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一天。那是他们婚后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后一次,此生唯一的一次。
他把信狠狠掷到她的脸上。
“为什么瞒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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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筝睁大眸子,沉默着俯/身把东西拾起。
“你刚才说什么?”她淡淡问,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迟筝,何必明知故问,这是从你的抽屉里拿出来的。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而你把它藏起来了。”
他冷笑。
“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她轻声问。
他唇边的嘲弄的弧愈大。
“阿易,她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很谈得来的朋友了。”迟筝轻轻笑,笑意里有几分凄凉。
那时,他还没有辞职,没回到老家。
家中富渥,在繁华的都市里,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他却只在机关单位提供的一个房子居住。
虽远不及自己的物业奢华,但也雅致舒适。
那时,与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
但庐山一见,两人已成了投契的朋友。交谈之下,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更促进了这份情谊。
回来以后,经常见面。便成了很好的朋友。
迟筝是个古怪的人。
她的画卖钱,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她把钱都捐了出去。
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
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埋头画她的画。
记得第一次到她的家。
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吃惊过后,他打趣道:“迟筝,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想吧,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
那时,他还只是叫她,迟筝。
迟筝红了脸,头,轻轻垂下,随后,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的指,不经意碰上她的。
微微的颤栗便在他心头划过。
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
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
如果说,路家的财势算大,那么,王家的财力不啻路家十倍。
这意味着,王家家长并不答允路,王二人的恋情。
王璐瑶是路泓易的初恋。
他深爱着她,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讽刺又可悲的选择了与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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