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极其重视先人。或许是环境过于艰苦,生存本就是艰难的事情,所以看得多了,生死也就再也算不得什么。
言雁一边走着,一边给云锦书将她的几个哥哥。那些哥哥并不都是战死,三个里面,有两个是病死在了路上,尸体就地丢给了野狼。另一个作战中死的,也不是云锦书的对手,因而并不知道。
言雁的母亲也是她的姑姑,还是她的二婶。这其中复杂的关系云锦书很难接受,达沓人允许亲生兄妹婚配,也允许女子在丈夫死后嫁给他的兄弟叔伯,这在中原人看来完全不符合伦理。
云锦书好奇,如果这些人最后都在天国见面,会不会因为这种关系而产生矛盾。
他不再问这样的问题了,担心如此说多了,会让对方发觉自己和她的想法太过不统一,从而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达沓人。
真正要融入一个族群,从来都不是简简单单的语言和外貌,而是心。
或许在达沓人看来,自由自在的生死,比起中原人那样无法割舍的情义,反而更舒服合理。人生在世,活得就是一个痛快洒脱,身前身后之事,都何须去在意。
他莫名想起自己的小公主。
丹朱圣女会指引着达沓人的灵魂去往天国。
如果自己死在了达沓人的土地上,那么自己的魂魄是由丹朱圣女引向属于达沓人的天国,还是让晚晚这样的神明代言者引向往生?
“哈。”云锦书心中苦笑,“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也有些信这种东西了。”
言雁依然兴致勃勃地聊着死者的世界,还有达沓人的英魂,云锦书不回答,只是听着她说。忽然言雁停下来,问他道:“你知道吗,我们的人在中原发现了丹朱圣女。”
云锦书瞬间竖起耳朵。
“大草原的丹朱圣女,为何会在中原?”他问。
“看来你不知道,”言雁说,“这是阿爹说的,有天神在指引着,东方日出的地方,丹朱圣女降临。要将她迎接回到草原,福泽将会覆盖达沓的大地。”
云锦书那种不祥的预感再次涌生出来:“日出东方未免太过难寻,有什么提示没有?”
“有。”言雁说,“胸口有两颗朱砂痣。”
云锦书怔了怔。
胸口朱砂痣,两颗。
晚晚?
他见过初月晚小时候穿齐胸轻薄的襦裙,胸口确实是有两颗小红点,非常特别,看见过就忘不了。然而……这个特征除了亲近她的人,没有人会注意。
达沓人突然找到丹朱圣女,难不成是……
如果真的是晚晚,那岂不是意味着有人故意将此事透露给达沓,想要引起什么风波?
云锦书牵着缰绳的手暗暗捏紧,他一直冷静镇定的情绪竟有些焦躁。
怎么确认这件事……一定要搞清楚。
自己得到的消息是丹朱圣女点天灯啊!
不可以是她不可以……怎么会是她?
“我倒是听说,大皋朝出了一个天临福将。”云锦书试探道。
言雁恍然:“我正想着呢,好像他们说过,就是这个,天临福将。得到这个人,就可以保佑达沓的土地万古长青。”
云锦书眉头拧了一拧,强迫着自己松开。
“放屁。”他冷声说着,打马快步跟上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