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领先达到41分。本节结束时,雷霆117-80领先。
第四节双方换上替补,雷霆板凳球员们继续打得很积极,比赛进入垃圾时间,最终雷霆133-105大胜勇士,系列赛大比分变成了2:1.
本场比赛雷霆队中杜兰特33分8篮板2助攻,威少30分12助攻8篮板2抢断,罗伯森13分6板,维特斯13分,坎特10分12板,亚当斯8分5板,伊巴卡14分8板。
勇士队只有水花兄弟得分上双,库里17投7中24分5板3助攻,汤普森18分,伊戈达拉9分。
勇士队这场比赛的惨败让人意外,但是更引人关注的是格林对亚当斯的恶意犯规。
第二节5分57秒,格林弧顶面对亚当斯的防守,见水花兄弟没有机会,格林利用速度优势突破到篮下,亚当斯也一路后退到了篮下。格林停球后想要起身(扣篮或是上篮),亚当斯见势用手压住格林的左胳膊,不给格林得分机会。格林也不含糊,握紧篮球两只胳膊立马向上一撩,右腿顺势抬起,正好踢中了亚当斯的裆部,亚当斯立刻倒了下去。
裁判当时第一时间吹了亚当斯犯规,不过随后查看回放又给了格林一个一级恶意犯规,因为亚当斯阻止格林投篮犯规,格林罚球两次,然后亚当斯罚球两次,雷霆获得球权。
这次判罚没啥问题,但是后世超多勇黑拿这件事说事,以此证明格林的肮脏可恶。
格林是不是踢到了亚当斯的裆部?这个动作是不是恶意犯规?
是,这个没有疑问。
格林应不应该这么做?踢裆这个动作有没有必要?
不应该,没必要。
但是能不能因此说格林是故意的?因此说格林就很肮脏?是故意伤人?
不能!
最重要的一点是:亚当斯的动作明显是犯规,而且他的犯规动作在先,格林的动作则是随后发生的。
因为亚当斯的犯规,阻止格林起身暴扣,格林才双手上撩,做出了踢腿的动作!
踢腿的动作是附带的,不是一个故意伤人的动作!
格林两个胳膊上撩的动作和杜兰特的大回环有些类似,都是造犯规动作,目的都是为了引起裁判注意。
格林身高不高,体重一般,但是能在禁区混,打球很聪明,不管是进攻端还是防守端,他都是靠脑子打球的!
类似于杜兰特这样的大回环动作格林肯定知道,弧顶发牌时格林也没少用。
如果两只胳膊上撩的动作说的过去,那踢腿动作就没啥大问题了!
试想一下,谁用尽力气把两只胳膊往上甩时下面两只脚没点动作?
格林只不过做的有些夸张了,是想引起裁判的关注罢了!
当然,如果因此说格林是个善人,没有一点伤人的想法到也不可能——能在高人林立的禁区讨生活,能在弱肉强食的NBA混出名堂,没有哪个人是好惹的!
格林绝对没有故意保护亚当斯的一点想法,他只是想造犯规,引起裁判的注意,至于会不会踢到亚当斯,会不会让亚当斯受伤,那一刻他应该不在意。
伤到了对方那是活该,反正进攻有利,你犯规在先!
即使踢到你了,大概率你也得吃个哑巴亏!
踢不到也没关系,下次碰到我你会小心点,因为通过这个动作你会知道我不好惹!
仅此而已!
格林不是个善人,没有库里、克莱那么温文尔雅,他的球风剽悍,作风硬朗,性格狂野,但也并不是个故意伤人的坏人。
“让我刻意保护你是不可能的!受伤了活该,各安天命!”——这应该是格林的真实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