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给我搬到船上去,一点也不要留下!”在西凤的陈家村里,海盗冯长兴手下头号猛将,孟忠大声叫嚷着,他不时的摸一下自己光秃秃的脑袋,看着一袋袋的粮食,被抓起来的大姑娘小媳妇,开心得哈哈大笑。
海盗的生活的确是天底下最惬意的,天不管地不管,每天有酒喝,有肉吃,有女人玩,还有比这更加快活的事情吗?官兵?官兵算老几?去年他还亲手砍下了一个官兵千总的脑袋,为此冯爷还亲自赏赐给了自己一把刀。
说起这把刀,也当真奇怪,那次出海,冯爷看到海面上漂浮着一样东西,命人打捞起来,一看,居然是把刀。这刀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竟然入水不沉。不过这刀外面看起来好像相当不错,只是不管冯爷用了什么办法,就是拔不出来,当真是邪了门了。
越是这样,就越让冯爷觉得这把刀不简单,也许这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那天听说孟忠杀了个官军的千总,也是冯爷多喝了几口酒,一高兴之下就赏给了孟忠,事后不知道有多后悔……
“大爷,大爷,不能抢我们女儿啊……”一对老夫妻哀号着扑了上来,跪在孟忠脚下,大哭道:“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儿,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好心情骤然被这对老夫妻破坏,孟忠大怒,一边一脚踹翻了两人,正想开口大骂,忽然一名手下匆匆过来:“孟爷,有官兵正向这进发。”
孟忠皱了皱眉头:“多少人?”
“好像就几百人的样子。”
“好好,好久没有杀过官兵了。”孟忠大笑了起来:“几百人也敢和我作战,命令兄弟们,暂时不抢东西,先和官兵玩玩再说!”
一声令下,那些海盗居然欢呼起来。可也难怪,哪次官兵看到他们,还没有等开战,已经落荒而逃,海盗们只要一路追过去,沿途丢弃的刀枪盔甲,可够他们发上一笔财的了……
……
一阵海风吹过,大旗猎猎飞舞,那上面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在阳光的照耀下灿灿生辉:
——天字第一营!
五百个壮实的小伙子,分几排排开,不过神情可完全不一样。那些老天字第一营的,剿过反贼,杀过女真狗,面前的这些海盗可完全没有看在他们眼里。新加入的可就差着点意思了。他们要和谁开战,海盗啊,而且是凶名久着的冯长兴部!
尤其是那个叫秃头孟的,去年海盗闹腾得实在不像话了,官府面前派出了支部队剿匪,带队的听说是个从山东调过来的千总,骄傲得不得了,拍着胸脯说一定把冯长兴的脑袋带回来。可谁想到他还没有看到冯长兴长得什么样子,自己的脑袋已经落到了秃头孟手里。
看着这些人一脸畏惧的样子,黄飙低声在朱斌耳边说道:“抚帅,这样不行啊,还没有开战已经开始害怕,只怕一旦交战,军心不稳,很快就会溃败,还会牵连到我们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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