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半个时辰就决定了的命运,郑争书意外的非常认真
拿着好友们给他东拼西凑的纪念品,还有一颗肮脏的蹴鞠球,他趁夜色掩护,往城里走去。
矮个子给了他一份从自己父亲那里偷来的地图,胖小子送给他蹴球,高个子身上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只好给他算了一卦。
郑争书想知道是什么卦象。
高个子和另外两人拦住他。
“不能看,赶紧上路吧,我们给你求的好卦象!”
郑争书仿佛吃了定心丸,重重点头,和好友们正式道别。
“等我在城里混出名堂,我回来找你们!”
他在三个好友面前发誓,夜晚的星光成了他们最虔诚的见证。
“好,我们等你回来!”
夜色里,郑争书背着东拼西凑的行囊离开了,消失在他们经常聚集的草地。
四个人怎么也没想到,那一别,竟都没有再见。
有时候,离别,总在精心策划的重逢前。
郑争书离开的第二天,村子内掀起一阵寻人热潮,作为郑争书最要好的三人,他们受到了审问,不过谁也没有透露一丝郑争书的下落。
但是稚嫩的孩童天真的谎话,又怎么骗得过见多识广的大人。
郑争书的养父,很快知道了他独自前往彭城寻找茶馆拜师的意图。
没错,郑争书确实是孤儿,他被一个瘦瘦高高、整天读书卖弄风骚的秀才收养,老秀才早年死了儿子,为了养儿防老,接下了这个父母死于种毒的孩子。
并给他取名:郑争书。
争口读书人的气。
老秀才希望他有一天能继承自己未能完成的梦想。
不过郑争书却和自己的名字背道而驰,老秀才越是想要他干什么,他偏不干。
老秀才觉得,如今这一出离家出走,只是无数反抗他的其中一次罢了。
找到他,拉回来揍一顿,他还是会老老实实地去念书。
不过老秀才想错了。
郑争书似乎下了决心,他走得非常隐秘,甚至乔装打扮,从村庄外围溜了出去,一直走了一百多里路都没有被认出来。
出了这个范围,就再也没有人认识他。
郑争书仿佛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抱着仅剩的半块大饼,和一幅残缺不全的地图,用双脚硬生生走到百里之外的彭城。
甚至只花了五天时间。
而且,才九岁。
稚嫩的脸上没有痛苦扭曲,没有疲惫劳累,有的只是对新生活的无限憧憬。
这个衣衫褴褛的孩童,穿越高大的城墙,霎时间被这座繁华的城池迷乱了双眼,他像是一张白纸忽然被墨汁浸染,抬起的头,仿佛是迎接新生的阳光。
破烂的鞋,磨出水泡的脚,四处询问茶馆的稚嫩声音,郑争书在城里逛了一大圈,终于找到了那家藏在高大城墙阴影下的茶馆。
它仿佛是一座藏有宝藏的酒楼。
郑争书来到大门前时,正巧是闭馆时候,天色已经暗下。
衣衫褴褛的孩童和茶馆里正欲闭门的老人四目相对。
“听说你们收徒,专收孤儿,我想拜师!”
“你是孤儿?”
“是!”
“为何前来拜师?”
“不想念书!”
“你可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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