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姑娘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子,在秋堂眼前一晃,随即坐在了他的对面。
秋堂的双眼顿时亮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女捕头,职位相当于警队的队长,看其相貌,绝对是警花,不过这年头没有手枪,可配着剑,穿着短衣劲装,也别有一番个中美艳。
“美女,请问找我有什么事?”
“在下毛都县总捕头乐飞花,想跟你了解一件大案。”乐飞花莞尔一笑,“秋大侠,你还是喊我乐捕头吧?”
秋堂明白乐飞花一定刚才去过牛府,估计他在牛府门前搞得那一处,这美女捕头全知道了。
“乐美女,你找我有什么事?如果想跟哥混了,说一声,就留在哥身边好了。”
乐飞花乐得噗嗤一笑,“喂,秋堂,你现在是大侠,这言语之间怎么有点调戏小女子的味道?”
“男人嘛,见了美女不心动,那是伪君子,当然见了美女就下手的,那是牛万金,哥只是赞你美,没有犯王法吧?”秋堂趁机拍人家美女捕头的屁股,拍得那是呱呱直响。
乐飞花也是姑娘家,能不高兴嘛,嘻嘻一笑,“好了,说点正事,在下三天前已经着手调查牛府被窃一案,失窃那天你应该在镇上。”
秋堂可不高兴了,“乐美女,你哪只好看的小眸子看到我在镇上了?”
小眸子,好看的小眸子啊!
乐飞花实在忍不住了,转身掩面娇笑起来,好不容易憋住笑,瞟了秋堂一眼,“在下哪只小眸子也没看到你来镇上,可是你到镇上第一天就出了大案,我不得不查你?”
“咦,如果镇上出现小贼泡了人家小姐,你会不会来查我?”秋堂啃着飞龙鸟,打趣了一句。
乐飞花眸如寒星,“一定会查你,你一准干得出来!”
秋堂白了她一眼,轻声嘀咕道:“如果那小姐跟你一样美,说不定是我做的。”
这明摆着在赚姑娘的便宜,乐飞花气得脸色通红,刚要张口训斥这个有点流氓气的大侠几句,就看他用筷子夹着一根红烧飞龙的鸟腿塞在她嘴巴里。
“乐美女,像牛万金这种人府上失窃,那是他活该,你有必要查吗?”秋堂笑了笑,“边吃边说,不要饿坏肚子。姑娘家家的,保养的白白嫩嫩,男人才喜欢。”
乐飞花觉得秋堂在说她皮肤还不够水嫩,有点不服了,“喂,秋大侠,在下不敢说是天香国色,也算是明艳动人,不逊于那些俗脂庸粉。”
山里妹子皮肤好,哪个不明艳动人?
秋堂喜欢呆在明水镇,这是主要原因,他见乐飞花着了道,给她倒了一杯酒,说起美容那些事来,教她用蜂蜜、黄瓜汁,再和上面,晚上敷到脸上,用不了多久,脸蛋一定水嫩嫩的光艳,还有……乐飞花托着两腮听得入迷,不时还嗯几声,就跟个小女孩子听专家讲美容课似的,最后弱弱地问了一句,“我是捕头嗳!变得这么水嫩了,又有什么用呢?”
秋堂嘿嘿一笑,“乐美女,你不做捕头,不用变得这么水嫩,也可以跟着哥。”
讨厌!
乐飞花没好意思将这二字说出口,白了秋堂一眼,“秋大侠,我怎么听起来,你好像在打我的主意?”
“一人行走江湖多寂寞,俗话说的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嘿嘿,有时候干活还挺累的,最多就是流点汗……”
秋堂看到乐飞花瞪圆了丹凤眼,这生气的样子挺迷人,涎皮赖脸地笑了笑,给她盛了一碗燕窝粥。
乐飞花算是没辙了,这种男人,你说他讨厌,他还挺讨女孩子喜欢,你说他不讨厌,他还净捡些花边小色话调情,什么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那事男女累得都流汗。
两个人就像一对小情人,打情骂俏,有说有笑,一壶酒喝光了,一桌菜也吃得只剩下骨头。
如果是在后世,这个时候秋堂就可以拉着乐飞花的小手,然后去宾馆开房了。
秋堂也有这种想法,摸了摸了人家的小手,“乐美女,我们是不是应该找个地方加深加深感情了?”
乐飞花像触电似的缩回小手,小嘴一撇,“秋大侠,不必了,我还有事要问你呢,当晚牛府失窃,你在哪里?”
秋堂把妹计划落空,晚上搂着美女警花的计划失败,心里不爽,“在搂着美女睡觉,你难道还要查吗?”
乐飞花满脸羞红,“是哪家的美女,在下自然要找。”
这丫的,吃人家的,喝了人家,之后就翻脸办案子,还要调查下去。
秋堂觉得大明朝的妞可不好泡,比泡后世的小妞难度系数增加了许多,不过他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掰着手指头,什么小凤凤,小绫绫,小红红,小花花,一口气数了十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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