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章节名:那年那月那天那国那市那区那路那店的那帮人
此节系年糕大姨爹发作产物,和本书没有任何关系。可以不看。写的是近十年前三个热血青年日常犯贱的无聊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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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场为三人:我。朋友B,简称B。朋友C,简称C。另有路人若干。
我自然是我,过期年糕。
朋友B以前有出现过。或PS里,或外传里。自从我写这本书的事被他知道后他立即就问我要了书名,首次上了起点开荤。我不知道这是在帮他还是在害他。事后也没问他对我的书的感想。不知道他看了那些有他的段子心里在想些什么。怪人的朋友自然是怪人,想来他不会在意这些事。反正我也没有开坏他老婆,更没揭他的短。他不至于喝了六瓶之后抄起空瓶找我拼命。如果要问为什么是六瓶......五瓶他还清醒,七瓶他就倒了。他也就是个六瓶的量。
朋友C没出现过。但这篇东西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他。盖因他前几天和我还有B在大排档吃夜宵的时候突然作潇洒状一口把一整个一次性杯子里的可乐喝光往桌上一顿,然后抄起一根一次性筷子顶住我左边从上往下数第三根肋骨大叫不公平。
“朋友A,朋友B都出了为什么没我?这不公平。”这是他的原话。“你知道我不会写东西你就不能帮帮忙写点?要不然同归于尽!”
那时候他的眼睛瞪得铜铃般大。在路灯的映衬下发着渗人的绿光。如果不是知道这货一杯就倒我得怀疑B使坏把六瓶里的一瓶给倒他杯里去了。
“就不能自己写?”我望望背心上顶着的筷子,上面的油把我的背心给染了。明天看来得换。
“同归于尽!”
他使来使去就这一句。边上喝了六瓶的家伙还没开始发酒疯他倒先发上了。
得,写吧。不写今天没人付夜宵钱。B身上就20块,他老婆管得严。他背着自己老婆喝六瓶不吃菜也不止20。我身上就一银行卡一交通卡加一串钥匙,大排档的Boss肯定不会让我拉卡的。钥匙也捅不死C和Boss。
......
我徘徊在灰色的街头,彷如游走在废土的沙漠。
打住,这可过了。按这样的镜头写下去下一步我不是跑高层往下跳就是抢银行。就我那年的状态现在想来我不可能跳楼,因为我从来没对生活绝望。也不可能抢银行,因为没那胆。所以不能这么写。
重来。
我游走在冷涩的街头,与匆匆赶工的路人擦肩而过。
自从前一个工作因为被克扣工资问题和老板吵架,接着抄起民间十大神器之首折凳把老板拍开花后我就失业了。现在正在吃老本状态。
二月的天非常冷。魔都就是一个这样的城市。当时的阅历还很浅,见识不多。几年后认识很多从东北来这里打工的壮男和美女后我开始深深地佩服上了魔都的冬天。因为那些北方来的汉子们也得因为魔都的冬天而叫冷。我拽拽自己单件的外套和单件的细毛衣,然后深深地为自己的冰抗性自豪。接着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如脱缰的野狗一般冲进身边的便利店买了一罐热咖啡。
醒的时候是中午11点,家里人正在做大年夜打扫,我逃了出来。
那些年,我们心里有片净土。那里属于朋友C。如果我们呆在家里无聊,如果我们无处可去,如果我们和至亲吵架逃夜。那里是我们的唯一去处。
因为那里呆着有空调,还不用花钱。最多吃两个白眼。
那是一家不足十二平米的游戏机店。是C和另一个家伙合营的私人小店。我们这群被家长称为“不争气的东西”的家伙都有个相同的爱好:玩电子游戏。结果爱好因人而聚,一帮混蛋就这样在这小小的店里认识,然后成为了十年至今的朋友。
如果要我问这店有什么好,我一个也说不出来。
面积小得不得了,站六个一米八人仕我就得被挤到外面去吃西北风。环境简陋得不得了,我去别家同行的店里时别人最少会从饮水机上取杯水,然后给我找个位子坐。买的东西也不多,至少我到现在还能把这家店里PlayStation盗版盘目录的游戏盘名称编号从001背到132,偶尔还能回忆起PS2的几个编号。
这些都是缺点,我找不出这地方对于商业应用上的任何优点。如果真要找一个的话......
