小说出来连载,给自己的网站做推广。
国内的互联网虽然起步很慢,但发展的很快,1995年3月中国电信注册商标,5月瀛海威等isp公司成立,到1996年的时候,全国所有省会城市都接通了互联网,硬件设施快速发展,但网络上的内容资源却非常稀少,国内第一家公共bbs网络论坛要到1996年春天才出现,门户网站等要到1997年之后才渐成规模,只要营销得当,提前布局,以小说为切入点,成为中国互联网史上的第一个巨头并不难。
做一个同时多开n本书,日更数万字的超级写手……
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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