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弗朗机人?”连子宁顿时大喜,心道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是把你们给盼来了。
“走,大柱,回城!我亲自去见见那些弗朗机人。”连子宁招呼石大柱等人上马,一行数十人风驰而去。
“佛郎机人?”王大春摸着下马站在原地琢磨着:“那不是生番么?大人怎么这么看重他们?”
张燕昌吩咐下去的事儿,连子宁自然相信定然是能办成的,但是却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到了。有了这些佛郎机工匠,那些损坏的五雷神机,便算是有指望了。
快到了南城门,连子宁才猛然醒悟,自己大可不必如此着急的,这个年代,大明朝是天下最强大的王朝,大明朝的子民看所有的外国人,都是视之为二等公民,其中尤其瞧不起白种人,直称其为生番。便是那些欧洲人,也是以一种谦卑的态度来仰望大明,自己若是亲自去迎接他们,未免显得有**份了。
连子宁摇摇头,也没把这些虚礼放在心上。
冈萨雷斯-佛朗哥此时心里正是忐忑不安。
他是里斯本人,应该算是葡萄牙人,但是在大明朝,无论是葡萄牙人还是西班牙人,他们被统称为佛郎机人,大明朝没心思分清楚两个加起来都不到一个奴儿干都司大的王国的具体区别。
虽然出生在葡萄牙王国,或者说是帝国的首都,但是这座帝国的荣耀和冈萨雷斯没有任何的关系,他不过就是一个破落贵族的后裔而已。
他的家族也曾经煊赫,这一点,从他的姓氏上就能看出来,弗朗哥,在欧洲传承的贵族谱系中可是个了不得的符号。尤其是在多为暴发户的西班牙。这种姓氏上的优越就体现的更加明显。冈萨雷斯-弗朗哥不过是他的简称而已,而他的名字全称,由六个词组来构成,这也是不折不扣的贵族标志。
据说,他的祖上曾经是第一批反对伊斯兰阿拉伯帝国在伊比利亚统治的领袖。率领自己麾下的农民和仆役,奋起抗争。而他的父亲。还曾经是一名雇佣兵团的团长,跟随科尔特斯去过新发现的世界,在那里,他们用剑和火枪,征服了一个伟大而富庶的王国。
不过,祖先的荣耀和他已经没什么关系,冈萨雷斯那染上了赌瘾的老爹在死前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只给他剩下了里斯本郊外的一个小小庄园。
年轻的心的不甘寂寞,时年二十岁的冈萨雷斯卖掉了唯一的祖产。开始闯荡天下。
他在瑞士做过外籍雇佣兵,跟随那些阿尔卑斯的土著翻山越岭,向他们学会了长矛方阵和斧枪的配合方法;他去过巴黎,当时欧洲的最奢华的城市,曾经在法国元帅雷贝斯诺的麾下效力。和法国的龙骑兵队长称兄道弟;他去过科西嘉和西西里,在那里结识了一批桀骜不驯的西西里暴徒,甚至还参加过他们的游击队。反抗西班牙人的侵略,在那里,他学会了如何在极端简陋的情况下修理火枪,制作简易的火炮;他甚至还当过三年的船员,去过威尼斯,去过君士坦丁堡,也亲自操炮轰击过尼日尔的黄金海岸,屠杀当地的黑人土著。
冈萨雷斯先生游历生涯极为的丰富而有趣,总而言之,他就是一个精于航海、擅长火枪和火炮、同时对冷兵器作战也并不陌生的多面手。
游荡了二十年,四十岁的冈萨雷斯终于意识到,自己需要成家立业,并且置办一份儿恒产了。…,
但是在欧洲是发不了财的,于是冈萨雷斯去学了流利的汉语,花掉了自己的毕生积蓄,购买了一艘三桅快船,上面装备了四十门十二磅炮,这是当时整个葡萄牙,乃至整个欧洲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船只了。
冈萨雷斯召集了自己的西西里伙伴,登上载满了各种货物的船只,扬帆远航,来到了东方。
从马可波罗那本该死的游记开始,整个欧洲所有人都知道,东方是全世界最好的地方,他们有着最精美的瓷器,最润滑的丝绸,最富庶的土地,最繁华的城堡。而确实,来到东方还能安全回去的人,全都发了财,他们运回了在里斯本和巴黎、伦敦、罗马最为畅销的丝绸、瓷器、茶叶,换回了大量从新大陆运来的贵重金银,然后再次踏上去往东方的旅途。
但是冈萨雷斯显然不属于这些幸运儿之中的一员,在来到了距离大明壕镜澳不过百多里的海域的时候,他碰上了一艘西班牙商船,当时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争夺新大陆的利益,虽然还没有撕破脸皮正式开战,但是关系已经很紧张。更别说这些武装商船人多的时候就是商人,没人的地方就是海盗,于是,顺理成章的,一场毫无心理压力的打劫开始了。