净土。
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利益纷争的净土。在那个地方可以随意地嬉笑怒骂,甚至挥拳动手。不管是店主C,朋友们,还是客人们都不会真的生气。那地方就是有这种魅力。留住人心的魅力。
C长得五大三粗,身高一米八六。但如同往常一样,我开门进去的第一时间都不能看到他的身影。得跑到长条型柜台的极近距离双手撑在柜台上掂脚往柜台内侧下部看才能找到他。
这货蹲在柜台下面对着镜子用拔鸡毛的钳子拔胡子。天天如此。
大声感叹一句这遭瘟的店怎么没有因此而被人偷东西后,我转身离店到店对面的便利店门口垃圾箱扔咖啡罐。然后进便利店买一大瓶可乐带回去。
可乐这东西是一代年青人的最爱。我如此,B如此,C亦如此。
那家破店虽然一无是处但是在周围的少年人心中是非常有地位的。因为店所在的街区周围只有这么一家游戏机店。任何有志于合格分低空飞过的读书人都不会拒绝在这家店里买些什么可以让父母生气的玩艺儿。
因为霸占了一个街区游戏机生意的关系,店里的人流在高峰期时是非常多的。同时,各种奇怪的事也非常多。
好奇心重是我的毛病,喜欢侃是C的毛病。而可乐是我们俩共同的毛病。所以不会在高峰人流期出现的我总有机会坐下来和C一边喝可乐一边聊些有趣的话题。
比如今天早上发生的。
C和他的合伙人分工非常明确。C负责店内经营。合伙人......好吧,他以前也是我的朋友可惜现在因为品性不合不是了。所以他没有编号。合伙人负责进货和额外事项,比如维修游戏机。两个人分工明确目标合理,在那个全民1000块的时代他们月均3000,小日子过得还算舒服。C因为要赡养奶奶的关系有些拮据,但是他有朋友我、A和B,还有很多很多。
早上一老顾客送来一GBA,GameBoyAdvance,说是要让店里帮忙换张贴膜。因为今天是大年夜非常忙现在得离开,和C定好晚上来取。
C收钱送客后把还在自己家里睡觉的合伙人给喊了过来,让他来处理他份内的事。
合伙人同学虽然在今天的我看来和我们这帮混蛋有些合不来,但本身并不是什么好逸恶劳之辈。手脚还是非常勤快的。被C一个电话从被窝里拎出来的合伙人郁闷了两句后就拿起GBA缩到柜台后面开始了整机清洁和换贴膜的工作。
整机清洁不是顾客的要求。那是C回馈老顾客的自我要求,结果开工的是合伙人同学。反正他手脚麻利。
没过10分钟,那台紫色的GBA焕然一新。合伙人一边转头和C进行日常斗嘴一边插卡试机。
吧唧。
小卡带插进GBA里的声音不对,合伙人同学也感觉插进去时的手感不对。他一沉默一直在注意他的C也沉默了。两人一起盯着那台“焕然一新”的GBA,四眼颤抖。
拔出卡来,卡槽里面是一只支离破碎的小强。
“我了个操!”
这是两人当时一致的呼声。
结果一件明明10分钟,花1块钱贴膜和一团无法计价的酒精棉就能搞定的事情变成了百团大战。人家晚上来取机器,不能让他知道机器吃过小强腿,难度成系数型增高了无数倍。
拆机,清扫,清洗,风干。魔都的冬天很湿,就是因为湿才显得冷,那是种透进骨子里的冷。也是因为湿,想让电器元件自然风干难度很大,很有可能赶不上时间。
聊天到这里,C指指墙壁上的单体空调送风口。那里被C插了块纸板,GBA内部元件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在上面接受空调热风的直接吹拂。为了不伤到元件,C还特意降低了送风口的风力。
怪不得今天房间里比平日的冷。还有一股小强味儿。
“整机拆洗50块......”C大叹一声。
“亏了。”
亏你妹。小强他死了更亏。说这话亏不亏心的。
那年的小强是怎么进去的至今我们仍未知晓。
......
13点,B准时出现在店里。
那年的这货比我文艺。弹得一手好吉它,整个人也有股非常吸引异性的颓废魅力。家庭关系的复杂让他不喜欢呆在家里,喜欢背着吉它到处跑。或跑到地铁站通道口赚生活费,或跑到店里喝免费可乐聊天打屁。后者多些。
文艺期的他脾气死硬,动不动就放下他心爱的木吉它动拳头。我蹲在店外寒风里,和一起被客人挤出店的他呆在一起。然后用一根万宝路和他成为了朋友。
至今算来,整整十年。
不同于我和C,我和B共同的爱好是摇滚,漫画还有烟。B的游戏水平非常臭,经常插不进我和C的聊天,或者我和熟客的争论。他又不好对熟人动拳头,只能拉着我抽烟。
C讨厌抽二手烟。不管是酷寒冬天,还是妖娆夏天,想抽烟可以。
滚外面抽去。
结果前面蹲烟的那一幕在那几年几乎几天就会发生一次。差别只在春天吃花粉,夏天吃臭汗,秋天吃树叶,或者冬天吃西北风。
那些年B还是个逃学学生,没有工作没有零花钱。生活费刚够过日子,买包烟身上就只剩零钱。不像今天,他的工钱叫年薪,我的工钱叫时薪。
一个一米八出头的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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