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秀站了起来,叹了口气,说了句无所谓了。
然后,我便看到秀秀将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接着,我便看到秀秀光着上半身,钻进了卫生间。
或许正如秀秀说的,的确是无所谓了吧,反正我们彼此即将要分开了,分开后不见得还会相见,大概的确是无所谓了。
卫生间里传来水流的声音,我还听见秀秀在唱歌。
与任何一个女子任何形式的道别,我都觉得对我是一种折磨。
或许我滥情,所以才觉得备受煎熬,或许我重情,所以才不舍吧。不管怎样,我与秀秀的关系就这样了。
秀秀刚才也说了,说她明天就会离开,我大概也在最近几天就会回到京城吧,然后去迎接何潇潇姐妹的到来。
大概半个小时左右,秀秀从卫生间出来,她的身上,披着酒店的睡衣,这叫秀秀看上去是那样的具有魅力。
秀秀抬眼,看了看我,调笑说,“你是不是又想睡我了?看我干什么?”
被秀秀这样一打趣,我慌忙抽回了眼光,忙掩饰说,“没有,就是看你漂亮,没想着要睡你,你都要走了,想跟你多聊聊!”
秀秀再没理我,兀自坐到了床边,又点了一支烟。
说实话,秀秀是我见过的女子中,烟瘾最大的一个女子。我并没什么烟瘾,我只是抽烟,绝对没有秀秀这么猛烈。
秀秀翘起来的腿,叫我再次看到了她脚踝处的纹身,于是我问说,“你脚踝上的纹身是什么,我之前怎么没注意到啊?”
“你们男人怎么会注意女人的脚呢?”秀秀揶揄说,“每次见面,你都跟禽兽一样,除了跟我睡觉,难道还会注意我其他的地方么?”
“你不要这样说――”
秀秀哼了一声,再没讽刺我什么,说起了她脚踝处纹身的来历。
她脚踝处的纹身,是她在二十岁那年,遇见了一个男人以后,纹上去的。秀秀当时的用意,是为了用这种方式见证她与那个男人的爱情。
然而世事就是如此,越是真诚地对待一个人,越是得不到他。秀秀的故事,与我听过的那么多故事没什么区别。
她与那个男人,并没有在一起。
到了后来,秀秀与那个男人分开了,然后,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只是现在的这个丈夫,在房事方面,多少有些无能,所以才叫秀秀在外面招惹男人。
在跟我说起这些的时候,秀秀并没有掩饰什么。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啊?”
“不会啊,你没拿我当男人,你自然是个精明的女人了!”我如此说道。
不意秀秀在听了这话以后,就瞪我一眼,说,“你这人还真是小气,我就说我没拿你当男人看,你还这样跟我介意,你说,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一点也不大度!”
屋子里氤氲开了一圈青色的烟雾,都是秀秀嘴里吐出来的。
我站起来,将窗户打开了一些,然后看着窗外的夜景。我此时才发现,这座县城与京城没什么区别,每个角落,都闪烁着霓虹灯。
每盏街灯下,我估计,都流连过一些不归的路人吧。
我又回过了身,看着秀秀敞开的衣领,再看着里面白晃晃的肉,但始终勾不起我的向往。
倒不是我腻掉了这个女子,只是在即将分开的时候,我不想再与之缠绵了,哪怕我一个人在背地里用手去解决,也不大想将秀秀再睡一次了。
可是正当我这样想的时候,秀秀突然说,“你今晚上就不要回去了吧,留下来,陪我一个晚上!”
我没有立即回答秀秀的话,因为我没有决定要留下来。
但是随即,秀秀又说,“你可能会觉得我不是个好女人,觉得我比较烂,像那种站街的女人一样,可是,我要是说在婚姻中,我只跟你睡过觉,你会信么?”
猛然间,我抬起头,死死地盯着秀秀看,因为我不信。
“算了――”秀秀估计也看出来我在质疑她的品性,便摆手说,“我知道你不信,你要是回家,就走吧,我不留你――”