冈萨雷斯船坚炮利,很快便把那艘西班牙商船给打的遍体鳞伤,然后冲上去接舷作战,而就在这个当儿,远处出现了三艘铁甲大舰,那是大明朝的水师。
冈萨雷斯一开始并没有把这些大明水师战舰放在眼里,对方船体虽然更大,但是并没有大炮,但是很快,他的信心就被铺天盖地射来的弩箭给击溃了。明朝人虽然没有火炮,但是他们的船上装了无数的巨弩,那些一两米长的巨型弩箭,射的比火炮还远,而且威力无穷,很快便把冈萨雷斯的快船给射成了一个刺猬。他又把希望寄托在接舷作战上,但是两船刚刚一靠,对面的明军战舰上巨大的拍杆便是狠狠的砸下来,把船只的上层建筑给砸了个稀巴烂。
顺理成章的,冈萨雷斯成了大明水师的俘虏。
他们的船被当成战利品拉了回去,而他和他的一百来个手下,则是被搜光了身上的最后一个铜板,丢到了香山县的大牢里。冈萨雷斯终于见识了大明朝的风物,但是那是在囚车里。
冈萨雷斯以为自己这一次一定要死了,大明朝对待海盗和犯法的蛮夷生番——对于这种称呼冈萨雷斯非常愤慨,但是却不敢有任何的反驳——向来如此。
但是没想到。他们突然被从大牢中放了出来,被一队大明军人押解着,一路向北方而来。
冈萨雷斯这才知道,原来是大明朝北方的一位大贵人,需要几个能够修理火器的工匠。而自己的西西里伙伴们,刚好有这门手艺。于是俘虏他们的将军。便把他们当成礼物送给了那位贵人。
一路上。冈萨雷斯终于见识到了这个伟大东方帝国是何等的繁荣,何等的强大,何等的让人自惭形愧。他路过了一座城市,那座城市有着高大的城墙,宽敞的青石板铺成的街道,四通八达的排水沟,还有鳞次栉比的高大建筑,那种极为漂亮飘逸的,檐角翘起很高的建筑。那里的街道比里斯本宽。商店比里斯本多,居民比里斯本的人更加健康,穿的也更加华丽,他们甚至还穿着丝绸制成的袍子!天可怜见,里斯本根本没有排水系统。大街上污水横流,到处都是没脚的污泥,而贵族小姐们。直接就在大街上拉屎尿尿,因为没有公厕。…,
“这难道是北京城么?你们帝国的首都?还是哪个省的省城?”冈萨雷斯吃惊的问。
周围的士兵都笑趴下了,他们告诉这个葡萄牙土鳖,这不过是大明朝的一个小县城而已,像是这样的城市,全国有一千多个!
冈萨雷斯和他的手下们都吓傻了。
这是一个怎么样强盛的帝国啊?他们的百姓富足,他们的物产丰饶,拥有一千多座里斯本那么大的城市,他们的大船比葡萄牙和西班牙加起来的更多,他们的军队数量就相当于葡萄牙的人口总和!
而这时候,他们就站在一座城市的大门口,这座城市有着高达十码的城墙,巨大的城砖看上去每一块都有三十磅重!他们就在这里,等待着那位贵人的接见,一路上,他们听说了那位贵人的伟大事迹,就在半个月前,他率领数千大军击败了数以万计的叛匪,而帝国的皇帝,将他封为六座城市的总督,每一座,都和面前这个一样。
天哪,冈萨雷斯简直要吓晕了,入侵整个西西里的西班牙军队都不到一万人吧?
正是心情忐忑不安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传来,接着,城中奔出来一队数十人的骑兵,每个人都穿着闪亮的板甲,披着漂亮的披风,戴着精美的头盔,骑着高头大马。骑兵停住了,一个穿着一身青色衣衫的年轻人策马而出,停在了众人面前。
虽然他穿的看上去并不华丽,但是冈萨雷斯却知道,这位,就是那位贵人。因为他一出现,周围围观他们的那些大明百姓,全都跪下了,甚至连那些压接他们过来,一路上对他们骂骂咧咧的大明官兵,也跪了一地。
冈萨雷斯膝盖一软,也是带着自己人的跪倒在地。
“这就是那些佛郎机人?”连子宁看着在自己面前跪倒一片的这一群高大白人,一个个衣衫褴褛,申请困顿,男女混杂,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末将参见大人!”一个清朗的声音传来,连子宁打眼看去,一个百户打扮的军官正向自己抱拳行礼。
连子宁赶紧下马,把他扶起来,笑道:“免礼,免礼,这位如何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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